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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向持续改进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部,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
第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由生产部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类制度。
第七条 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章 物流管理
第八条 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点,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九条 物流中心是物流控制的核心部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部下设物流中心,物流中心在生产部的领导下运作,生产部对物流中心的工作负责。
第十条
1、物流中心下设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辅助品仓库以及物流车队。
2、成品仓库是公司产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产成品的收发、储存。
3、材料仓库是公司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储存。
4、工具仓库是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储存和仓库工具、夹具、模具的维护保养机构负责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
5、辅助品仓库是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发、储存。
6、物流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含采购运输、外协加工运输、短途送货以及其他运输事务)。
第十一条 外协工厂有物品入库需在警卫室《外来车辆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清楚并向警卫员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 警卫室在外协工厂填写好《外来车辆登记表》后,电话通知物流中心,并向外协工厂人员说明进厂注意事项,清楚后发放《临时通行证》。
第十二条 物流中心在接到警卫室通知有物品入库后,应立即通知品质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