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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检修管理制度(十二篇)-k8凯发

发布时间:2024-02-03 热度:74

运行、检修管理制度

第1篇 运行、检修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一只开关箱必须责任到人,对开关箱的使用,开、关顺序,维护等应作出规定。

2、从开关箱到用电设备的线路由机械操作工负责维护。

3、对现场需要更改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做出规定,严禁工人自行接设等。

4、夜间电工值班必须配备2人。

5、检修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1人检修,1人实行监护。

6、检修时必须挂牌或装设遮栏,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同时防止其他人员合闸送电。

7、停电检修、部分停电检修、带电检修都应遵守相应的要求,带电部分只允许在检修人员的侧边,断线时必须先断相线,后断零线,接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相线。

施工现场办公室及生产区用电奖罚规定

为保证施工及生活区的用电安全,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奖罚规定如下:

一、 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乱拉乱接电源,对责任人外以50-200元的罚款。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责任人处以50-300元罚款。

三、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四、对不按规定操作电气设备(机械)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按设备价格的百分之百赔偿。

五、不服从值班电工的指挥管理,并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对责任人处以50-100罚款。

六、未经临时用电电气负责人和消防保卫部门批准,私自用电炉、电热器、碘钨灯取暖,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七、生活区、办公区、宿舍等发现常明灯和灯泡瓦数超过60w(瓦),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八、故意破坏现场电气设备、设施行为的,除罚款之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九、对不服从临时用电管理,除罚款之外,值班电工有权拉闸断电,并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责任方负责。

十、对现场临时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项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以上规定望各单位及其个人遵照执行。

第2篇 风电场运行管理制度

1 运行值班制度

1.1 风电场运行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试合格,并经批准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1.2 风电场采取倒班方式,值班轮流表,由负责人编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1.3 值班员连续值班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1.4 当班值班人员应穿、戴统一的工作服,鞋、帽、衣着整齐,并佩戴值班标志。

1.5 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卫、保密、卫生和运行维护工作,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运行交接班制度

2.1各风电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各风电场的交接班时间,风电场不得随意更改。

2.2 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3 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处理。

2.4 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

①系统和本所目前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情况;

②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③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④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⑤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受理和执行中的工作票情况;

⑥其它需要交代和注意的事项。

2.5 交接时应作到全面交接,做到现场交接、实物交接、对口交接、图板交接。

2.6 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①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②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当前风电场运行状态相符。

③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④主变压器负荷及系统潮流情况。

⑤检查试验中央音响及有关信号指示情况。

⑥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⑦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⑧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⑨核对保护压板位置。

⑩检查室内外卫生及其他有关事项。

2.7 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交接班前后双方应分别召开班前班后会。

3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1 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要详细规定每日设备巡视次数、巡视路线及巡视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两次。一般应包括:10:00, 20:00。

3.2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在运行记录薄上记录巡视结果,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3.3 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3.4 当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进行特殊巡视,并做好记录:

①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②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系统运行时;

③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④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⑤设备有缺陷,监视运行时;

⑥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3.5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3.6 风电场负责人一般应每天巡视一次。

3.7 各风电场的生产、技术领导应定期进行巡查。

4 设备验收制度

1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 对运行中设备大小修、预试的验收,要按照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设备运行维护说明书等,由公司运行部门专业人员编制设备验收卡,由运行人员逐项验收、试验合格后,运行、检修双方在验收卡上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设备验收卡要存入设备档案。

3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风电场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

4 检修、试验、调试等工作完成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检修试验项目、数据记入相应检修记录薄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当班运行人员检查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5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5.1 风电场应根据本所设备实际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并落实到人,实行承包制,做好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5.2 交直流熔丝、电源开关的检查、核对

风电场要检查、核对所内每个控制回路交直流熔丝、控制电源开关的参数与图纸(板)相对应,备用熔丝要分类存放,保证齐全。在停、送电时 要对二次回路的熔丝进行检查,检查项目:

①熔丝是否完好,对接触不良或端帽松动的要及时更换;

②检查熔丝或控制电源开关的熔断电流或脱扣电流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符合所控制设备交直流技术条件要求,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逐级匹配的要及时更换。

③对更换的熔丝(控制开关)要做好记录。

5.3 接点温度测试检查

风电场应有设备接点测温管理制度,正常情况下每月测试一次,并编制一次设备接点温度测试记录卡,按设备间隔分类,制订相应的接点测温制度,做好接点温度测试,防止设备接点过热引发事故。

