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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接值班电话时必须文明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技术学院(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卫处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2.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凡进入人员必须换穿拖鞋,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星期二早班者进行大扫除,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录像查看审批表》,必须经保卫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6.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超过一个小时后,交班者可联系监控室负责人,出现责任由原接班者承担。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9.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立即通知保安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可视情况给予奖励(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一次奖励50元)。
10.监督老师如发现值班员脱岗,脱岗一次罚款30元,每学期脱岗超过5次者劝其退岗,如发现有其他违反以上制度的行为可提出警告,警告两次者或无改进者按脱岗一次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电视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会客;
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2、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三、电视监控室应建立如下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1、交接班登记簿;
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簿及交接清单;
3、设防记录登记簿;
4、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簿;
5故障排除登记簿;
6、查询情况及外来人员观访登记簿等。
四、保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并避开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5%,特别要避免潮湿。
五、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浦江高中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监控、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软件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监控管理软件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视频监控管理软件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严禁视频监控管理软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管理软件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