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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装置检修具有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加强装置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检修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型检修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修时,成立以主管副总经理为首,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检修指挥部,以对装置检修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形成一个信息灵、决策快的指挥核心,检修指挥部以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各车间设立安全组,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检修施工安全措施,把好动火、进设备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关,协调处理检修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装置检修安全顺利进行。检修期间,车间除派专人与施工单位配合检修外,各岗位、控制室均应有人坚守岗位。
二、制定检修方案
(一)系统停车大检修、车间大、中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检修方案,其内容含安全技术措施。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审核。
(二)车间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生产车间与维修车间自行安排制定,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方案制定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的安全负责。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的审批。
(三)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审批。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作业票审批。
(四)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编制和审批,按(二)和(三)条执行。
(五)检修方案除了应包括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工期、施工方法等一般性内容外,还要有设备和管线吹扫、置换、蒸煮、抽加盲板方案及其流程图和重大项目清单及其安全施工方案以及重大起重吊装方案等。在制订检修方案之前,必须对检修装置进行全面系统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然后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参照以往的经验和安全,制定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内容的检修方案。
为了避免出现差错,方案必须详细具体,对每一步骤都要有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方案编制后,编制单位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反复讨论,不断修订和完善,确认无误后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进一步补充完善。重大项目或危险性较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及其安全措施,必须由主管经理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三、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一)停车管理
1、公司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停车方案及安全措施。停车方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制定,与各车间生产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并确认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停车安全工作
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变化,劳动强度大,精神紧张。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停车时必须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同时注意:
(1)做好降温降量工作。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骤变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而发生着火爆炸或中毒。同时要对检修过程中可能与空气接触的催化剂、脱硫剂进行降温钝化,以防止其在活性状态下接触空气而导致烧坏,甚至损坏设备。
(2)开关阀门的操作要缓慢。开阀门时,打开头两扣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开蒸汽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液击。
(3)装置停车时,设备、管道内的液体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送出装置。对残存物料的排放,应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就地排放或排入下水道中。
3、设备和管线的吹扫、置换和蒸煮、清洗工作
为了保证动火和进设备作业安全,检修前要对设备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进行抽净、排空、吹扫、置换。对积附在器壁上的可燃、有毒介质残渣、沉积物等进行蒸煮或洗涤。对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及经过酸洗或碱洗过的设备,则应进行中和处理。
(1)吹扫:设备和管线内没有排净的可燃、有毒液体,一般采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吹扫时要根据检修方案制定的吹扫流程图、方法步骤和所选吹扫介质,按管线号和设备位号逐一进行,并填写登记表,以确保所有设备、管线都吹扫干净不遗漏或留死角。吹扫合格后,应先关闭物料阀,再停气,以防止系统介质倒回,同时及时加盲板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
(2)置换:对可燃、有毒气体的置换,大多采用蒸汽、氮气等惰性气体为置换介质,也可采用注水排气法,将可燃、有毒气体排净。置换和被置换介质进出口和取样部位的确定,应根据置换和被置换介质密度的不同来选择:
若置换介质的密度大于被置换介质,取样点宜设置在顶部及易产生死角的部位;反之,则改变其方向,以免置换不彻底。置换过程中,要防止置换出的可燃、有毒气体引发事故。
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若需进入其内部作业,还必须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的方法将惰性气体置换掉,以防窒息。氧含量为19%-21%、可燃气体浓度小于0.5%、有毒气体浓度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范围内为合格。
(3)蒸煮和清洗:对吹扫和置换都无法清除的残渣、沉积物等。可用蒸汽、热水、溶剂、洗涤剂或酸、碱溶液来蒸煮或清洗。蒸煮或清洗时,应根据积附物的性质选择不同的方法,如水溶性物质可用水洗或热水蒸煮;黏稠性物料可先用蒸汽吹扫,再用热水煮洗;对那些不溶于水或在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积附物,可用化学清洗的方法除去,如积附氧化铁、硫化铁类沉积物的设备、管线等。化学清洗时,应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可能产生的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危害人体。若用以上方法仍不能彻底清除,可用人工方法铲除。
4、安全隔绝工作
检修设备经置换后,必须与运行或有物料系统隔离,即检修设备与其相连的管线或设备用盲板相隔离。在各重要阀门、开关上挂好“禁动牌”,装置开车前再将盲板抽掉。抽堵盲板工作必须由熟悉生产工艺的人员专门负责,严加管理,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检修计划,预先制定抽堵盲板流程图,注明抽堵盲板的部位和规格,并统一编号,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前要注意检查设备及管道内的压力是否已降至安全值,残液是否已排净。
(2)要根据管道的口径、系统压力及介质的特性,制造有足够强度的盲板。盲板应留有手柄,以便于抽堵和检查。
(3)盲板应加在有物料来源的阀门后部法兰处。盲板两侧均应有垫片(靠物料侧须用新垫片),并用螺栓把紧,以保持其严密性。
(4)抽堵盲板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当系统可能存在可燃或有毒介质时,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拆卸法兰螺栓时,应小心操作,防止系统内介质喷出伤人。盲板抽加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5)做好盲板的检查登记。对抽堵的盲板应分别逐一登记,并对照抽堵盲板流程图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挂上盲板标识牌,以防止错堵、漏堵或漏抽。
5、工业下水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安全处理工作
在完成了装置停车、倒空、吹扫、置换、蒸煮、清洗和隔离等工作后,装置停车即告完成。在正式转入检修施工之前,还应对地面、明沟内的油污进行清理;封盖装置及其周围的所有下水井和地漏。因为工业下水系统与全厂各装置是相通的,这个系统中仍有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必须认真封盖,防止工业下水系统有易燃易爆气体外逸,也防止检修过程中有火花落入工业下水系统引起着火爆炸。
对于转动设备或其它有电源的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一切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检修”警告牌。机泵内的物料应清理干净,并在出入口管道上加上盲板。
(二)安全检修交接工作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动力车间、工段、班组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交接手续。
2、交方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有关安全要求,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包括检修部位名称、检修任务、风险分析、采取的措施、安全标准、应急措施等。《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必须履行逐级审批的程序。
