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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
一、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二、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三、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四、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五、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六、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七、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 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 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 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 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
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 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 制订健全六防措施。
(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 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中小学校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制度(4)
一、一二年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放,每月一次。
二、三年级以上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
三、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期限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每天罚人民币壹角,超过两周者,取消借书资格。
五、损坏图书照价赔偿,丢书者罚款。
六、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管理利用好班级图书角,经班级所有成员讨论,特制订如下制度:
*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所以捐献时请在管理员处登记,以便日后归还。
*全天为同学们开放借书,但建议大家在课间、中午比较空闲的时候借阅。
*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登记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时间,并检查书本完好程度,如有破损及时联系管理员。归还前交与管理员检查,再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
*所借图书最少借二天,但7天内必须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如到期未还,经管理员提醒后还不还,做丢失处理。(赔偿书的原价)
*借阅者应保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画、批注或涂写,如发现则取消其一个月的借阅资格。有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有偷窃图书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以原价的3倍进行赔偿。
*借阅图书者不得将图书转借,如有遗失双倍赔偿。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
七、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九、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
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制订健全六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学校班级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负责检查同学们的借阅情况,利用课间整理、打扫书架。
*查看还回的图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记录并向老师汇报,督促损坏图书的同学粘补或赔偿。逾期不还者,督促将书收回。
*记录下同学们爱惜图书的行为,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利用午会时间给予表扬,为同学们树立好的榜样。
*期末前两周将所有外借的图书收回,清理后归还给图书的小主人。
哲商现代实验小学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二)
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八、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属于学校安全管理重点要害部位,为加强图书馆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三、配合全校安全检查安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教务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协调维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六、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七、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全馆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非本馆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2、图书室必须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3、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以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4、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
5、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