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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医院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账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房收洗。
三、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消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字。
四、药品保管制度
1、各护理单元药品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
2、药品应根据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并应保证标志明显,每日检查,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及时清理,不得再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麻醉药品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应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瓿,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凭空安瓿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余量,须监督销毁,并有记录(有条件的医院,病房可不备存麻醉药,随时向药房领取)。
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2、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4、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6、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7、放射性物品:铯137、镅241/铍、钴60、独居石、硝酸钍等;
二、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五、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六、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七、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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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医院抢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抢救物品、药品要专人保管,定量定位放置,剧麻药品加锁,保证应急时使用。
2、抢救室、抢救车的物品、药品、器械一律不得外借,并三班交班,要有记录。
3、核对抢救药品有效期,每周一次,有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有变色、沉淀、过期、标签模糊等不得使用。
4、掌握各种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注意保养,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提高使用率。
5、有效期低于3个月的,要有警示标志,建立药品、液体的有效期警示本。
6、凡因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损坏,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7、抢救结束后,应立即清查一切物品、药品器械,并补充全以备急用。
8、护士长每个月要进行质控检查一次,并有详细内容记录。
医院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保证各类物品、药品供应及时、齐全,器械、设备性能良好,为抢救病人提供物质保证,减少资源浪费,延长仪器、设备的寿命。
1、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工作。建立账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在护士长指导下,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2、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做到每天交接班,如基数不符,必须立即追查原因。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房收洗。
3、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每季)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清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字。
4、药品保管制度
(1)各护理单元药品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药品应根据种类和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并应保证标志明显,每日检查,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及时清理,不得再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每季)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麻醉药品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瓿,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凭空安瓿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余量,须监督销毁,并在残余液登记册上记录。
一、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注射、口服、外用、高危药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用后及时补充,定期清查。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并签名,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到“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如药品浑浊、沉淀、变色、过期、药瓶和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则严禁使用。
(四)病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妥善保存,不用者及时退回药房。
(五)毒、麻、剧、限药管理要求
1.设专用柜双加锁存放,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建立交接班本,严格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用前反复核对无误,用后保管好空安瓿,凭处方、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及空安瓿取药。
3.建立毒、麻、剧、限药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剩余量处理方式等,护士双签名应正规。
(六)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七)抢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抢救车内,做到固定基数,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由办公护士专人管理,每周大查一次,护士长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并有记录,用后及时清理补充,上封条并签名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有签名。
(八)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磷化钾、超过0、9%的氯化钠、氨茶碱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识,并固定基数,有使用剂量限制和交接记录。
(九)不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药品安全管理及使用知识培训,科室使用新特药前要组织学习相关药理学知识。
(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三、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熟悉仪器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用毕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3.精密仪器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4.新仪器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讲解仪器的使用、保管及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
5.各类仪器、器材应建立账目,帐物相符,其清领、维修、借出、报废等要详细记录。
6.负责人更换时,须清点所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和接收人应签名。
7.急救器材定点放置(急救车、氧气筒、吸痰器、监护仪、除颤器等), 随时保持性能完好,保证应急使用。
ee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药品由专人负责,药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每个药品柜有标签,标明药品名称及数量。
二、药品领用须经负责人同意,填写领用单。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实验教师领取,其他人员领用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填单领用。
三、每年药品购买由药品负责人报计划,教务处审批,总务处购买,再由药品负责人验收入库。
四、药品管理每年盘点一次,购进药品与耗用明确,报教务处备案。
五、药品室需设立危毒药品专柜,须上两把锁,由两位实验教师分别管理其中一把钥匙。取用药品,需两位老师同时在场。
一、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注射、口服、外用、高危药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用后及时补充,定期清查。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并签名,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到“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如药品浑浊、沉淀、变色、过期、药瓶和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则严禁使用。
(四)病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妥善保存,不用者及时退回药房。
(五)毒、麻、剧、限药管理要求
1.设专用柜双加锁存放,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建立交接班本,严格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用前反复核对无误,用后保管好空安瓿,凭处方、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及空安瓿取药。
