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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销售现场的良好形象,保持良好的销售及工作环境,利于促进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营销中心环境卫生采取区域责任制,每个区域安排固定人员负责。
第三条 销售主管负责每日早上 下午检查营销中心卫生情况,并填写在《卫生检查表》,不合格的地方,立即让区域负责人员清理;
第四条 门 窗玻璃保证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第五条 地面始终保持清洁,确保无灰尘 纸屑等杂物;
第六条 谈判桌 椅使用完毕要随时打扫,随时整理;保证桌面及烟灰缸整洁无污物,桌面资料应摆放整齐;
第七条 前台台面要时刻保持清洁,所置电话 宣传资料 花盆的摆放必须条理 整齐;置业顾问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入个人抽屉并妥善保管,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第八条 沙盘清洁要及时,做到无灰尘 污垢及杂物,清洁时注意保证沙盘部件的安全;
第九条 水池内保证无漂浮之杂物,保持水的洁净,定时定量给予换水;
第十条 大厅内 外任何地方及角落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之整洁的垃圾 杂务及任何无关之工具与物品;
第十一条 销售中心的所有花草应及时浇水与养护,并保持花盆的清洁;
第十二条 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审 核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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