①制订风电场内接点温度测试记录卡,以设备间隔为单位,具体落实到人。

②测温记录卡中应包括天气情况、气温、间隔名称、负荷电流、测试原因、测试时间、测试人、接点温度等项目。

③常规接点温度测试应根据负荷情况和使用仪器的精度一般至少每季一次,尽量选择大负荷时测试,并做好记录,对上次测试时负荷电流小的设备在负荷电流增长时要进行补测。测温工作由运行人员或相关检修、试验等专业人员进行。

④测温范围

所有一次设备导流接头、长期运行的主变风冷回路接头等。具备测量设备内部温度条件的,应对设备内部进行测温。

⑤在下列情况下,应增加测试次数并做好记录:

a.风电场的负荷突然增加时或回路的负荷已达到或超过额定负荷。

b.新设备投入运行带负荷后、大修或试验后的设备必要时。

c.系统运行方式改变,负荷电流历年来最大值。

d.对发现异常和缺陷的设备缩短周期进行跟踪测试。

e.法定节假日期间或上级要求加强设备检查巡视时。

5.4 保护压板的定期检查、核对

建立保护压板定期检查核对制度,并落实到人,定期对保护压板进行检查,防止误投、漏投压板,及时拆除长期停用的压板。

①风电场正常运行方式下,一般要求至少每月一次对保护压板定期检查,检查后要做好记录。

②在每次倒闸操作前、后要对保护压板位置进行检查核对。

③新设备投入、旧设备拆除及风电场改扩建后要对相关的压板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新压板位置图表。

④新保护、保护定检后投入前按继电人员交代的结果,测量保护压板电位正确。

5.5 根据工作需要,风电场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备品备件、仪表、防护用具、应急照明灯和急救医药箱等,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5.6 风电场的乙炔、氢气及氧气装置、起重运输机械和一般工具,均应有登记簿,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5.7 风电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5.8 对风电场排水、供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5.9 现场应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保证消防器具在安全使用的有效期内,并经检验合格。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6 运行分析及事故预案管理制度

6.1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和采取防止事故措施。

6.2 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①综合运行分析每季度一次,分析本季度全所设备的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情况,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

其主要方面如下:系统运行方式、保护装置的配备、设备完好率及保护、断路器正确动作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可调小时,最大、最小出力、耗能指标、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文明生产等。

②专题运行分析,正常时每月一次。针对上述某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专题分析:

a.发生设备、电网事故时;

b.发生设备异常或障碍时;

c.在特殊运行方式下可能对本所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等造成影响或不能很好地满足特殊运行方式的 可靠供电时;

d.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进行分析。

6.3 应按规定向上级机关呈报运行分析、可靠性管理报表。

6.4 风电场应根据本所设备的实际情况、接线方式、运行方式等做好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的事故预案。

7 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制度

7.1 为了加强无功设备管理,提高电压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所内无功补偿装置及调压装置进行认真的投切和调测、监视,并作好记录。

7.2 风电场要严格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命令,及时投切无功补偿装置。

7.3 加强并联电容器组、并联电抗器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足够的可调容量。

7.4 加强电压监测仪的管理,按有关要求报无功电压监测报表。

7.5 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应根据调度命令或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一)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变换有关规定

① 当母线电压降低(升高)超过规定值时,风电场值班员迅速汇报调度。调度值班员根据调度部门确定的电压曲线向风电场值班员下达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变换操作命令。

② 风电场值班员按调度命令,严格按操作程序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进行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变换操作,操作完毕后认真核对调后的电压质量。每次分接变换操作都应将操作时间、分接位置、电压变化情况及累计动作次数记录在有载调压分接变换记录簿上。

③ 正常情况下,一般使用远方电气控制。当检修、调试、远方电气控制回路故障和必要时,可使用就地电气控制或手动操作。当分接开处在极限位置又必须手动操作时,必须确认操作方向无误后方可进行。就地操作按钮应有防误操作措施。

④ 分接变换操作必须在一个分接变换完成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分接变换。操作时应同时观察电压和电流的指示,不允许出现回零、突跳、无变化等异常情况,分接位置指示器及动作计数器的指示等都应有相应变化(每调一挡记为一次)。

