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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一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正确接种各种疫苗,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儿童抵抗力,减少和防止传染病发生。
3、认真做好晨检和午巡视工作,及早发现患传染病儿童并及早隔离。
4、发现疫情迅速按传染病分类报告时限要求迅速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完成对患儿的转诊、疫源地的终末消毒和密切接触者的检疫。
5、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当地疾控部门。
6、利用板报、宣传栏、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传染病预防发现等相关知识。
7、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的续发。
8、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9、坚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制,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幼儿园传染病、体弱儿管理制度(二)
一、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二、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三、对传染病患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检疫期间幼儿不串班,检疫期满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四、对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心脏病等疾病,过于肥胖的幼儿要登记造册,做好全日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新世纪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杜绝传染病在健康人群或易感人群,尤其是幼儿中流行传播,影响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和方法。
一、向全园保教人员、家长定期宣传有关传染病的基本知识。让全园教职工及家长了解、认识、掌握、判断一般常见传染病,在平常工作中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发生和常规处理工作。
二、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在晨检时凡发现幼儿传染病如:水痘、腮腺炎、风疹、痢疾、甲肝等有疑疹病儿时,立即请家长带去正规医院就疹,遵医嘱住院或留家休息治疗,隔离期满,或痊愈后持医生证明方可如员。
三、保健医生和在班保教人员共同积极做好幼儿全日观察工作,一旦发现病儿或疑疹病儿,立即转入隔离室休息观察,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尽快接病儿去医院就疹。若与家长联系不上的,由保健医生带病儿去医院就疹后,遵医嘱留院或带回隔离室服药休息、观察,等待家长来接,并给家长交代清楚有关病儿的病情、诊断、治疗、隔离、饮食、休息等。待痊愈后入园。
四、发生任何一例传染病儿所在班级后,该班必须严格按托幼园所常见传染病的检疫期进行检疫,严格按托幼园所常见传染病的常规消毒方法对该班进行彻底消毒。
五、本园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如: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霉菌、化脓性皮肤病等)暂时离岗休息治疗。待治疗后持医生证明恢复岗位工作。对带菌者如:患有乙性肝炎、精神分裂症的工作人员,让园长出面,调离工作岗位。确保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为了幼儿园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幼儿园应该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力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幼儿园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卫生保健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园幼儿的晨检、班级幼儿的出勤统计情况进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七)
1、积极做好各项消毒及预防用药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2、发现传染病首先做好隔离和传报工作(如有传染病发生,先请患儿去医院医治,再在家隔离、用药养病,一定要痊愈后,无传染性方可来园学习生活,另一方面即上报告单,上报有关单位)。
3、对患有传染病的班级应进行严格消毒,一切物品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后才能使用;控制病源传播(如一般传染病,保健教师指导班级保育员一起立即进行严格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蔓延。如有肝炎、脑膜炎等严重传染病发生,先立即把患儿送去医院医治隔离,再请当地卫生部门及时来园全面的严格消毒,以便防止传染病的蔓延与扩大)。同时,做好经常性的消毒工作,控制传染源和杜绝传染病复发。
4、对传染病接触者应做好隔离检疫工作,直至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终为止。
5、幼儿园领导、保健老师、班主任都要对患儿进行全面关心,掌握病情的发展情况,以之尽快痊愈。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一)
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
七、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
八、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九、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十、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二)
金字塔艺术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三)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两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
海滨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病病预防工作,确保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1.设立隔离室或观察床,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者所在班级与传染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在园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离本市)一个月以上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如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经常性卫生管理,重视预防性消毒、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二、认真执行计划免疫政策,做好查漏补种及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三、加强晨午检,及时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工作。对各种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四、建立健全学校疫情报告网。各班班主任、卫生委员、年级组、办公室负责人均为校内疫情报告员,校医为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每学年初调整疫情报告网人员名单,并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员培训。
五、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职责。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校医室报告,校医确认后应立即向地段保健科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报告,同时报告校领导,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六、发现传染病,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源地消毒处理和应急接种工作,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七、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对患传染病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根据检疫隔离时间认真执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复课检诊制度。
附:
中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中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1.班级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小学由班主任老师担任,中学可由班级卫生委员担任。
2.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由校医或卫生老师担任。
3.建立学校疫情报告。每学年更新一次疫情报告员名单,及时进行培训。
4、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本班疫情及晨午检情况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及时组织排查,并进行记录。
学校
主管领导
县教委
体卫科
学校疫情报告人
班级疫情报告人
所属地
医院
5、学校发生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发热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以最快捷方式向所属地医院、县教委体卫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6、学校必需接受并配合卫生防病部门的入校调查和指导。
疫情报告员职责
1、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并做好发病情况记录。报告应逐级进行,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2、学校发生疫情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配合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3、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发生传染病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
4、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向学校报告本班晨午检、因病缺勤排查、传染病发病情况。
5、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督促本班课间通风。发生疫情时协助做好消毒工作。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发现
1、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保育员或班主任如果发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园长。
3、幼儿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疑似传染病病人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二)传染病报告
1、报告内容与时限
(1)当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午睡室,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幼儿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需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全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全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