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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摸底调査,建立旅游资源档案,为全市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依据。
2.负责省和国家旅游度假区、工农业旅游观光示范点和国家a级旅游区(点)的审核、报批材料工作。
3.负责旅游项目的促进和利用外资工作。
4.负责旅游商品、纪念品的研发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6.负责全市各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的统计报表工作,按时完成每年一次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査工作。
7.配合科长完成对旅游区(点)的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管理、参与重大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
8.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摸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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