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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人事档案和人事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人事档案的保密性,建立建全人事资料和档案,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人事档案是指由公司委托市人才托管的员工人事档案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而形成的各种可留存的资料(公司内部人事资料)。
二.员工一旦转正,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如因种种原因而不能将你的档案转入公司,本人必须提交书面说明,报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员工转入公司的人事档案应该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的履历;
2.相关学历证书、毕业生登记表;
3.以往工作期间产生的劳动合同原件;
4.相关职称评定的资料;
5.其它存档人事资料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有审核权。如发现员工人事档案与员工入职所填写相关资料内容有出入,有权调查确定真实情况。
五.员工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服务期间内评定的相关职称证明和再教育证明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留存,定期向市人才移交,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六.员工入职时,需填写一系列的个人资料。员工须详实地填写每一个项目,公司有权进行甄别。如有虚假,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七.员工若有以下信息的变更,需15日内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家庭住址或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4.员工本人工资卡号;
5.遇意外或在紧急情况下需通告的人;
6.新取得的某种学历、技术、资格、称号等。
7.其他你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以上个人资料均应如实填写,公司保留审查的权利,严禁虚假,否则立即予以除名。
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
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统一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