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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切实减少设备零部件的损坏,保证设备更加安全、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稳定运行, 使维修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加强定期工作,更进一步地明确维修人员重在 “维护 ”的职责,增强维修切实搞好设备的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等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4-2008 粉尘防爆术语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18154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 26410 防爆通风机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职责
4.1 生产部职责
4.1.1 督促运行和维护加强对设备及系统的定期工作, 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
4.1.2 协调和组织责任单位消除重大缺陷及隐患。
4.2 维修单位职责
4.2.1 各维护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运行或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以便
更好地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
4.2.2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 定期清扫, 设备应保持清洁, 不积粉尘, 不积水,不积油。
4.2.3 维修人员巡视检查现场设备,查找设备缺陷及隐患,检查振动、温度是否正常,并提出设备停运后的检查、检修项目,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4.2.4 定期巡查工作中,发现重大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或危及设备安全的缺陷,维修人员应立即汇报并做好应对措施,具备条件后立即进行处理。
4.3 组织措施
4.3.1 维护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校验的设备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校验记录。
4.3.2 在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缺陷,应及时汇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的方案。
5、尘灰清理
4.4 应对除尘系统残留的尘灰及含尘泥浆进行清理,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位:
a)应每班清理的部位:
—— 吸尘罩或吸尘排风柜;
—— 干式除尘器布袋、灰斗、卸灰收集尘灰的容器(桶) ;
——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 ;
—— 纺织粉尘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通风机。
b)应每周清理的部位:
—— 除尘器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 湿式除尘器的储水池(箱) 。
c )应每月清理的部位:
—— 除尘器进风管;
—— 除尘器出风管、通风机;
—— 干式除尘器输灰装置;
—— 湿式除尘器的滤网、滤球、喷水嘴。
4.5 清理作业时,除尘系统应停机,应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清扫工具。
4.6 清理收集的尘灰及含尘泥浆,应作无害处理。
6 . 除尘系统安全使用与维护
4.1.3 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检维修作业前,应完全清除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作业应按照 gb 15577 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1.4 干式除尘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针对滤袋的吹灰、残留尘灰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
4.1.5 除尘系统配有的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水量和流速监测报警装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火花熄灭装置、泄压装置、抑爆装置和阻爆装置,在使用期内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1.6 应确保除尘系统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安装、改造时进行验收检测,使用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7、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2.5 设备维修记录清单
编号:
aqjl-15-01
4.2.6 粉尘清理记录
编号:
aqjl-15-02
8、附记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