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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人员均使用指纹打卡考勤,特殊部门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总级(不含副总)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出差人员申请表》记录考勤。
第二条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时间更换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休息的,应在适当时间安排补休。
第三条 打卡管理
1、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3、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第四条 请假流程
1、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含51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第五条 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10分钟以内警告,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50元,旷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 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4、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2)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4)因公差旅期间。
(5)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6)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5、加班工资计算
(1)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2)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3)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
第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考勤工作,各部门经理落实考勤工作。
二、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基层人员按本部门工种特殊性质实行排班制,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如确因工作任务较多,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临时加班单”,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在月底由综合管理部统计考勤及加班情况(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三、员工每日上下班应按时打卡。综合管理部将在每天的9:00、13:30检查员工考勤,如无特殊说明,又无考勤记录,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向综合管理部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并进行公布。普通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应提前说明,并由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面部门经理则需执行总经理签字,否则均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如因公出差,一律填写“出差申请单”,普通员工报部门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级别经上员工(含部门副经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按正常出勤登记,否则,按缺勤处理。
六、员工请假一律填写“假期申请表”。普通员工请假2天(含2天),报部门经理及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核,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员工请假,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员工请病假者,原则上要有医院出据的证明。
七、公司严禁员工在考勤管理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受严惩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可通报批评以至解除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旷工二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种内上班者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
2、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十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旷工:凡有下列行为者均属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
(2)超假不续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
(3)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的;
(4)不服从分配、调动而不按时到岗上班者。
九、处罚办法
1、迟到一次,扣迟到者5元
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者,公司视情节轻重,可以记过及到开除;
3、当月迟到累计迟到达三次(含三次),当月按旷工一天计;
4、早退一次,扣早退者日工资的1/2;
5、当月早退二次(含二次),按旷工一天计;
6、请病假者,请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工资津贴。超过一个月或无期请事假、病假者,公司有权停发工资乃至辞退;
7、请事假者,不享有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详见《福利制度》);
8、考勤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汇总。每月一日前将上月考勤签字确认后,上报综合管理部经理签批,财务部按考勤情况发放上月工资。
第3篇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1、为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考勤考纪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后勤服务总公司(含子公司)全体企编员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组织建立公司考勤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各部门(中心)的考勤管理实施工作,每月对各部门(中心)上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公示。
2、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并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考勤员作为本部门(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职责
1、考勤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部门(中心)认真审核填写《考勤情况汇总表》(附表1),如实记录本单位员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结果将作为公司审定发放工资与各类津贴、员工转正、晋升、年度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发生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的部门(中心),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勤依据:由各部门(中心)根据岗位需要,设定每岗位或工种工作时间,确认到岗时间、实际操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通知到每个员工。
3、考勤纪律: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与部门(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无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员工请假单》(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门(中心)在当月末填妥当月考勤表,员工的考勤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当月的考勤结果经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汇总审核考勤报表并存档。
6、考勤公示:各部门(中心)审核完毕的当月考勤表,需及时发布于公司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遇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顺延)。
7、考勤复核: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所在部门(中心)提出查询申请,行政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细则:各部门(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
四、假期规定
1、每位员工都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天,如有超过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3、正式员工均享受劳动法规定假期,请假的条件与期限、审批程序与权限、手续材料及相关待遇,详见附表《员工请假政策信息一览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应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理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本部门(中心)存档。
5、员工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或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补假单者,应写明延迟原因及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6、同一部门同一岗位的管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同时请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则: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门(中心)工作需要,部门(中心)负责人应上报《员工加班申请表》(附表4),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因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本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视作加班。
2、加班范围:公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员工按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处理,不支付加班费(国定节假日除外)。
3、调休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调休(调休当年有效),员工需办理调休手续。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报本部门(中心)负责人批准,认可加班天数后,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且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若无法调休或无需调休的,由各部门(中心)负责人汇总加班天数,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审核后支付其加班费。
六、旷工处理
1、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2) 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3) 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调整后的岗位工作的;
