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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篇范文)-k8凯发

发布时间:2023-09-12 热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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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 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第2篇】医院管理西药库工作制度

西药库工作制度

(一)药品采购

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产正常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谦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品。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标,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5.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帐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力理报销。

1.药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则,对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经济管理水平。

2.药品库的房屋要求建筑坚实、室内干燥通风、门窗牢固,注意随时加锁。库内设有防火设备,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非药库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库。

3.库存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的有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贮冰箱内,防止变霉、虫柱、鼠咬等。

4.药品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帐卡、统计、登记有效药品标记。

5.化学危险药品应另设安全库,分类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贮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药品库必须定期清查盘点,并核对帐目,达到帐(卡)帐目相符。

7.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移交履行交接手续,并应由科主任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有关帐(卡)表格上签字负责。

1.各科室应填写领物申请单,定期到药库领取药品。

2.实发药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一式四联,双方签字,第一联统计计帐。第二联保管出帐(卡)。第三联交领物单位。第四联交财务部门。

3.未经领导同意,药品库不得配发处方(急救除外)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第3篇】附属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第4篇】附二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1.在药剂科主任、副主任领导下,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品供应管理工作。

2.组织和参加研究药品市场信息,研究药品的消耗规律,推荐质优价廉的产品,提供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供领导参考。

3.提供药品供应的各种数据,研究药品储量和保障供应的科学性。

4.定期征求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改进供应工作。

5.协调药品供应各工作间的关系。

7.在领导参与下,召集有关人员审定药品采购计划。

【第5篇】附二医院药库药房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药库药房管理制度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药品,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应单独存放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应有防火、防水、通风、降温设施。

三、危险品应设专卡,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四、严禁在库内吸烟,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在库内停留。

五、要加强安全措施,经常检查门窗及防火防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定期对所保管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泄漏、包装破损等现象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

药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组织药品从业人员每年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药业人员体检汇总表,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归档,并填入汇总表。

五、药业人员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

六、本制度责任人为药库主任,健康档案和体检汇总表由质量负责人落实。

七、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6篇】医院管理中药库工作制度

中药库工作制度

(一)计划采购

1.根据本院的业务需要性质和工作范围及不同季节的发病情况,请领计划及库存情况,编造药品的年、季、月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及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采购,中西药品的库存定额在供应正常情况下一般限定2~4个月库存,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2.采购计划一式两份,一份送药材公司,一份留底备查,外地采购药品需经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不得购进伪药劣药和非药用品,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4.坚持按正规渠道进行,严禁由私人手中购进药品。

(二)仓库保管

2.库存药品应按药物性质分类保管,要注意室内温度、湿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经常凉晒和蒸,以防霉变、虫蛀、鼠咬及化学污染等。

3.药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帐卡,统计登记和特殊药品的标记做到帐物相符。

4.每月清查核对帐目一次,年终彻底盘点并核对帐目做金额核算,以便掌握全年药品的进销情况和合理库存。

5.保管人调高动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并由科主任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均应在帐卡上表格上签字以示负责任。

1.各科室应有领药预领单,定期到药库领取药品,只要库房有的药品或病房需要,可随时领取。

2.实发药品由保管人员填写出库单,一式三联,双方签字,第一联保管记帐,第二联药材会计记帐,第三联交领药单位。

3.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4.有关毒剧药品的领发,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7篇】附属医院药库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减少医院损失,使我科的药品管理规范化,药库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一.药库保管员要按照微机打印的药品采购单对采购计划严格掌握1个月采购量(小品种可适当增加),如发现微机计划量不妥,应及时与微机室联系,并附特殊说明给采购员。

二.药库应严把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并反馈给采购员。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三.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四.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五.对于各药房符合规定的冲退药品,药库积极予以办理,并与采购人员、药品会计共同办理有关退货事宜。

六.药库与药学部各部门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药品管理不善者,调离工作岗位,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七.微机室应按药品入库的先后顺序出库,药库按出库单上的产地、规格、批号等发药。

八.药房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核对,所有项目完全与出库单相符后方可签字,否则应让药库调换。

九.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近效期的先发药,并建立效期药品档案。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药房主任应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整。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药房主人负完全责任。

十.采购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近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十一.严把付款关。采购员应按入库时间严格核实、确定完全销完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特殊情况应附说明。

十二.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一段时间内根本销不动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寻找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书面练习。

十三.药库保管员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应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后,再行定夺。

各环节的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弥补不上者,调离工作岗位。对药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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