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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二篇)-k8凯发

发布时间:2024-02-01 热度:53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的行政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小编整理了行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第一章 文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文件流传细则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第二条 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 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 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 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章 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 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 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 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第七条 管理程序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 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 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四、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五、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六、声像资料: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归档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五、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第四条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 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 证照管理

第一条 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二条 证照管理的内容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 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公司证照资料,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附表十一),写明使用事由及使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日期等,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办理流程与上述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三、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外,要立即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及补办手续;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六条 证照保管人应在所复印证照上加盖“仅供办理****业务使用”字样,确保证照使用用途的唯一性;

第七条 证照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借阅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第七章 车辆管理

第一条 公车管理条例

一、公司公务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管理事务,配备各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填写《车辆派遣单》(附表十二),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使用人凭《车辆派遣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部门经理应综合考虑,审慎签字。使用人如实填写《车辆行车记录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护、维修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公务车的年度检验及保险的购买工作,每周一对公务车进行检查,并交检查表存档保存,以备查询。

第二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天然气、汽油、柴油车按以下标准:

1.6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1.8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2.0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个油);

2.5升以上汽油车按16个油计算补贴。

二、电车按不含购置税的购买价进行补贴:

10万元以下:(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0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9个油);

10万元(含)--2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20万元(含)--3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30万元(含)--4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个油);

40万元(含)以上:按16个油计算补贴。

其他类型车辆另行规定,因公过路费与停车费全额报销。其他产生费用(含但不限于

保养费、磨损费、修理费)自理。

第三条 驾驶人员的工作条例

一、驾驶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降低油耗,减少洗车费用开支,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

三、未经同意,不得交由他人驾驶,如未经同意,擅自交由他人驾驶,途中发生的一切负责事故,均同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及事故责任。

第四条 车辆的损伤维修及事故处理

一、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负责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由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全部承担。

二、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事故,所需赔偿费用维修费,除保险赔偿外,差额由驾驶人承担(最低承担额为500元),如保险全部赔偿处罚驾驶人500元。

三、因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需赔偿及维修费,按下面规定执行:

(一)、事故负责人属驾驶人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80%(最低承担额为300元),公司承担20%。

(二)、事故责任人属对方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20%,公司承担80%,

(三)、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且事故责任人属驾驶人的,处罚驾驶人100元。

四、严禁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办私事,违者罚款5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及维修费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五、车辆使用人承担违章罚款。

第八章 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条 员工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入住员工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携眷住宿;

四、三次以上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劝不改的。

第三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时,其对宿舍的使用权终止。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清理干净,离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最迟第二天搬离公司宿舍,逾期按20元/天缴纳滞留金,辞退员工当天搬离宿舍。

第四条 员工宿舍缴费办法:

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员工宿舍每间每月基础用电量30度,用水量4吨(1吨/人),由公司负担。每个房间用电量超过30度,个人用水量超过1吨/人次(按房间实际人数计算)由本宿舍入住人员平摊。

二、公司由专人每月底抄表记录数字上墙,予以公示。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每周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进行相关奖惩。

第五条 住宿员工管理制度:

一、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接配电线行为,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安全设施;

二、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药、管制刀具、煤油炉、汽油等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前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加班人员回宿舍后应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入睡。

四、请勿损坏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宿舍内设施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洗漱间倾倒饭菜。杜绝将杂物、垃圾等扔进厕所,造成堵塞,影响使用,疏通管道所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六、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七、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各自负责,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八、禁止在宿舍墙上乱钉、乱画、乱写,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九、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上述规定,公司派专人负责检查并记录,一经违反查处后罚款50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处以100元罚款: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三)蓄意破坏室内公用物品者;

(四)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留宿外人;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偷窃他人财物者(严重的报警处理)。

第六条 行政部将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第九章 食堂管理

第一条 公司食堂为住宿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每月每人缴纳50元;为非住宿员工提供免费午餐,非住宿员工早、晚不得在食堂内就餐。遇有加班等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第二条 食堂财务预算

一、食堂采购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

二、食堂采购预备金按照标准核定,如遇物价大幅上扬或降低,或其它情况需要调整预备金,可由行政部据实调查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批准,增加或减少预备金。

三、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

第三条 食堂进货管理及物品管理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验收人员要把好验收关,严禁腐烂、变质的原料入库,以防止食物中毒。验收人员要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食品采购清单,详细登记菜品、食物名称、价格及购买地点。

三、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四、行政部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

五、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向外租借或出售食堂物品。

六、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由行政部依据《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 食堂人员及饭食操作管理

一、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炊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随公司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者,方可在食堂工作。

三、炊事员应尽量结合就餐人员的口味及饮食习惯和喜好,精心选择相符合的菜系和菜品,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第五条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一、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二、做好食堂安全工作。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三、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六条 员工就餐管理

一、中午开饭时间为每天12:0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行政部应尽量将每餐就餐人数提前告知炊事员,以避免剩饭和缺量等情况的发生。

二、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三、为保证用餐卫生,盛饭菜时,要使用食堂提供的公用饭勺,不得直接使用个人筷子或勺子;违者将给予20元的处罚。

四、员工应在公司内完成就餐,严禁将食堂饭菜带出公司。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扣款50元的处罚。

第2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

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

1、行政类

2、财务类

3、人事类

4、业务类

5、工程类

6、拓展类

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划分规则见本制度第三节第二条。

三、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四、归档后须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第三节机要档案

一、机要档案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中:

二、划分标准:

绝密档案包括:

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机密档案包括:

1、财务资料;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3、公司经营情况;

4、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

5、技术资料;

6、金额在10万-100万元的合同。

秘密档案包括:

1、重要项目资料;

