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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成本管理制度(九)
为了规范公司的成本管理,反映和监督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直接材料耗费,衡量本企业的成本控制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成本仅指营业成本,是指绿化工程部、超市商品销售的各项直接支出。它包括:
1、原材料耗费。如餐饮部的餐饮原材料耗费,物管部的速冻冷食成本、花圃的零售花木及绿化工程种植、补植成本等,同时也包括餐饮部及浴室的燃料耗费。
2、商品进价成本。公司附设商品部的商品进价成本,分为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两种。
3、其它成本。指除上述成本之外的其它直接支出,如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出售除商品外的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二条公司的营业成本以实际支出进行核算,即按照配比的原则进行核算。
第三条公司必须对营业成本进行预测和计划。相关部门首先对本部门的成本进行预测和计划,而后报公司财务部,经财务部的综合平衡,编制月度和年度计划,经总经理同意,报主营公司。
第四条必须严格控制成本,每月耗费的直接材料按年初和预算进行考核,并按公司制定的独立核算办法执行,直接与员工的收入进行挂钩。
第五条每月召开成本分析会议,共同研讨已发生的事实,并对以后的管理提出建议和进一步完善的方法。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