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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主持公证律师科全面工作。
2.负责制订公证律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督促落实公证律师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依法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5.负责组织公证员、律师的培训、注册、登记初审工作。
6.监督检查公证、律师业务开展、业务统计、收费情况。
7.负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作。
8.负责落实律协、公证员协会相关工作。
9.负责全市律师工作的业务调研和信息交流,全年完成3~信息、调研文章。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主持公证律师科全面工作。
2.负责制订公证律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督促落实公证律师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依法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5.负责组织公证员、律师的培训、注册、登记初审工作。
6.监督检查公证、律师业务开展、业务统计、收费情况。
7.负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作。
8.负责落实律协、公证员协会相关工作。
9.负责全市律师工作的业务调研和信息交流,全年完成3~5篇信息、1篇调研文章。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