2、项目合同协议。

第四节档案装订

一、以左方装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号。

二、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

第五节保存期限

档案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4、公司证照;5、各级批文;6、印鉴;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8、公司年度经营总结;9、年度财务报表;10、技术资料;11、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12、人事资料;13、大型活动图片、音像资料;14、其他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二、十五年保存:1、会计凭证;2、其他经核定须十五年保存的文书。(其它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五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2、完结后的项目方案;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四、一年保存:1、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完结后的部门请求报告;3、完结后无长期保存必要文书。

五、公司规章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

第六节保管部门

一、财务专项机要档案由财务会计部负责保管。

二、人事专项机要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四、其他档案均由总经办指派专人保管。

第七节档案移交

一、公司各类证照、批文在颁发之日起移交总经办。

二、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决议,应自签发之日起三日内移交总经办。

三、合同协议应在签订之日移交总经办。

四、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由部门自行立卷、归档、管理。

五、其余档案半年移交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移交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册》(附表2)。

七、《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一份,总经办留存一份。

第八节档案调阅

一、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附表3),并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调阅。

二、行政类档案、财务类档案、人事类档案、业务类档案、工程类档案、拓展类档案的调阅须部门经理核准,跨部门档案调阅须总经办主任核准,但仅仅限于档案的查阅、复印,使用原件或调阅机要档案资料须总经理核准。(保密性档案的范围见《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调阅申请单》的内容,将档案调出,供调档人查阅。

四、调档人必须是《档案调阅申请单》里注明的查阅人。

五、《档案调阅申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六、档案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时。

七、如调档内容更改、调档时间延长,应按调档程序重新办理。

第九节档案销毁

一、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

二、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报《档案销毁申请表》(附表4),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三、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经理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销毁。

四、销毁档案须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总经办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附表5)。

五、档案销毁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销毁申请表》、《档案销毁登记表》各一式二份,申请部门一份,总经办一份。

第十节其他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二、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三、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四、本制度附件包括:《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五、以上表格均由总经办统一编号。

六、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保管档案。

第3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 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 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第二节文件分类

一、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 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 通知。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 请示、报告。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 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 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用'会议纪要'。第三节文件格式

一、文件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密级、紧急程度、正文、 、发文时间、印章、主题词、主送单位(部门)、抄报(送)单位(部门)等部份组成。

二、 文件标题应准确简要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 发文字号包括代号、年号、顺序号。

四、 公司发文代号分为四种:①'__ __ __ 发'、②'__ __ __ 人发'、③'__ __ __ 客发'。冠以上述发文代号的内发文件应对全公司具有效力,对外发文应代表公司的整体意志。发文一般应该是对公司各方面事务具有一定指导性或约束力的事项的宣告,日常的程序性、流程性文件则应以工单、请示、报告、简报等形式流转。力避随意发文。'__ __ __ 发'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对内对外发文,由总经办统一编号;'__ __ __ 人发'、'__ __ __ 客发'分别用于人力资源部的对内对外发文及客户服务中心的对外发文,文件由发文部门自行编号,总经办统一认定。(公司其他部门均以'__ __ __ 发'的代号发文,以②、③代号发文,须在发文权限范围内。)

五、 文件必须盖章或签字。

六、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七、 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平'。

八、 文件内容要求事实清楚、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炼、用语准确。

九、 发文单位必须注明全称。

十、 多页文件应标明页码。

十一、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左侧留装订位。

十二、 文件纸一般使用a4型。第四节收文

一、收文一律使用《__ __ __ 某某网络有限公司收文簿》。

二、 外单位来文均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收文,由总经办统一拆封、登记,根据文件属性及时分送相关部门。第五节办文

一、办文包括文件的分送、传递、承办、催办等程序。

二、 办文由总经办统一安排,包括文件的分送、传递和催办。

三、 协办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完成文件处理。

四、 文件的催办由总经办负责,防止漏办或延误。

五、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

六、 文件传递必须保证安全,完善签收手续,防止文件遗失。

七、 文件办理完毕后,统一交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立卷归档。第六节发文

一、发文一律使用《__ __ __ 某某网络有限公司发文稿纸》。

二、 发文程序如下:公司内部发文:拟稿人→部门经理核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办统一编号→打印→盖章(签字)→发文→备案对外发文:拟稿人→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总经办统一编号→打印→盖章(签字)→发文→备案第七节其他

一、时限要求:

1、 特急:限4个工作时内完成。

2、 急:限8个工作时内完成。

3、 平:限16个工作时内完成。

二、 文件的保密要求:

1、 绝密文件:阅后应立即退回发文部门,并由发文部门保存在保险柜内。

2、 机密文件:阅后应立即保存在保险柜内。

3、 秘密文件:阅后立即保存在文件柜内。

三、 文件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4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处理规定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公司的收文包括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收文和纸质收文。文书处理人员应每天定时浏览局内网信息并进行电子收文,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非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领导办文阅文原则实行'一日一毕'制,承办部门办文时间按领导批示办理,承办人应在处理单上注明处理结果,并及时送回办公室文书处理人员。

第五条为确保文件在办理过程中流向清晰、责任明确,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件的传递、交办,严格杜绝文件横传。

第六条办公室要对承办公文情况进行检查、催办,掌握公文的运转和处理情况。紧急公文,应随收随批随送,并提出办理时限,必要时,办公室应催办,以防延误或漏办。

第七条签收的文件,一律登记编号存入微机管理,次年初统一交档案室编档入库。

第八条由部门起草的文件,经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后交办公室核稿后送分管领导会签,最后由总经理签发。经签发后的文件需登记编号,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须经签发人批准。

第九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发文底稿一律使用公司印制的发文纸,各部门必须同时送打印稿(附磁盘或内网共享),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第十条付印的文稿由起草部门指定专人校对。校对要认真负责,重要文件要'二校'后才能付印。

