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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8篇优秀的防火安全公司管理制度范文,为便于您查看,我们对排版做了进一步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八)
1检查方式
a.定期检查
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
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仓库主管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仓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
3.教育的主要内容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八)1检查方式a.定期检查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
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项目客服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0客服部服务人员在每日检查和清扫写字间时,应注意发现客人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在清理烟灰时,应先将烟缸内的烟灰浸湿后再倒入垃圾箱内。
2.0对项目配备的电器和宾客自带的电器按项目有关规定使用。因使用电器不当,造成跳闸等问题,立即通知工程部检查处理,同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
3.0注意发现写字间内新增的各类电器,及时报告客服部或保安部。晚间巡楼时发现照明灯未关时,要通知保安部一同开启客户房间关闭照明。
4.0及时清理楼层内的报纸、废纸箱等易燃物品,各层楼梯通道内不得堆放各种物品,发现客人堆放应劝阻并及时报告主管或保安部。
5.0注意楼层内有无饮酒过量行动异常、表情怪异的客人及其它非项目常住客人,做到勤转、勤闻、勤检查,发现异常、异味应及时通知客服部或保安部。
6.0客服部服务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消防栓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经常客人宣传有关消防知识和项目的消防管理制度。
7.0客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7.1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熟知报火警程序及电话。
7.2各岗位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并正常使用。
7.3员工对电话设备、电脑、复印机等高精密度仪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故障不得私自拆除,需报有关技术人员维修。
7.4客服中心内严禁使用明火。
7.5下班后要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切断。
7.6客人复印密集文件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是党和国家机密文件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部。
7.7在接发传真和复印时,如发现散布*言论或*宣传品时要做到不传看、不散播、并及时报告并上交保安部处理。
8.0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8.1注意保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丢失或损坏上报主管。
8.2了解本岗位入住客户情况。
8.3对于客人放在公共区域内没有保护措施的贵重钱物,要向领导上报。
8.4发现公共区域有国家规定的禁品,应主动上报。
8.5发现楼层或公共区域有可疑人物、事应、立即报告保安部。
8.6发现客人使用电加热器具、明火,应立即上报。
8.7严格内外不分,谈论与工作无关话题。
8.8不得私自一人用钥匙打开写字间。
8.9接到客人报告失窃,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保安部。
1 目的与范围
1.1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防火安全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点等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
2 总则
2.1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2 企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区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车间主任、各部门主管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 职责
3.1总务办公室是防火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消防预验收,负责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
3.2 企管办是防火安全的主要配合部门,参入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
3.3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防火管理和检查,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
4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1 总务办公室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两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重点消防部位的防火要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术、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等内容。
4.2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每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本岗位防火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常识。
4.3 从事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搬运和保管工作,以及电工、焊工等用火用电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防火巡查和检查
5.1 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巡查、检查项目如下:
1)建设性项目是否严格贯彻防火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在选择地址和建筑物耐火等级、设置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按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贯彻规定。
2)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情况,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3)各车间、班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各车间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等内容。
5.2 各车间、各职能部门每周对本车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和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的作业方法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等。
5.3 各班组每天应对本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作业岗位应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时检查电源、火源和其他防火情况,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
5.4 对于巡查和检查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实施完成后,应由下达整改通知单的单位进行验证。
6现场消防管理
6.1 易燃易爆物品的产、储、运、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使用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保持防火间距,健全操作制度。
6.2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
1)企业建立消防重点部位记录,实行两级管理,总务办公室对厂级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各车间、职能部门对车间级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
2)消防重点部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习。
3)凡在消防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经总务办公室批准,办理“明火作业”,落实防火措施。
6.3 采用和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6.4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明确分工,搞好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操练,保证和提高其战斗力。
6.6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6.7 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对进入厂区的外来施工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经总务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场作业。
7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7.1一旦发生火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就近拨打厂那火警电话,准确说明起火地点并立即切断电源,根据火情、使用消防器材,对起火点进行灭火。
7.2消防人员接到消防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根据火情进行抢救。如果火场有被困遇险人员,要遵照救人第一原则,首先把人救出火场。
7.3消防人员应沉着冷静,果断判断火灾的态势,能够自救的立即扑救,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拨打市火警电话“119”,说明险情和地点,前来求助扑火,减免企业的损失。
7.4火灾消灭后,要注意保护现场,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落实并追查事故的责任人,并以书面向企业和有关部门报告。
7.5在火势难于控制的情况下应急队员应组织员工有顺序的从安全通道逃离现场。
8考核
8.1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8.2 在责任区内发生火灾事故,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8.3 违反防火管理规定,依据消防安全考核办法执行。
一个公司,首先需要保碍员工的自身安全,把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对于安全管理,不同的公司肯定有不同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的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
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
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
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 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做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