3.建立毒、麻、剧、限药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剩余量处理方式等,护士双签名应正规。
(六)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七)抢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抢救车内,做到固定基数,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由办公护士专人管理,每周大查一次,护士长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并有记录,用后及时清理补充,上封条并签名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有签名。
(八)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磷化钾、超过0、9%的氯化钠、氨茶碱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识,并固定基数,有使用剂量限制和交接记录。
(九)不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药品安全管理及使用知识培训,科室使用新特药前要组织学习相关药理学知识。
(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三、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熟悉仪器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用毕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3.精密仪器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4.新仪器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讲解仪器的使用、保管及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
5.各类仪器、器材应建立账目,帐物相符,其清领、维修、借出、报废等要详细记录。
6.负责人更换时,须清点所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和接收人应签名。
7.急救器材定点放置(急救车、氧气筒、吸痰器、监护仪、除颤器等), 随时保持性能完好,保证应急使用。
邺建中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护理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一)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2、按规定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原则上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变质和浪费。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制度赔偿。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2、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防止药品积压,定期清查,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到“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药品标签清晰可辨,药品相符。严禁使用标签模糊或涂改的药品。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妥善保存,不用者及时退回药房。
5、毒、麻、剧、限药应设专用柜加锁存放,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严格交接班,用后由医生开专用处方领取并登记。
6、抢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抢救车内,做到“四定、三无、二及时、一专”,每日检查,并严格交接班。
7、氯化钾、高浓度氯化钠、肌肉松弛剂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标识,并有使用剂量限制。
(三)仪器、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器械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熟悉仪器性能及保养方法,制定标准操作程序,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用毕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3、新仪器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讲解仪器的使用、保管、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
4、精密设备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5、各类仪器设备应建立帐目,帐物相符,做到无责任性损坏和遗失。
6、设备的清领、维修、借出、报废等要详细记录。
7、负责人更换时,须清点所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和接收人应签名。
(四)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应根据床位、病人需要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做好交接。
2、病人入院时,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合作。
3、病人出院、转院时,护士应将被服当面清点、收回。
4、脏被服应放于指定地点,由洗浆房回收统一清洗处理。
医院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1、一般管理制度
⑴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工作,并建立帐目,物品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⑵在护士长指导下,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保管部门总核对1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⑶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⑷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使用要求、注意保养。
⑸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⑹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物品并签字。
2、被服管理制度
⑴病区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做到每天交接,账目相符。
⑵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协作。
⑶病人出院时,护士负责(办公室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⑷脏被单衣服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当面点清。
3、器材管理制度
⑴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
⑵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经清洁处理或消毒后归还原处。
⑶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并签字。
4、药品保管制度
⑴病区的药品,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工作人员不私自使用。
⑵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放置,有明显标志,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剧毒药等应专柜加锁存放。
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⑷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⑸麻醉药应专用抽屉存放,并专柜加锁。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每天交接班时必须清点签名。
皮肤病医院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根据收治疾病种类可配备少量备用药,并经常检查补充,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借用。-
2..备用药应指定专人管理,保证供应。根据药品的种类和性质,做到分类定位放置,不得将不同类型或同类不同规格药品混放。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标签与药品不符,一律不得使用。
4.药柜应保持清洁、干燥和整齐。
5.药品标识清晰,使用规范,内服药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剧毒药为黑色边,字迹清楚。
6.各类药物根据不同性质,妥善保存。易氧化和遇光变质的药物,应装在有色密盖瓶中,放阴凉处,或用黑纸遮盖,如:维生素、氨茶碱、盐酸肾上腺素等。易挥发、潮解、风化药物,瓶盖必须盖紧,如酒精、碘酒、糖衣类等。易燃药物如:乙醚、酒精,应远离明火处,以防燃烧。易被热破坏的生物制品,如:抗毒血清、疫苗、胰岛素等,应放冷柜保存,定期检查,避免过期。
7.根据药物性质、种类、状态、使用频率,安排合适位置。一般固体药放上、中层,液体放下层,使用频率高的放最宜取的位置,不常用的放边缘处,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外用药与消毒剂分开,配制后药液和原液要分开,易燃、易爆、剧毒、剧麻药物加锁保管。
8.加强麻、毒、精神类药品管理,账物相符、班班交接,遵医嘱、凭处方使用,专册登记,专人管理,专柜放置,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
9.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放置,抢救车必须做到“五定制”,即定人保管、定量供应、定时清点、定期消毒、定点放置,使用后及时补充,保证抢救使用。
10.贵重药和自费药应有签收、使用登记,妥善保管。
11.在紧急抢救急危重病人时,护士可执行医生下发的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再次核对之弃之,事后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12.护士在同时使用两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避免不良反应发生。
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物品、财产等固定物资均由总务设备科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一式两份,病区护士长应保留一份。
2.由总务设备科按物资性质、类别分别统一编号。病区护士长负责,可指派专人管理,每半年或1年清点1次,做到账物相符。
3.各护理单元物品、器械为病区患者治疗护理所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损坏者,按医院规定赔偿。
4.各种抢救物品、设备、仪器、器械都应呈良好备用状态,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维修、保养记录本(由总务设备科负责),适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使用。
5.低值易耗品,每月由护士长做计划领取,加强管理,定量供应,节约使用。
6.患者使用的被服类、日用品类(热水瓶、便器等)备用数量充足,保证供应并定期清点,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