第十一条文件盖印完毕,办公室即留存一份,然后由主办部门自行装封、寄送,有特殊要求的由办公室装封、寄送。

第三章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主要包括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集中保管的文件材料、视听资料及其它各种载体材料。它包括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应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部门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二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局信息中心业务指导下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

(二)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管理公司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四)定期接收各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并做好档案的立卷、保管、借阅工作。

(五)依法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

第三节档案的归档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在次年六月底前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台帐由各部门按要求整理,经局年终考核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归档。

第十八条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次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九条技术档案由相关部门在次年第一季度按要求整理移交档案室,各相关部门在提交纸质档案的同时,有电子稿的一并归档。

第二十条声像资料(包括工作照片等),由形成部门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于年中、年底各交档案室一次。

第二十一条实物档案是指单位荣获上级机关授予的奖章、奖杯、奖状、锦旗、证书,旧公章、名人字画、题词等物品,在收到荣誉实物后一周内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各种办公、动力、汽车等大型设备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系统图、线路图等资料在验收后两周内及时收集归档。

第二十三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其形成规律。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三)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由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后,以案卷形式归档。

(四)声像资料归档应是原版、原件,且用文字标出材料反映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责任者等。

(五)科技档案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须一式两份。

(六)纸质文件归档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纯蓝墨水、红墨水、涂改液等,且尽可能归原件,不归入复印件。

(七)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时按清单交点清楚,交接双方签名,各留一份,以便查考。

第四节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非本职范围内的档案不得借阅或查阅。

第二十五条档案的查阅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同时需有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会计档案除财务人员外原则上不得查阅。

第二十六条借阅档案者超过一天或外借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外单位人员查借阅档案要写明查借阅档案的用途和具体内容,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7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归还时严格检查,并予以借阅登记注销。

第二十八条借阅档案者必须遵守《档案法》和档案保密制度,自觉爱护档案,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随意转借、勾划、裁剪、抽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复印。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第五节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专用库房保存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三十条库房内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严禁吸烟,电源设备保持完好,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

柜架排列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科学,对破损和变质的文件、档案,及时进行修复。

第三十二条定期检查库房档案的数量及'八防'(即防温、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第三十三条做好声像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配备相应的专用装具,发现有盘片变形、断裂,照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库房档案内容,若档案人员有调动,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六节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编制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保存或销毁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销毁档案时,应到国家指定场所进行监销,并由2名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销毁清册应当归档保存。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第5篇 某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作息时间管理

第 一 条:公司作息时间:

此处省略:每个公司上下班时间可自行做规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 一 条:职员上班和下班时须各刷卡一次。因故未能正常刷卡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 二 条: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

第 三 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对替人刷卡者和要求他人代为刷卡者,各罚款1000元,通报批评,当季考核系数不超过0.8。

第 四 条: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罚则: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迟到者本人及其直接上司分别罚款50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罚款10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2小时以下罚款加倍。

第 五 条: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

(二)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

(三)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 六 条: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

(一)旷工期间劳动报酬不予发放,包括岗位工资和房补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旷工计算时间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

(三)每旷工半天,自当月起降薪0.5级,取消当季度的季度奖,年终奖视情节予以部分或全部扣减。

(四)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 一 条:带薪年休假及相关待遇

(一)职员加入公司后下一年度可享有1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转正后实施)。

(二)具体休假时间由职员和部门负责人协商后安排。

(三)取(销)假的一般程序如下:

职员请假需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批准,抄报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取假。

一次取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

(四)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训前须通过前台知会全体。

(五)带薪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公司每年向当年内有带薪年休假资格的职员发放300元带薪年休假补贴。

(六)带薪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长度为半天,不足半天算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算为一天。可多次取假,但间隔少于3天的应提前一并申请。

(七)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61656;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61656;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61656;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50天;

&61656;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八)如在带薪年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带薪年休假。

第 二 条:婚假以及相关待遇

依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员,可一次性享受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一共17天。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5个月内取完假。办理休假手续时,需向总经理办公室出示结婚证登记备案。公司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第 三 条:丧假以及相关待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的职员,可取 丧假5天,路程另计。半个月内知会总经理办公室,公司将致以奠仪人民币1000元整。

第 四 条:工作调动假

异地办理行政和户口关系调动手续,应当根据办理相关手续的实际需要给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 五 条: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一)产假及假期(注: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

产假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增加假期共休产假

非晚育者90天35天125天

晚育者105天35天140天

(二)男职员护理假:10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三)哺乳假:小孩一周岁以内,上班时间给予母亲每天哺乳时间一小时(不含午餐时间)。在子女出生3个月内向总经理办公室出示《独生子女证》,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四)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 六 条:关于病假的折抵规定:职员在因病请假时,如当年带薪年休假尚有剩余天数,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后可按带薪年休假取假审批流程要求从带薪年休假中折抵,作为带薪年休假处理。

第 七 条:关于出国考察折抵假期的规定:由公司安排出国考察,按实际考察占用工作日天数的50%折抵个人当年带薪年休假假期。实际考察天数的50%不足半天算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算为一天。

第 八 条:职员按本章规定申请假期的,应按本章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

第四章着装管理

第 一 条:着装标准(不含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

&61618;男职员应着衬衫、深色皮鞋、系领带;女职员应着有袖衬衫、西装裙或西装裤或有袖套裙,着丝袜、皮鞋(露脚后跟及脚趾的皮凉鞋等不在此列)。

&61618;各项目管理部及其他部门驻工地现场人员:经过在公司的备案后可以着便装,但如返回公司办公室、外出会见重要人员、出席重要会议等场合,需按办公室职员要求着装。