(4) 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符合实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4次按旷工1天处理;
(6) 无故不参加公司、部门(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2次,按旷工1天处理。
2、旷工具体处理办法:
(1) 旷工一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0%工资;
(2)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可视为自动离职;
(3) 对经常旷工的人员,经批评教育无效,公司可给予辞退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有关条文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制度由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4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4、加班管理
4.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4.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4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4.5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6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4.7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5.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5.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6、倒休
6.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6.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6.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7、各类假期规定
7.1病假
7.1.2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7.3有薪节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7.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7.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5丧假
7.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7.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7.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产假与哺乳假
7.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7.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7.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7.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7.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7.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7.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7计划生育假
7.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7.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7.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7.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7.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8、请假制度
8.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8.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8.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8.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8.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8.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9、缺勤规定
9.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9.2旷工扣款规定:
9.3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9.4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9.5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9.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0、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11 相关表样
11.1《请假申请表》
11.2《加班申请表》
11.3《外勤登记表》
11.4《倒休申请表》
11.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第6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 工 天 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 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凯发k8国际的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06年2月9日修订,2006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第7篇 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上班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六条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第七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第八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九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 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 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 、第六条 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8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9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3、综合服务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四、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习综合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下班
时间由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考勤术语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前脱岗;
3、旷工: 未经审批无故缺勤或申请假期未获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因身体不适原因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5、事假:因个人事务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请离开工作区域外出办理公务并经审批通过
六、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1.1公司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部门负责人
2.1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
案后执行。
2.2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3.高层领导
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4.公司外派人员
4.1公司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经
理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二)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综合服务部销假。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向相关人员申请,根据假
期天数,经相应审批后方可请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
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请负管理责任,如公司员工
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四)员工因公外出审批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办公,必须事前通过文字形式(书面申请、电子邮件
或短信)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允许后方可外出办公,
如发现没有文字形式申请凭证的情况,则一律视为旷工。
(五)月度考勤报表报批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报表的填报工作;
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月度考勤报表的审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综合服务部报送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未报考勤
者本单位本月将不发放工资,等考勤报表报送后下个月补发。
4.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报综合服务部备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当月薪酬发放
的依据。
七、考勤监
督
公司综合服务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结果对考勤月
报进行监督与处罚。
八、假期及管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未提前说明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旷工
1.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发当日工资;
2.旷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事假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事假结束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事假超过15天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四)病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当日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病假结束上班第一天携相关看病材料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发放50%的工资。病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如因公必须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对有效加班,公司将安排等量时间的调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将给予加班补贴;
