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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的检验
1.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道口护卫作业;
4.1.1.2大堂护卫作业;
4.1.1.3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安全部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全护卫工作进行一次不定时的检查,检验结果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和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夜间查岗。
4.1.2.3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认真填写预防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
4.2质量记录
4.2.1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
4.2.2.安全部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4.2.3《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由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保存,保存期为一年;《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由安全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5.相关文件与记录:cop13.1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各种规章及职责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夜间查岗记录表》
《纠正措施报告》
《预防措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