第 二 条: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着装标准

&61618;从事对外公务或接待外部客户(如:销售、维修、拜访等活动),应按周一至周四要求着装或着统一工作服。

&61618;其它职员可着与工作场所相应的轻便服装,但无袖装、超短裙、拖鞋不在此列。

第 三 条:逢公司重大活动,职员应按公司通知的要求着装。

第 四 条:上班时间全体职员应佩带工作牌。

第五章职员个人通讯管理

第 一 条:职员入职后,应将个人通讯号码及紧急联络家庭或宿舍电话号码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 二 条:申报报销手机通讯费的职员,必须及时公布手机号码,并保证每天(包括节假日)8:00-22:00处于开机状态。

第 三 条:职员在执行公司特别任务期间,须保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第 四 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每月抽查职员开机状况。如发现职员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联系不上者,取消该职员当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第六章图书管理

第 一 条:图书的购买

(一)购买前将图书类型、数量、价格报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

(二)购买图书后必须到公司图书管理员处登记,然后交申购部门使用,有条件的部门可以设部门图书管理员。

(三)未经公司图书管理员登记的图书,财务部不予报销购书费用。

第 二 条:图书的登记

(一)建立公司书库,由前台担任公司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登记。

(二)图书登记内容应包括购买日期、书名、编号、价格、保管部门、保管人等六项。

第 三 条: 图书的借阅

(一)借阅图书者必须向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借书。

(二)借书者须妥善保管图书,如有污损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电子邮件管理

第 一 条:公司职员应按要求使用电子邮件,以求高效、规范地传递信息。

第 二 条:邮件发送者应填写主题,主题应简明扼要。

第 三 条:篇幅少于一百字的文件,建议直接作为电子邮件正文输入。

第 四 条:所有职员每天应最少安排三次时间(上午上班后、下午上班后、下午下班前)查看邮件,以便及时阅读和处理公司的信息。

第 五 条:下列文件必须以有纸方式存档:

(一)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凭证、帐单等;

(二)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图案设计稿等;

(三)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需要的原始单据、凭证;

(四)公司已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

(五)公司已对外发出的各类函件;

(六)各部门认为有必要保存原件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邮箱设置及保密

(一)职员离职,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取消其个人邮箱。

(二)职员应保护好个人邮箱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露,应及时作出更改。

(三)未经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看他人邮箱的内容。

第七条:邮件报批跟进

(一)为避免报批邮件流程进展缓慢,第一报批人应逐级跟进。

(二)为提高信息扁平化程度,鼓励报批同时抄送第二环节审批人。

(三)群发邮件提倡发送部门、工作小组。

第八章 办公管理

第 一 条:职员上班时间应佩带好工作牌。

第 二 条:办公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第 三 条: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工作位隔板上不得张贴,离开办公位应及时将座椅归位。

第 四 条: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电话,先说“您好”,再报出所在部门名称及接听电话人姓名。接听电话应简单明了,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第 五 条:如部门同事不在办公位,应及时接听其电话,待同事返回时告之。

第 六 条: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第 七 条: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

第 八 条: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吃零食。

第 九 条: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

第 十 条:职员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第 十一 条:总经理办公室将每月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任何形式的批评都将会影响到部门负责人和其本人的绩效考核成绩。

第九章 会议管理

第 一 条:各部门召开会议如需使用会议室或洽谈室,会议组织者须提前向前台预约。如需提供会务设备和服务,应提前半天知会前台,以便做好准备。

第 二 条: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在使用会议室时应小心使用设备,离开会议室时,应知会相关人员关闭设备、电源、门等。

第 三 条:公司级、跨部门会议通知一律由前台下发,并按《广州公司会议通知》格式填写。前台在会前确认与会人员是否“接受”会议通知,并根据接受情况编制《会议签到表》,会议组织者根据签到情况进行会议考勤管理。【5】

第 四 条:参加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加公司级会议未请假迟到者将被处以罚款。

第 五 条:每月末召开公司月度经营计划会议,各部门每周一需举行部门全体周例会,周例会纪要发部门全体并抄报公司领导。

第十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 一 条: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均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第 二 条: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

2.开大型会议或举办活动需申请办公用品,由会议或活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准备;

3.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办公室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 三 条:办公用品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计算器、打孔机、订书机、笔筒等耐用品,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归还办公用品管理员处。

第 四 条:申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 五 条: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用。

第十一章 资产管理

第 一 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项目部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对公司电脑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须对电脑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2.财务管理部是公司资产帐务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从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净值等方面对公司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 二 条: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根据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及公司资产的具体情况对资产进行分类编号。

第 三 条:资产登记的要求:

1.分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登记的格式可参考《固定资产盘点表》。

2.为方便公司资产的统计,各项目部统一按上述资产大类及总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3.资产的编号规则:(资产代号)-(资产序号)。

4.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和资产编号参照以上标准。

第 四 条:资产管理指引:

1.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资产编号规则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4.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要按资产重置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第 五 条:资产购置、调拔、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资产购置: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购置。

2.资产转让、报废: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转让和资产残骸的处理。报废资产有残值的,经资产主管部门估价、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十二章 公寓管理

第 一 条:凡出差深圳,且深圳无住房的职员,无特殊情况,须入住公司八卦岭公寓,公寓住满后入住八卦岭招待所;

第 二 条:异性职员同时出差深圳,女职员优先挑选入住公司公寓或招待所;

第 三 条:凡出差深圳并需入住八卦岭公寓的职员,需提前一天填写《入住申请单》并交总经理办公室确认,入住时凭《入住申请单》到八卦岭公寓管理处204房办理入住手续;

第 四 条:职员入住公寓后,应自觉遵守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 五 条:禁止擅自与公寓其他住户调房,不能将公寓交由外人居住,外来人员不得留宿;