⑤ 当变动分接开关操作电源后,在未确定证电源相序是否正确前,禁止在极限位置进行电气控制操作。

⑥ 单台有载调压变压器过载1.2倍以上时,严禁分接变换操作。

⑦ 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把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调至与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相同或相近的档位,使两台主变压器的次级电压相同或相近。

⑧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严禁有载调压变压器进行分接变换操作。

⑨ 有载调压变压器一般平均每天分接变换次数不超过20次。

(二)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变换操作步骤

① 两台有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允许在85%变压器额定负荷电流及以下的情况下进行分接变换操作。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进行,不得在单台变压器上连续进行两个分接变换操作,必须一台变压器的分接变换完成后,再进行另一台变压器的分接变换操作。每进行一次分接变换后,都要检查电压和电流的变化情况,防止误操作和过负荷。升压操作,应先操作负荷电流相对较小的一台,再操作负荷电流相对较大的一台,以防止过大的环流。降压操作时与此相反。操作完毕,应再次检查并联的两台变压器的电流大小与分配情况。

② 单台有载调压变压器运行时,调压操作应逐级进行,每进行一次分接变换后,都要检查电压和电流的变化情况。

8 文明生产

8.1 风电场内各种安全工器具要定置摆放,并保证安全有效。

8.2 室内外环境整洁,开关场地平整,搞好绿化。

8.3 保持设备外表整洁无腐蚀。室外机构箱、端子箱内无积灰,进出线孔封堵完好。充油设备无渗迹,设备标志齐全、字体工整清晰。

8.4 巡视道路整洁,电缆沟内干净,电缆排列整齐,盖板齐全无裂纹和损坏。

8.5 主控制室及高压室门窗明亮,地面干净,盘面无浮灰,盘后无杂物,盘后电缆封堵完好,房屋不漏雨,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无孔洞,有防小动物措施。

8.6 开关场地不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并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8.7 所内外照明充足,围护设施完好。

8.8 风电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第3篇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 运行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双方值班员在交接班室交接。交班值班负责人手持值班记录薄,高声汇报值班情况,要内容齐全、交接清楚;接班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听取交班汇报,做到运行情况清楚、现场检查正常,最后双方负责人签字为交接完毕。

交班前值班负责人应按照'交接班制度'要求,逐项检查落实,应交待的事项写在值班记录薄中。

交班必须做到'五清'。五清即:讲清、看清、问清、 查清、点清。

1.1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设备检修情况、缺陷情况、信号异常等。

2、设备润滑情况、锅炉房卫生。

3、锅炉本体除渣、水浴脱硫除灰是否清理到指定位置。

4、本班运行及调整情况和注意事项。

5、上级命令或通知。

6、各种安全用具、钥匙及有关材料工具等。

7、下一值应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2 交接班的几项规定

1、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交接班。

2、事故处理或执行起停炉操作时,禁止交接班。

3、交班人员不齐不交接班。

4、特殊情况,应向上级请示。

二 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巡视检查制度是保证身边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巡查的质量直接影响锅炉机组能否安全运行的依据,故运行值班人必须按规程规定项目及内容依次巡回检查、不得漏查、漏项。巡视检查应遵循的规定:

1 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的异常状态要做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每次巡视工作结束,均应将巡视情况和结果向值班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说明,将巡查结果做好记录并签名。

2 各级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热力机械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 巡视时,必须在巡视记录本上登记巡检时间,并记录设备有关运行数据,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及时汇报。

3.1 巡视检查的基本方法:

① 巡视之前应预先考虑巡视内容,对规定的检查项目重点巡视。

② 必须灵活运用听觉、触觉、嗅觉等认真巡视和综合分析,还应掌握设备的缺陷,对薄弱环节应重点巡视管理。

3.2 特殊巡视检查的规定:

① 带缺陷运行的设备每小时巡查一次。

② 发生故障的设备,抢修投运后,特殊一小时。

③ 危及安全运行的重大设备缺陷,每隔半小时或一小时巡视一次。

④ 由各级领导提出重点设备巡视,值班员应按其要求执行。

三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1、备用水泵应半月轮换运行一次。

2、 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设备,应在保证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投入运行一段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

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热电厂

锅炉车间

2012年6月28日

第4篇 某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 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 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 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 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 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 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 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一章       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

