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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公司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区域是公司职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形象和职员工作情绪,为此,特制定此制度。
本公司清洁范围包括: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财务部、
设计部、行政部、财务部、会议室、卫生间及办公区域内所有角落。清洁内容:办公桌、椅、沙发、地面、墙面、窗户、阳台、灯具、文件柜、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所有置于办公区域内的物件。
本公司清洁卫生由各部门人员分区域轮流值日打扫,每日轮流值日一周,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公共区域由值日人员要扫,个人区域由个人负责清扫整理。详见《清洁值日轮流表》,值日人员须按如下标准进行清扫:
地面:无纸屑碎末,无油渍,无污痕,整洁通透。
桌面:无明显灰尘,无油渍污痕,桌上物件分类整齐摆放,物见本色。
椅、沙发:无明显灰尘,无污垢,摆放端正整齐。
玻璃窗:光洁锃亮,无水渍、无污痕和灰尘,做到窗明几净。
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设备设施:无灰尘,无污垢,使用专用清洁剂清扫,物见本色。
卫生间:地面无水渍污痕,无杂物及明显污痕,洗手台整洁干净,台面无污物水渍,物件摆放整齐,通风透气。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值日人员对其进行垃圾清扫、去杂物处理。
行政部不定期对办公区域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三次以上检查不合格者,惩以罚款10元。
附则
本《清洁卫生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本制度自二oo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以后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全体员工必须依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