第 六 条:退房时请到管理处办理手续,配合管理处进行房间设施、设备、日常用具的检查和核对,如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 七 条: 公司值班室仅供公司职员、司机休息或留宿,因加班需留宿值班室的职员,可直接到房管部领取钥匙;因其它原因需留宿值班室的职员,需提前填写《入住申请单》,交总经理办公室签字确认后,凭《入住申请单》办理入住。

第6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证照管理制度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isp经营许可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理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

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九、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第7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1.工时制度

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

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

午餐时间:12:00-13:00

1.3.各种假期的规定

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

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

yz-zg/b*r-f08-01《请(休)假申请单》

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3.7.子目录的命名用各部门名称,如属个人专用文件应另设子目录进行处理。

3.8.文件名称使用汉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内容。

3.9.文件处理应在硬盘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处理完毕后存储文件的同时应用软盘备份,保证软硬盘都有文件。

3.10.对硬盘上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删除,只保存软盘备份。

3.11.使用软盘时应确保软盘没有病毒,否则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3.12.软盘中存储文件时应在软盘上做出标记,便于使用查阅。

3.13.遵守软盘的使用保护规定,防止软盘损坏时文件丢失。

3.14.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由公司设专人统一负责。

3.15.维护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包括检查、处理病毒和硬盘整理等。

3.16.工作时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与进行工作无关的作业。

3.17.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请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处理。

3.18.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的,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4.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4.1.印章种类

公司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部门印章、签字印章和其他内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公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财务、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签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门对外定期报送各类业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v.对外发出的便函、证明及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v.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评审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辖凯发k8国际的业务范围内对外签订的经济类合同、协议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评审程序,以公司确定的合同金额标准为限,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上的,须经中心内部审核,公司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下的,经中心内部审批、中心总经理签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备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报送报表、办理相关业务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中心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2).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或便函,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加盖部门印章。

ii.公司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加盖部门印章对外发送公文。部门仅能向外发送本部门业务权限范围内的公文。物管公司颁发的证书、奖状等,经物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北京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由其他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印章须有登记存底,随用随取,用毕即存,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免造成损失。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履行加盖印章的手续。对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丢失或误用、错用,须承担关联责任。不能为空白信笺盖印。

4.4.记录及表格

yz-zg/b*r-f09-02《印章使用审批表》

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5.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其身体、生理特点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行的管理办法。

5.2.本办法所涉及的女职工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环境保洁人员。

5.3.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措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适当劳动强度的工作。

5.4.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措施:

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起持医院证明向人事部门及时报告备案。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射线、y射线和其他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及国家规定的三级强度的劳动内容。

3).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满7个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申请休假。

4).对不能适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职工,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工作。

5).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允许孕妇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

6).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劳动时间计算。

5.5.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措施:

1).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产假;遇难产情况延长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北京市有关规定产假。

5.6.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措施:

1).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半小时,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点。

2).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第8篇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有序、高效进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营销系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须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处罚措施及规定。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行政处罚原则

(一)教育、预防第一,处罚第二原则: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是教育、警示员工,预防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二)无依据不处罚原则:任何行政处罚必须遵照相关制度、行为准则,如果没有书面的制度、行为准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员工有权拒绝处罚并申请复议;

(三)领导问责原则:员工与工作相关的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对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处罚的同时,可视情况对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予以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如果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对所属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纵容、包庇,则给予记过、记大过甚至降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四)数罪并罚原则: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了多个制度时,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对责任人采取处罚措施。

第五条制度、行为准则范围界定:

员工所在组织及上级单位做出的规范性制度条文、工作作业规范、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为本制度中'制度、行为准则'所包括的范围;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与规范性制度冲突的以规范性制度为准。

其中,规范性制度条文又包括**制度、**规定、**规范、**细则、**办法等。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六条本条文中'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雨润集团行政处分分为以下六类:

(一)a级:开除(引咎辞职);

(二)b级:留司察看,考核期为12个月;

(三)c级:降职(同时降薪两级),降职无限期;

(四)d级:记大过(同时降薪一级),考核期为6个月;

(五)e级:记过,考核期为6个月;

(六)f级:严重警告等,考核期为3个月。

第八条 降职后六个月内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其他行政处分撤销前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

第九条 对于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的员工,情节轻微者可以单独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者,在经济处罚的同时,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条 对总经理级员工600元(含)以上,一般干部300元(含)以上、普通员工100元(含)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同时附加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员工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除按照《地华集团经济责任损失索赔制度》进行索赔外,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如果当事人在6个月内被严重警告处罚达两次,则为记过一次;若在12个月以内被记过处罚达两次,则为记大过一次;若在12个月内被记大过处罚达两次,则对责任人进行降职及以上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各级人事部门须将所辖员工所受行政处罚事实予以书面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职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第四章处罚权限及实施

第一节权限划分

第十四条对总经理级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行政处分审核权, 对于总经理级员工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资部须报分管总裁审批后发文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集团品管部和技品部在质量管理范围内、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各自管理范围内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四)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其他部门、子(分)公司违反制度的行为,不能跨部门直接处罚,应将事实反映到总经办,总经办介入调查并出具处理结果: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建议,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五)各部门或子(分)公司第一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单位内部的副总、总助具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五条对于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及总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

子(分)公司人事科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公司管理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其中,对科级干部降职及以上行政处分须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集团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子(分)公司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子(分)公司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集团品管部、技品部按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四)集团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行为准则,对科级干部和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五)集团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部门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子(分)公司其它职能管理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科室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

部门(考核员)进行后续处理;

(六)集团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直接主管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结果报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对降职及降职以上行政处分,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执行;