第一条 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协调全厂各部门为运行生产服务。

第二条 各发电厂生产副厂长是运行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其职责分工由各企业自行制订)。并配备一名运行副总工程师,主抓运行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其职责、权限由各厂明确制订)。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 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二) 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批准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 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运行生产情况,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四)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

(五) 经常了解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车间(部)对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予以评价和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六)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议,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七) 参与审批运行工作的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的值班人员的调配,主持对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

(八) 审批运行生产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九) 审批运行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并主持进行演习和做好总结评价。

(十) 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第三条 各企业生产技术部门都要承担运行生产技术管理的职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车间予以完成。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对主要记录和数据每天审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组织编制运行生产工作计划。

*参加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订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组织全厂性的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专业性的运行分析会议,并提出分析报告。

*编制或审核电厂的运行月报和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第5篇 运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总则

1.1 为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均应对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做好记录。

1.2 本制度对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1.3 本制度仅适用于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定义、术语

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物体打击、尘、毒等危害,保障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并登记入册,用具上必须清晰标示试验日期。电气安全工器具统一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或单位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的电气安全工器具不准使用,并作报废处理。

3.2 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3.2.1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围栏(网)三大类。

3.2.2绝缘安全工器具分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和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两种。

3.2.2.1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

3.2.2.2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点部分。

3.2.3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

3.2.4安全围栏(网)用于区分作业区与非作业区。

3.3 安全工器具的配备

3.3.1现场工作人员应配备带有相应标识的安全帽、工作服。

3.3.2在高处作业时必须配戴有安全带。

3.3.3具有电气操作权和监护权的人员,应配备低压验电器。

3.3.4集控室配备安全围栏(色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拉杆、绝缘电阻表、验电器、接地线等。

3.3.5运行岗位公共使用的安全工器具,除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外,还应配备备用的安全工器具,防止意外损坏时和检测试验期间影响正常使用。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和使用

4.1在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使用人员必须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详细检查,要做到“三会”,即会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会正确维护和包养安全工器具。

4.2安全工器具必须在合格期限内使用,使用前外观检查应无缺陷和损坏,各部件组装严密,启动灵活,确认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在其性能范围内,如有发现损坏、变形、故障等异常情况,应禁止使用。

4.3使用中如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

4.4.1生产运营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所辖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4.4.2值/班组每班都要对所辖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4.4.3在使用前,由使用人进行检查,确保完好。

4.4.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时间、定项目)整改。

4.5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及使用

4.5.1绝缘手套的检查及使用

4.5.1.1绝缘手套外观检查不应有漏气、发粘、发脆、老化、裂纹等现象,试验标识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4.5.1.2下列操作应配戴绝缘手套

高压验电时。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进入室内故障点4m范围以内,室外故障点8m以内范围的人员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时。

装拆接地线时。

装拆高压熔断器时。

在转动着的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

4.5.2绝缘拉杆的检查和使用

4.5.2.1绝缘拉杆外观检查表面不应有连续性的磨损痕迹,不应潮湿,不应有油污,末端及首端堵头不应破损,试验合格证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4.5.2.2应按电压等级选用有效绝缘长度的绝缘拉杆。

4.5.2.3雨天进行户外倒闸操作,绝缘杆应有防雨罩,防雨罩与绝缘部分应无渗漏现象。

4.5.2.4使用前应将绝缘杆擦拭干净,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5.3绝缘鞋的检查及使用

4.5.3.1绝缘鞋外观检查不应有外伤、潮湿和污物,试验合格证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凡有破损、鞋底防滑齿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绝缘层或预防性试验不合格时,均不得再做绝缘鞋使用。

4.5.3.2穿用绝缘鞋时应避免接触锐器,防止机械损伤,同时还应避免接触高温、油、酸、碱和腐蚀性物质。

4.5.3.3不得穿绝缘鞋做电气操作以外的工作。

4.5.3.4雷雨天气或接地网电阻不合格的任何天气进行的户外电气设备巡视及操作均应穿绝缘鞋。

4.5.3.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进入室内故障点4m以内,室外故障点8m以内范围时,均应穿绝缘鞋。

4.5.4验电器的检查及使用

4.5.4.1验电器的绝缘杆外观检查与4.5.2.1要求相同。

4.5.4.2验电器使用前应核对工作电压与被测设备电压是否相同,用试验按钮试验声光报警是否正常。

4.5.4.3验电前,应先在有点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声光正确。

4.5.4.4使用验电器时应将绝缘杆完全拉开,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身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不得使用非雨雪型验电器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5.5安全帽的检查及使用