(六)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
以上假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10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9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九)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员外,均须于警卫室设置打卡单。
二、各单位主管应于月终前将下月份本单位工作时间表送人事部备查;人事科收集各单位一级主管管理人员出勤时间表呈总经理核阅。(如非轮班人员,每月工作时间固定者不必再排时间)
三、如需变更出勤与轮休时间,或补充新进人员出勤时间,应填“出勤时间调整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登记备查。
四、员工因故延长上班时间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单位领取“加班报告单”,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转人事单位查核并登记于考勤表上。
五、员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应填写“公出单”送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后,交警卫室登记。
六、一级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单,但应向上级主管报备,或于办公室交代去处,联络方法,并于警卫室登记,未赶回公司打卡下班,则由人事单位依据警卫室出入登记簿记录给予签证。
七、因公而未打卡,应报备人事单位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写并经一级主管签证后转人事单位登记于考勤表上加盖公章。
八、下班忘记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证明单呈一级主管签证,若举证有据,单位主管得予签明,视早退一次处分,若无法举证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则视未打卡一次处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证明单者一律以旷工论。
九、人事单位应于每日检视考勤表,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情,应即主动签办,并与单位主管联络。
第11篇 g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公司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二、范围公司除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特批人员外,其它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员由个人申请,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记相结合两种方式。
1)、业务员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进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为考勤依据。
2)、发货司机均实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两次打卡,其他时间由销售内勤采用考勤表登记。
3)、计件员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进行两次打卡考勤,车间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记每日的出勤情况。
4)、管理人员、记时员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两次。
2、1.4款人员加班的,同时要在加班前、后进行打卡。
3、上班期间停电,各部门要根据每个记时员工、管理人员等的工作情况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当天统计停电期间员工的上班情况,在隔天把统计结果交到考勤管理员手中。停电后宣布放假的部门,一律按放假处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应工作。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登记在考勤表上。
4、对于新进员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记的方式,以三天为一个试用期限,暂不发放考勤卡。试用期过后,各部门主管将新进员工的考勤证明送往办公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注:新进员工如在三天内试用不合格或自动离职,本公司则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考勤时间
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时。其他调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2、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如下:(具体时分以考勤钟的时间为依据) a 夏令时作息时间b 冬令时作息时间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时作息时间或冬令时作息时间起讫期间或临时时间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1、迟到
1)、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打卡视为迟到。
2)、迟到超过1小时(含),视旷工半天处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迟上班,并经主管同意后不作迟到处理,但主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到办公室。
2、旷工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或擅自离岗者
2)、口头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者;
3)、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者;4)、无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补勤证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个别计件员工经车间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车间登记为放假,不作旷工。
3、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厂视为早退。
2)、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3)、当天迟到又早退按双倍标准处罚。
4)、对于因全公司停电导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计件员工由车间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记,记时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统一登记,管理人员由部门领导登记(参照三3款)。
5)、计件员工在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后,经车间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员工请病事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如有需要应在主管安排下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临时口头请假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逾期不予办理。(当事人未补办按照旷工处理,口头请假不能作为依据)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据假期需经相应领导批准。
3)、员工因事请假,其主管领导需考虑是否影响生产或工作任务情况作出批假意见。
4)、《请假单》要在办公室备案,并作为销假依据。
5)、计件员工临时放假的不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车间主任直接登记在考勤表。
5、工伤假 员工因执行工务而致伤害或疾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工伤假,工伤假期以医院证明为准。(请工伤假要填写《请假单》)
6、批假权限
(1)、车间员工(包括记时)、仓库辅助工请假2天(含)以内由车间(仓库)主任批准,超过2天至5天(含)由部门经理批准,6天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管理人员请假,3天(含)内由部门经理直接批准,超过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车间、仓库主任请假2天(内)由生产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总经理批准。(4)、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直接批准。
7、请假原则
(1)、原则上,公司正式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2天,当月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被批准请更长假期的,试用期要按请假时间延长。(工伤假除外)
第12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7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七)
一、作息时间:
1.正常班次: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7:30
2.生产系统:(轮班)
早班:8:00-16:00
中班: 16:00-24:00
晚班:0:00- 8:00
3.生产系统轮班两次休息一天。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以出勤考核打卡为准。
5.员工不许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
6.员工迟到早退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7.员工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日工资的150%;连续旷工两天,罚日工资的20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部门设专人负责考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统一监督。
三、填写考勤报表时按下列各项认真填写:
1.上报部门名称,员工姓名;
2.应出勤工日,实出勤工日;
3.员工当月公出天数,迟到早退次数及请假天数;
4.各部门考勤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按工资管理细则拟定员工当月工资,转交财务部执行。
5.考勤人员要如实记录和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不得隐瞒漏报,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四、婚假及其待遇。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享受婚假。 2.结婚双方都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晚婚假。
3.年龄达到国家法定年龄,但未达到晚婚年龄者,原则上不影响月工资额,但要扣发当月奖金或激励工资的50%。
4.结婚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者,其婚假期间的工资和奖金均不受影响。一方达到晚婚年龄而另一方未达到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5.享受婚假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6.婚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五、产假及其待遇:
1.凡本公司员工,不论工龄长短,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护法》及有关条款,享受产假待遇。
2.正常情况下,可享受产假90天。
3.难产或剖腹产者,可追加产假15天,共享受105天。
4.妻子临产时,男方可享受1周的护产假。
5.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性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
6.产假、哺乳期间、护产假期内不影响工资及奖金。
7.护产假不予报销差旅费。
十、丧假及待遇: 按《劳动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