子(分)公司直接主管或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经济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审核执行,行政处分建议也须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交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子(分)公司对科级干部的行政处分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接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分建议后,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并处的,必须由具有经济处罚权的部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联合发文。

第二节行政处分实施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

(一)劳动纪律:屡次无故拒绝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经教导无效且情节严重;连续旷工3日以上;一年内记大过达2次;偷盗公司资产、产品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经营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者;故意破坏产品质量、公司财物,且后果非常严重;弄虚作假屡教不改;弄虚作假影响极其恶劣等行为;

(四)公司禁止:殴打他人者或互相斗殴;泄露公司机密,或捏造、散播公司谣言;擅用公司名义,或仿效主管笔迹为非作歹;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造成重大损失;在外兼职经劝告不放弃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等行为;

(五)违反法规: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携款潜逃;盗窃财物行为或其他有伤风化的;参加非法组织;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间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等行为;

(六)其他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或酒后驾车;擅自离开值班或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程序,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

(三)公司其他规章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工作时间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

(二)工作过失:多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进度有较大影响;工作未作交接或交接失误,导致工作有严重影响;不服从上级合理的指导,导致工作较大失误;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客户投诉;因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虽价值不大,但不能认识错误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对侵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知情不报以至发生重大损失;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公司中产生不良影响等行为;

(四)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第三节经济处罚实施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级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科级干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三条一般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每月经济处罚的累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责任人当月工资总额的20%,如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二十五条任何经济处罚必须遵循以下处理流程,并留下书面原始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处罚执行机构(人)按照事实填写经济处罚通知单并在12小时内送达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惩罚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财务部输入薪资系统、一联交当事人保存,各栏必须完整填写(如部门、时间、事由、受罚人、执行人、惩罚类别等),涵盖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对责任人做出的经济处罚,由财务部门(科室)在责任人月度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

第二十七条执法机构(人员)必须严格、公正执法,若有乘机报复或包庇、纵容现象,对执法人员处以记大过(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五章行政处罚复议

第二十八条如果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并注明理由,复议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重新确定处理结果 ;复议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回复复议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 复议部门:

(一)对于经济处罚,当事人可直接向经济处罚执行机构(人)的上级机构(直接主管)申请复议;对于其他执行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总经办申请复议;对于集团总经办做出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二)对于行政处分,总部当事人可直接向总经办或人资部申请复议。

子(分)公司当事人向人事科或总经理直接申请复议;如果对于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第六章行政处分撤消

第三十条 行政处分撤消:

(一)常规撤消:行政处分期限已满,在此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者,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可撤消行政处分,并重新获得参与评优和晋升资格;

(二)提前撤消:在受处分期间,如果有重大立功事件或工作表现突出,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进行民意公示,民意公示无异议,可提前撤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基本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制度建设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

第9篇 某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2、上班时间:9:00-12:00;14:30-18:0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规定,按要求打卡。

2、打卡次数:

1)行政管理部、网络营运部、财务部、采购部、品牌推广部、物业管理部、招商部每天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打卡4次;

2)业务部全体人员及总经办、物业管理部、招商部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共打卡2次。

3、打卡时间: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公司总部上班员工因公外出12:00、14:30不能打卡时,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不打卡次数、外出日期、事由、离岗时间及回岗时间。

5、员工因工作原因漏打卡的,须尽快到前台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申请次数5次/月,由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向行政管理部报备。漏打卡每月超过2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6、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下班无打卡记录,

(六)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三)调休制度

1、由于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员工周日轮流值班,周日值班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在下周内安排调休,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由负责人审批并向行政管理部报备。

2、员工调休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不得累计。

(四)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提交的,应在休假当天09:00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告知行政专员,在上班后尽快补交完成审批的《请假申请单》,月底进行考勤统计时一旦发现没有补交的,按旷工处理。

2、3天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及以上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把《请假申请单》交到行政管理部备案。

(五)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

2、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3、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二、办公环境及员工行为管理制度

(一)办公环境管理

为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办公氛围,每位员工都应爱护办公环境,行政管理部每周六11:00对办公环境进行检查。对办公环境的要求如下:

1、无人办公时,办公桌面只能放置笔筒、文件架(纸质文件用文件夹/袋装好)、水杯(一次性杯子除外)、小盆栽,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2、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好,放整齐,杯子和鼠标垫放在标签定点位置上。

3、椅背上禁止挂衣物。

4、座位地面上不允许堆积杂物。

5、洽谈室桌面不允许放置茶具、抹布以外的杂物,使用完茶具要清理干净,摆放整齐,烟灰缸要清空,桌面无烟灰、水渍。(行政专员于每天10:30前清理桌面、茶具,10:30分后由使用者负责清理)

(二)员工行为管理

1、严禁在办公场合大声喧哗、嬉闹、跑动。员工讨论问题或打电话等,不应影响其他人正常工作。

2、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许串岗闲聊、玩游戏、看影视、干私活、长时间在洽谈室抽烟、喝茶。

3、上班时间不得因私事擅自离岗。

4、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5、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统一佩戴工牌,穿着公司订制的工服,还没有领到工服的新员工,可自行穿着整洁、大方、得体的服装。

6、员工不得穿过分暴露、过于休闲的服饰,包括圆领t恤、超短裙、短裤、背心、拖鞋等;办公时间内不得以'休假'、'出差'等缘由在服务站内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三、早会管理制度

(一)公司早会规定

1、每周一到周六的9:00-9:30召开早会。

2、早会流程:起立问好(主持人:同事们好!全体回应:**好!)→唱歌(每月1号及周每一加入此环节,其它时间不需要)→主持人早会分享(以ppt的形式)→阅读公众号→结束。