(三)检修前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检修工作开始前,检修方案编制人应向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检修方案技术交底,使其明确检修内容、步骤、方法、质量标准、人员分工、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由此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针对检修的难易程度、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容易疏忽的地方,结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对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落实安全措施重要性的认识,为安全检修创造条件。对参加重要关键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项目的检修人员,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施工作业。
四、检修工作安全管理
(一)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系统检修过程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非常频繁。对这些直接作业环节,应严格把好“三关”,即安全措施落实关、作业票证审批关和安全监护关。穿戴适用的防护用品,备足应急和消防器材,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每次进设备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内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气体分析合格,且采样要有代表性。对动火设备的隔离、可燃物的清除以及地沟、地漏、下水井的有效封盖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连续作业每隔2小时至少要检测1次。
2、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特级高处作业、重大起重吊装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前应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在实施危险性较大项目检修的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派专人负责监护。
4、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监督
公司系统检修往往存在检修内容多、工期紧、工种多,上下作业、设备内外同时并进的状况,因此,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
检修现场的各种废料、障碍物和地面上突出物以及能引起滑跌的油污、冰雪等一切影响安全检修的隐患,都应及时处理掉。
a、检修材料、设备、设施、工器具和拆卸下来的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等摆放要整齐。同时做好保管工作,防止物件流失而延误检修工作的进行。
b、临时用电线路敷设要规范而不杂乱。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c、检查要涉及到检修安全的每一个方面。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种检修设备、设施、工器具、车辆的安全状况。各种应急物品、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的准备情况以及检修人员劳保穿戴情况等。
(二)特殊作业安全规定
根据公司系统的检修特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即aq3021-2008-aq3028-2008,对公司系统经常进行的,比较有代表性的特殊作业规定加以强调和补充,以保证检修工作安全进行。
1、高处作业
(1)在离地2m以上,或虽在2m以内,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在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坑、井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均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并办理高处作业证。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拉葫芦,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升降设备载人。
(4)高处作业中一般不允许交叉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携带工具袋。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跳板或铺瓦梯。
(8)直接攀登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施工时,必须经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普通电线1m以上,普通高压线2.5m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0)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专人检查认可符合国家建筑规程要求,方准使用。
2、焊接作业
(1)所有焊接动火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非焊工严禁参与焊接作业。
(2)焊接、动火作业,必须由被检修设备所在车间指派设备所在岗位的操作人员做监火人。当在槽罐、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时,还应由检修单位增派监护人。
(3)在气体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表要灵敏有效,防止日光暴晒或油脂污染。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a、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开关,并有触电保安器。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c、焊机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e、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f、在地面实施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地方或槽罐内实施电焊作业时,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5)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焊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6)在多人交叉作业的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有防护挡板,以防止电弧伤害。
3、罐内作业
(1)罐内作业,系指进入槽、罐、槽车、炉、塔、管道、地沟内的作业。罐内作业前,必须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要求,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罐内作业前,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设备是否严格进行了隔离、清洗、置换进行检查。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行灯不合规定不进;施工工具不符合要求不进;没有专人监护不进。
(3)进罐前30min内取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毒物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达到19-21%,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工作。
(4)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拴带救生绳。
(5)罐内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并设有抢救措施和抢救工具,且监护期间不得兼作其他工作。在风险较大的罐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罐内作业人员的联络。
(6)作业过程中应定时检测,至少每2h对罐内气体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检测频率,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检测。进入罐内作业人员佩戴毒物报警器。
(8)罐内作业因故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并补办《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9)在易燃易爆的罐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并佩戴可燃气体报警器。
(10)罐内作业要按设备高度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及防护用具,以保证应急撤离。
(11)罐内作业过程中,严禁向外抛掷材料、工具等。
(12)罐内作业过程中,要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
(13)严禁向罐内充氧。
(14)罐内动火作业后,动火者不得将乙炔焊枪留在罐内,以防止气体泄漏。
(15)作业竣工后,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对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在确认无疑后,监护人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签字确认监护工作结束。
(三)检修结束后安全要求
1、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和安全员要认真检查。
(1)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是否遗漏。
(2)检修工具与剩余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容器内。
(3)检修的设备、管路有无堵塞,是否畅通。
2、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拆移的盖板、围栏、扶手等恢复原来的状态。
3、设备上及其周围、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清理干净,机具、工具搬走,脚手架拆除,临时敷设的电气线路、标语和警示牌、标志等全部清理干净,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及联锁的灵敏度,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5、检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并有公司生产技术部参加,进行验收交接工作。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检修验收,主管领导应参加。
五、适应范围
(一)本规程按照公司系统大检修的内容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各类型检修工作。
(二)公司系统,电气检修、仪表检修参照执行。
(三)本规程部分内容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涉及的外委工程管理。
(四)本规程参考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生产技术部将对规定内容进行更新。
附件:
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2、《设备检修验收单》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二)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
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