4.5.5.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4.5.5.2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帽壳完整、无裂纹或损伤,无明显变形,帽衬组件(包括帽箍、顶衬、后箍、下颚带等)齐全牢固,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mm--50mm。

4.5.5.3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箍调整到合适位置,下颚带应适度紧系于下颚,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脱落。

4.5.5.4安全帽使用中要保持清洁,不要随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将安全帽当板凳坐。

4.5.5.5不能随意在安全帽上拆卸或添加附件,不能随意调节帽衬的尺寸,不能在安全帽上开孔,以免影响其原有的防护性能。

4.5.6安全带的检查及使用

4.5.6.1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年--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4.5.6.2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如下外观检查:

腰带和保险带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

组体完整,无短缺、伤残、破损。

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腐蚀。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试验合格证齐全,并在试验有效期内。

4.5.6.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保险带使用长度在3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

4.5.6.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系好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4.5.6.5不准在安全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4.5.7接地线的检查及使用

4.5.7.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长度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接地线应有大于1mm的透明外护套。

4.5.7.2接地线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发现线鼻处断股严重绞线松股、夹具断裂松动、护套破损严重时应及时更换,线鼻重新压接后应进行接触电阻的测量。

4.5.7.3接地线应统一编号,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现场所装设的地线一致,并详细记录。

4.5.7.4拆除接地线后应将线夹及接地端螺丝旋紧,避免损坏及丢失。

4.5.7.5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由两人进行,不得攀爬设备构架。

4.5.7.6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装设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装设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式进行装设。

4.5.7.7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触碰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

5.1生产运营部在集控室设置安全工器具专用存放柜,分类编号,定置摆放。

5.2各班组设专人保管本班组和公用安全工器具。生产运营部要建立运营部安全工器具清册和台帐,各班组要建立本班组安全工器具清册和台帐。

5.3部分安全工器具保管和存放要求

5.3.1安全帽定置摆放,不应放在酸、碱、高温、潮湿等处,更不能与硬物挤压在一起。

5.3.2安全带应存储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悬挂在有标识的专工构架上,不应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不允许长期暴晒,禁止混乱堆放在一起。

5.3.3每组接地线应按编号存放在固定地点,并根据存放地点实际情况在绕线架上缠绕后悬挂存放。

5.3.4橡胶类绝缘工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橡胶层间撒上滑石粉,绝缘手套应套在木手上或专用支架上。

5.3.5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柜内。

5.3.6绝缘杆及带有绝缘杆的验电器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落地存放,不应与接地线操作棒及测绝缘用操作杆等非绝缘工具混放。

5.3.7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5.3.8遮栏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器具柜或者库房内,磨损严重、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的遮栏网不得继续使用,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摆放整齐。

5.4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5.4.1有效期内的安全工器具或出现质量问题的安全工器具、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定期试验。

5.4.2各类安全工器具试验周期、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5.5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安全工器具,应予以报废:

新购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新购置或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经预防性试验不合格或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功能指标。

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的,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的最低标准。

外观检查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

检查与考核

6.1班组管理的安全工器具应每班检查。

6.2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安全工器具每月应组织检查一次

6.3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主任汇报。

6.4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6篇 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运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罐车装卸液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

1. 物流公司的罐车(以下简称罐车)须向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上海市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后方能使用。

2. 罐车应符合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 罐车车辆标志必须符合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4. 车辆的排气管应采用前置式,安装火星熄灭装置,随车配备相应灭火器材,车辆须安装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

5. 汽车罐车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搭乘汽车罐车。

6. 带泵罐车的卸液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单位须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并出具维护保养报告。

7. 带泵罐车须“专车专用”(用于加气站),不允许挪作他用。

8. 罐车随车人员每日对卸液装置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管路系统、泵、流量计、紧急切断阀、球阀等)并记录。

9. 在装卸液过程中须加强现场监护,罐车随车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做好记录。

10.物流公司须对罐车随车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演练等。

11.罐车在外单位卸液时,须要求对方提供合格的卸液软管检验报告,如对方不能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应拒绝卸液。

12.储配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应根据对卸车台的装卸软管定期进行校验,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时采用气压试验,试验压力2.7mpa。装卸软管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所选用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13.分公司的泵房操作工须持证上岗,在装卸液过程不得擅离现场。