3、早会主持人依照行政管理部的安排提前准备好需要分享的主题和内容,下月分享的ppt须在本月28号前提交到行政管理部。

(二)服务站早会规定

1、每周一到周六的9:00-9:15召开早会。

2、服务站早会由物业主管主持召开

3、早会流程:问好→宣读使命→工作汇报/请示/安排→结束。

(三)会议期间手机调静音,如有重要来电,应举手示意并到洽谈室接听。禁止在会议期间做出不集中精神、玩手机、打瞌睡等不尊重主持人的行为。

(四)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每月1号的公司早会。其它时间物业管理部及招商部经理级别以下员工可自愿选择感兴趣的主题参加。

四、物品管理制度

1、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先到前台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由行政管理部审批并发放。

2、订书机、起钉器、计算器、剪刀等为部门公用品,根据部门需要进行配备,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领用,原则上不再增补,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原物以旧换新。

3、签字笔和笔芯每人每月限领一支。

4、其它用品按需申请领用,由行政管理部审批,并秉着环保节约的原则决定是否发放。

5、员工离职后应把领用的办公物品交回行政管理部。

6、不得利用公司设备、纸张等复印、打印私人资料。对于必须使用的纸质材料,内部一律使用双面、一面两版式打印或复印。打印好的资料要及时领走,不要造成浪费。

7、下班后必须做到设备断电,把门锁好;因公需要使用完设备之前要及时关闭;发现一次,落实到人;予以处罚。

五、入职考核及离职制度

1、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3天考察期才能进入试用期。3天考察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过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内基于各种考虑可以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正式进入试用期之后,3天考察期的工资将会计入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里。

2、员工的试用期为1-3个月,每月会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当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者,下一个月即可转正。员工至少须提前30天向其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并向行政管理部报备。

3、辞职员工须填写《辞职申请表》以及《离职说明书》,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须按《离职交接单》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5、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方可离职,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该月工资将于下月工资发放日结清。

6、若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让其赔偿相应损失。

7、员工制服由公司统一购买,在1-3个月内离职,需支付制服费用的90%;在4-6个月内离职,需支付制服费用的60%;在7-9个月内离职,需支付制服费用的30%;在10-12个月内离职,须支付制服费用的10%;12个月后离职的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每年公司会发放新的制服。

六、奖惩制度

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2、迟到或早退超过1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从第2次开始每次扣20元。

3、忘打次数超过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并从第3次开始每次扣20元。

4、请假天数超过1天取消当月全勤奖。

5、旷工0.5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1个天扣除两天工资。

6、每月早会优秀主持人评选的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50元,排名后15%的主持人惩罚为男俯卧撑50个或女上下蹲50个(15分钟以内完成)。

7、凡是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行为的,都属于违规。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由行政管理部口头提醒,相关员工须对提醒事项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对违规员工罚款20元/人/次,直到合格为止。任一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2次,其部门经理一次性罚款50元。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服务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总经理签名确认:

常务副总签名确认:

第10篇 某大学生社区管理公司行政奖罚制度

大学生社区管理公司行政奖罚制度

1目的:

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上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2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内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3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复审。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管理制度:

4.1奖罚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

4.3处罚标准

4.3.1嘉奖一次奖一天岗位工资,警告一次扣一天岗位工资。

4.3.2记小功一次奖3天岗位工资,记小过一次扣3天岗位工资。

4.3.3记大功一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一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一年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一次。

4.3.5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一年累计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1次。

4.3.6一年累计记大功两次,晋升一级工资,一年累计记大过两次给予解聘。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着成绩者;

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绩者;

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g)在灭火及抗击自然灾害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h)接待顾客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l)其他。

4.4.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建议晋升、调薪奖励:

a)表现优异,半年之内的月度绩效考评分数有3次列本部门第一者;

b)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c)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d)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罚:

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b)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

c)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d)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慢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e)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者;

f)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g)使用侮辱性语言;

h)其他;

4.4.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3次者;

b)违反各级工作手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c)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d)公司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e)未经许可出借公司财务者;

f)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g)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h)旷工一天者;

i)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j)园区员工对学生服务时,违反时效规定,造成学生投诉者;

k)其他有碍公司服务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4.4.5有下列行为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记小过3次者;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c)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d)私配办公室及营业区钥匙者;

e)旷工两天者;

f)故意浪费公司财务者;

g)擅自挪用公款1000~2000元者;

h)服务态度差,遭顾客合理投诉者;

i)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4.4.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复违反公司各级管理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c)一年内记大过一次,记小过两次者;

d)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e)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4.4.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劝退。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劝退人员属公司正式员工(含聘用工),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劳动合同里特殊约定的按合同办):

a)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b)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c)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d)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者;

4.4.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解雇。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a)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两次者;

b)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c)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000元以上者;

d)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者;

e)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f)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h)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i)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变故,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k)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l)长期迟到、早退者;

m)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o)服务态度恶劣,损害顾客利益,影响公司信誉者;

p)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q)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者;

4.5奖罚程序

4.5.1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给予《奖罚单》。

4.5.2审核。部门依据奖罚条件或(及)《公司绩效考评制度》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2.1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

4.5.2.2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4.5.3办公室复核。办公室负责人依照用人部门上述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在'办公室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3.1部门意见真实,奖罚恰当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4.5.3.2经核查,用人部门意见不真实或奖罚标准欠恰当的,经与部门沟通后,由部门重新填写《奖罚单》。部门坚持己见的,办公室须将调查情况附于《奖罚单》后一齐报总经理审批。

4.5.4审批。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内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4.5.4.1用人部门与办公室意见一致时,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一日内给予审批意见,由办公室按正常手续办理;

4.5.4.2用人部门和办公室意见不一致时,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两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4.5.5资料处理:

4.5.5.1涉及调薪的资料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b)原件附在《员工内部调整表》后,按《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处理;

