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州泰实验中学寄宿生宿舍内务管理制度
1、非本宿舍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
2、女生宿舍严禁男生进入,男生宿舍严禁女生进入。
3、来人来访(家长)人员要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履行登记手续,经宿舍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但不得携带无关的物品进入宿舍区(室)内。
4、寄宿生放假(外出)携带行李包箱等出宿舍要报告室长,要有宿管员批准签发出门证。
5、严格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坚决服从宿管员和室长的管理。
6、严格按宿舍内务管理标准的要求,放好自己的物品,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水瓶应放在窗下排列整齐;毛巾在脸盆上叠成块状放齐;脚盆放在床下,鞋子放大鞋架上。宿舍内不得堆放书籍、悬挂衣物等,物品摆放物品柜,书籍放入书箱,换季物品带回家。对不能按照要求摆放的物品一律清理,不得向宿管员索回(由班主任签名领回)。废纸及瓜皮果壳主动放入纸篓内。
7、课间、晚自修期间,寄宿生不得进入宿舍区,情况特殊,必须经宿管员同意后方可出入。寄宿生不得随意串门,更不得在其它宿舍无人时进入他人宿舍。
8、严禁在宿舍内打球、踢球、下棋、打扑克、吸烟、喝酒等。
9、宿舍区应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晚自习结束后,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外逗留。
10、严禁与社会闲散人员联系,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及时向宿管员报告。
11、每晚按规定时间熄灯,熄灯后不得讲话、打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宿舍接待日为每周六晚、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