14.分公司须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2004/01/26

第7篇 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一、每日运行状况报表

本报表由各部门值班人员填写。

1、本报表各项指标统计时间为每日上午八点至次日上午八点。

2、本报表逐日填写,每日一份。

3、报表须准确填写记录当日日期、天气、运行状况,各统计项目不得遗漏

不填,指标异常须加以说明。

4、本报表必须由值班人员填写、签字,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次日上午8:30前上报调度室,周五至周日的报表必须在次周周一上午8:30之前上报调度室。

5、报表必须用水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不得涂改。

二、运行数据月统计总表

1、本报表由各部门组织填写。

2、本报表根据基本运行数据日报表汇总而得,每月一张。

3、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有相关内容,指标异常须加以说明。

4、报表由值班人员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调度室及厂长。

三、水质化验日报表

1、本报表由化验室填写,上报调度室。

2、本报表必须逐日填写,每日一份。

3、本报表必须准确记录当日污水、活性污泥化验数据,bod5项目记录五天前水样数据,各统计项目不得有遗漏,有关项目异常或超标必须注明。

4、本报表必须由化验人员填写和签字,由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当日下午化验数据齐全后上报调度室。

5、报表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不得涂改。

四、出水水质分析月报表、进水水质分析月报表

1、本报表由化验室制作,上报调度室、厂长。

2、本报表根据基本化验分析数据日报表汇总而得,每月一张。

3、本报表中各项必须填写,不得少报或漏报。

4、对于本表中数据异常、超标或同项指标波动较大的,必须加以说明。

5、本报表一式三份,由专人填写签字后,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调度室及厂长。

第8篇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及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生产效益。

2、使用范围:

行车操作人员及操作过程。

3.安全作业规范

3.1每台行车,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操作证的行车工人操作,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2行车工人必须了解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熟悉行车操作规范和行车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清楚设备安全使用,维护规则。

3.3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上口哨,认真检查钢丝绳滑轮卷扬机、吊钩、夹钩、撬棍等机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排除和修整。

3.4工作前要明确分工,设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3.5使用单位应建立行车工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链条和安全装制进行检查,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

3.6不准未经培训的无证工人操作,粗心大意操作,超负荷操作;斜吊斜拉操作,破坏性野蛮作等一系列的违章操作。

3.7操作前,必须注意周边环境,保证安全。当行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工作结束时,应将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并将手柄扳回零位。

3.7.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进行操作:

(1)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的;

(2) 行车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的;

(3)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的;

(4)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的;

(5) 工作场地灰暗,无法看清地被吊物情况等的。

3.7.2操作人员,应遵守下述要求:

(1) 不得利用极限位器停车;

(2)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工作时,吊钩下严禁站人,

且人不能随构件上升下降;空中运行时,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约离地2.5米)

(4) 行车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行车,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圈数;

(6) 不准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及主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吊具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8) 严禁斜拉提升重物,带重物运行时,重物最低点离重物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至少0.5m;

3.8.良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

3.9.落必须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入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他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3.10.严格禁止用吊钩运送或起升人员。

3.11.禁止用任何方法从行车上抛下物品。

3.12.工具、备品、紧固件、杂物等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随便散放在行车上,以避免物件落下时发生人身或损坏设备事故。

3.13.吊运时必须弄清所吊物品的重量,选用适当的钢丝绳,不准使用不同直径钢丝绳,不准斜拉歪吊和超负荷吊运,如特别情况,应请示领导,经有关人员同意后采取有效措施方可吊运。

3.14.吊运构件及设备要衬垫好,防止弯曲、变形和磨损设备表面,工作时,人不准随设备构件上升下降,不能站在起吊构件下面。

3.15.吊运重大构件或大型设备和双机抬吊时,必须找好中心点以保持平衡,钢丝绳分开角度不得大于60°,长型构件最少要在构件上绕两圈紧锁好,起吊离地200-300毫米暂停,待检查安全可靠后,栓好牵引绳再继续起吊。

3.16.使用的绳扣,每一个捻距如有折断5-6丝,应禁止使用,不得指挥司机吊运埋在地下和被压住的构件和易爆品。

3.17.吊件降落必须预先选好安全地点,待放稳后,再放下钢丝绳和吊钩,防止碰坏构件或其它设备,非操作人员不许接近。

行车工指挥信号按一般习惯规定(三种):