4.5.5.2劝退、解雇、自动离职人员资料的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b)原件附在《员工离职表》后按《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办理。

4.5.5.3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警告、记小过、记大过人员资料的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两份,原件存入员工本人人事档案并记录;

b)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c)一份复印件于次月初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5.6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按《公司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制度》处理。

4.5.7记录:

4.5.7.1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人员花名册》及员工人事档案内;

4.5.7.2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于次月初与《奖罚单》一齐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5相关文件

5.1《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

5.2《公司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制度》

6记录

第11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员工体格检查管理办法

6.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本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6.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体格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要求及管理。

2).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6.4.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体格检查费用(认可项目)由公司承担。

6.5.体格检查管理:

1).员工按接到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要求,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体格检查。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6.6.体格检查操作规程:

1).新入职员工:

i.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持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体检健康证明方可正式录用。

ii.体格检查项目: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设置的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验项目。

iii.对从事过有毒有害职业,患有职业病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

i.公司每年定期统一安排,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进行体格检查。

ii.体格检查项目:

a.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等化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40周岁以上男员工、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部门副经理)体格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及化验项目(同第1)款),增加心电图及b超检查。

c.女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

全体女员工:外科乳腺检查、妇科b超

已婚女员工:a、妇科常规检查、b、阴道分泌物悬滴检查(查阴道滴虫、霉菌)

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子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检查子宫颈肿瘤)、阴道脱落细胞涂片(卵巢内分泌功能、生殖器肿瘤普查)

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男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泌尿外科检查(检查前列腺)

iii.体格检查项目结果:

a.体格检查项目结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存入员工行为档案。

b.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c.对于传染性疾病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7.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特殊岗位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格检查的,已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未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7.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7.1.总则

1).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部门系指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管理的各项目中心)及其员工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为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对工伤员工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经济补偿,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物价上涨因素,适当调整由企业承担部分的费用标准。

5).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公司将及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7).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公司实施工伤事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2.工伤事故抢救

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各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

4).接到员工工伤事故通知后,主管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5).员工工伤事故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或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7.3.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i.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经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

iii.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iv.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部门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请假未获准等原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v.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vi.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vii.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viii.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i*.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i.犯罪或违法;

ii.自杀或自残;

iii.斗殴;

iv.酗酒;

v.蓄意违章;

v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门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填写《工伤报告表》。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填写《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并在三十日内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各部门及其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i.《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ii.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住院医院治疗的,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工伤诊断书;

iii.公司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iv.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b.属于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发疾病的,由所在部门提交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

c.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d.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所在部门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e.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材料。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7.4.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2).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7.5.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员工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伤员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员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回本人选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工伤员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6).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7).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公司和工伤员工。

8).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9).工伤员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i.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ii.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10).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11).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ii.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iii.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公司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iv.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员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1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将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ii.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

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iii.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iv.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v.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员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公司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14).员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ii.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ii.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员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iii.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员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v.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员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6).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员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17).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18).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7.6.工伤保险基金

1).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司负责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2).工伤员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公司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3).员工因工死亡,其丧葬事宜的办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7.公司和职工责任

1).公司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员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负责做好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3).各部门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员工人数,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

4).在招聘过程中,应审查应聘员工原工作背景,员工应聘时应主动说明所从事过的职业。原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聘时应当持有职业性健康检查证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在公司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公司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5).员工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工伤员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7.8.争议处理

1).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或者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9.附则

1).本办法所称员工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为计发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执行,职业病的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因工死亡,是指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4).到公司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北京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

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公司收取保险费用。

8.办公用纸管理办法

8.1.为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资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8.2.办公用纸选购应本着品质与价格合理搭配的原则,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办公使用与效率。

8.3.办公用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登记,部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纸张,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或大量领用纸张,应取得分管领导(或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4.部门办公用纸使用应采取实际使用人签字领用的办法,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8.5.部门在使用纸张进行文件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纸张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纸张遗漏、破损对办公设备或办公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

8.6.办公纸张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原因的丢失与损坏,同时应减少各种程度的人身伤害。

8.7.设定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

8.8.相关记录

yz-zg/b*r-f19-01《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9.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训等工作管理办法

9.1.为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时更新、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9.2.职责

1).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物管中心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用性确认,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中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学习和培训。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相关渠道定期获取、识别和更新与本部门活动和所辖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公约。

2).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3).行业规范、标准、各级政府下达的指示、本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协定及其他非法规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1).通过正常的收发文渠道获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与各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获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图书馆、数据中心、信息中介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4).通过购买新的出版物(法规、标准汇编等),跟踪报纸、刊物的最新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9.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登记和培训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评价、确定使用范围,填写《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汇总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适用部门和岗位,确保适用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或有关信息。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场所向员工传达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体员工应结合岗位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结合自身活动和服务的范围及所辖区域,公司各部门及各物管中心应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客户和相关方传达,使他们能了解遵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9.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定期及时跟踪了解相关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订信息后,上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填写《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告,确保新的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对于作废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从相关部门撤回,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9.7.相关记录

c*5.2-03-f01-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

c*5.2-03-f02-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

c*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10.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10.1.车辆使用权限

1).北京物管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派车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派车顺序为:办理重大事项优先、领导公务用车优先。公务用车按照工作轻重缓急顺序派车。

10.2.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1).确需使用车辆外出办公的部门,须持部门经理签批后的《派车申请单》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生效,《派车申请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紧急情况外,一般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用车当天由驾驶员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领取车辆钥匙,并于收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0.3.车辆维保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加油。

2).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0.4.记录及表格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8:00,每天中午12:00-14: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二)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三)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关于员工各种假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不得着运动装、牛仔装、紧身裤等休闲服装(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一)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制度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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