(1)手势 (2)口哨 (3)旗号

3.18.起升机构不得利用电动机的突然返转来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意外事件中,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平移机构允许打反档,第一档用来进行电气反接制动,第一档转子所串电阻应调整适当。

3.19.起重机在每次运转前,必须先发出警告信号。

3.20.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住以保安全。

3.21.操作凸轮控制器时,不宜腕时由零档一下推向最高档,而应逐档推动,但也不允许在每一过渡档停留时间过长(特别是起升机构下降档)

3.22.操作起升机构凸轮控制器时,起升额定地荷时,应在第二档方能起升,第一档时仅能使额定载荷作起升准备。

3.23.当没有载荷限制器时,应注意报警点讯号,无此装置时不得提升超过行车额定载荷的重物。

制定: 审核: 批准:

第9篇 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运行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队及运行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促进运行部各电站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各电站全年安全目标任务的实现和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现结合各电站工作特性,工作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汇编,本管理汇编适用范围:雷波泰业嘉成围子坪、乐都一二级电站及雷波大业公司西苏角电站全体员工。

总 则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明确各职能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搞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电力部颁发《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管理的雷波泰业嘉成电站及雷波西苏角电站现场管理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九河公司雷波电力托管运行部经理是泰业嘉成电站及西苏角电站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有电站安全生产负责;运行部副经理是电站协助管理的安全第二责任人,对电站安全生产负全面的协助领导责任。运行车间主任及检修车间主任、各运行管理员及运行值班负责人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在运行及检修维护等工作项目中,各级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三同时”方针。对大修、更改及在全网设备上的工程,负责审查“三措”计划并督促实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要密切配合。切实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三、各电站应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工作中杜绝“三违” 的发生。

四、各安电站在进行检修项目作业之前,应编制安全工作细则、工作危险点分析、应急事故处理方案等,防止事故的发生,做到“四不伤害”。熟悉本岗位所辖范围内的各种安全知识,掌握现场急救方法和互救方法,主动关心周围人员的安全,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

五、各电站生产负责人应主持召开每月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议,及时解决当月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六、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通报和规定,全面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专业专项安全操作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运行部管理的各个电站每年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结合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制定出电站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上报运行部经理办及业主管理部门。

2、电站安全管理目标应按“三级控制”--班组、车间、运行部,要求:根据本站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等,组织成员讨论制定本站全年安全管理目标,并保证不发生以下事故和障碍:

不发生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闸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一般电气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本站人员造成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误碰事故。

不发生因运行巡视不到位或监控过失导致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

不发生户内小动物短路事故。

不发生因现场安全交底不到位引发的各类事故。

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3、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本电站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4、运行部应按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值班员-学员共6级组建安全管理控制网和技术培训网,并围绕站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和岗位职责签定安全责任书,按月制定本站年度技术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5、各电站应根据本站接线特点和设备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典型倒闸操作票、现场运行规程以及防止全站停电的反事故措施;应结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组织学习,每季度经理应组织一次全站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考试。

6、结合上级发布的停电检修工作计划,组织本站人员对相关设备缺陷以及安全性评价、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进行输理,确保隐患、缺陷、问题等得到全面、彻底消除,确保设备健康运行,对停、送电组织和操作、工作现场危险点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

7、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各项要求,落实倒闸操作、工作和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措施。

8、经理每月应根据本站设备运行、工作情况,分析总结当月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和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对各项工作和安全、经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和要求。

9、经理每年1、7月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本站年中和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阶段小结和全面总结,分析安全管理目标控制完成情况,指出安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对加强运行部各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雷波电力托管运行部电站电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力度,坚持贯彻电力工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管理电站输供电安全,做到随时了解和掌握机组设备及网络运行异常状态,结合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雷波电力托管运行部电站管理的各个电站的各安全生产部门。

一、生产异常情况分类

(一)一类状态(危机情况)

1、人身伤亡事故:重伤或一次死亡1~2人的重大伤亡事故。

2、电站以及各托管点引水枢纽的大坝、水库、渠道、隧洞、前池严重变形,推动位移,威胁安全生产运行的;

3、输电线路的倒杆断线引起停电;或因树木障碍引起短路,开关跳闸引起网络瓦解;

4、电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发生爆炸、火灾引起停电(机)的;

5、恶劣天气突变,大风、暴雨、强雷、洪水自然灾害造成停机、引起网络瓦解的;

6、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

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7、调度通讯中断,且超过1小时。

8、食物中毒,造成员工出现群体异常反应。

9、其它突发性影响正常生产的群体性事件或需要紧急报告的各类重要事件。

(二)二类状态(重大情况)

1、人身伤亡事故:未造成死亡,但有多人受到伤害;

2、电气设备故障影响发电出力;

3、电网非正常解列包括自动解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解列;

4、变电站母线异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引,对用户少送电;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以及其它电容性设备爆炸;

5、机组事故跳闸或正常解列停机,同时停机台数达到2台及以上;

6、交通车辆出现事故、故障,短时不能恢复正常。

二、上报分类

(一)出现一类事故的上报

1、事故点第一知情员工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严重情况,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点第一知情人:立即向运行部及电站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

3、立即向西昌电网公司调度室及九河公司24小时值班点(调度室)报告;

4、向公司分管安全部门报告:即公司技术安监部;

5、立即报告电站所在地政府(如果需要)

(二)出现二类事故的上报

1、事故第一知情员工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向本部门、车间分管领导报告,或向24小时值班点报告

2、由值班领导、本部门、车间分管领导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三、报告时间

1、对一类事故发生或在知情后的10分钟之内向以上部门报告;

2、对二类事故发生或在知情后的30分钟之内向以上部门报告;

3、出现不属二类以上事故时,只向运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报告,但必须在部门内互通报告。

四、异常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

2、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发展进程和产生的后果;

3、本部门采取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要注明或说明报告部门、报告时间和报告人。首次汇报完后,在处置过程中,要随时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口头续报事态进展、措施、原因、后果等情况。在整个情况查清后,主办部门要于当天写出书面报告。

五、报告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异常情况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异常情况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第10篇 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 必须保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二、 配备专职网路管理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三、 配备的电话应固定在机房,并保证畅通。

四、 保证中心站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空调系统、usp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五、 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他网络相接。

六、 机房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七、 根据需要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八、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九、 必须配备制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 必须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十一、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第11篇 阳煤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瓦斯监测系统的三级联网网络为煤矿瓦斯安全管理开辟了新的有效管理途径,它加大了井下瓦斯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遏制了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必须向省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各矿必须向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网络中心对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

第四条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该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五条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第六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第七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第八条 联网主机应装备硬件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第九条 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第十条 矿安全监控网络系统由矿信息中心、通风区共同负责管理,确保瓦斯监控网络24小时不间断正常有效运转。

第十一条 瓦斯监控网络系统的各种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工作机)必须配备专线双回路供电电源或8小时制式的ups电源,确保瓦斯网络设备的不间断正常供电。

第十二条 瓦斯网络设备的全部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和设置,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更改瓦斯网络系统任意一个ip地址。

第十三条 未经网络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软件。

第十四条 瓦斯网络系统任意一台机禁止播放与系统无关的文件,禁止通过媒体介质或网络复制和安装瓦斯网络系统之外一切无关资料。严禁瓦斯网络系统任何数据对外随意传输与复制。

第十五条 瓦斯网络系统的全部计算机禁止任何人登陆国际互联网,禁止任何人对外的邮件传递操作。

第十六条 未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对瓦斯网络所有设备停止运行,任何人不得对网络相关软件进行中止操作。

第十七条 瓦斯网络的每一台计算机应分别安装正版系统杀毒软件和正版网络实时病毒监控软件、并动态随时升级或动态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

第十八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负责操作记录杀病毒结果,并将杀毒结果于每周一12:00之前汇报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

第十九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每天定期检查瓦斯网络信道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2小时排除网络故障。

第二十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矿井监测系统和集团公司瓦斯传输系统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第二十一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严格按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监测装置的命名规范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通过集团公司瓦斯监控系统,随时观察系统网络运行情况,如有传输中断等问题须在10分钟内通知矿有关人员,有关单位解决,同时汇报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网络中心、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中心对网络运行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第12篇 安全运行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三、引用标准《hse管理体系》

四、评价内容

1、定期评价规定

(1)、与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2、评审的频次

(1)、正常情况下,每一年组织评审一次;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②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③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④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3、评审修订的依据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公司的、体系、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化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宜。

4、评审和修订

(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职责、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2)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5)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时,按原审批程序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终止执行。

《运行、检修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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