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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x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开支,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各项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项开支原则上必须先报计划,按批准的计划开支。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开支用途,财务部办理报销必须认真审核,保证开支凭证完整、准确、合法。
二、较大的费用开支实行先报计划后开支,具体分两种情况:1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200――1000元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
三、较小的费用开支实行审核报销,200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四、旅差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另定),市内交通发给定额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报出租车费需总经理批准。市外出差,需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回来后,凭批准的报告和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办公室电话使用计费卡机,发卡定额。手机费实行限额报销,按照《基准外工资标准》执行。
五、加强水电费的管理。
水表、电表由行政部管理登记,负责与供水、供电部门核对数据,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凭正式发票到财务部报销。
公司每个员工都要树立节约每一分钱的思想,办公室人离开后必须关掉用电设施(灯、电扇、空调等)电源,否则,每次罚款5元。防损值班人员在卖场关门、办公室下班后要对各区域水电进行检查,及时关电、关水,值班人员如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罚款5元。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费用报销实行定期办理(数额大,急需办理的除外),每周一、四上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第2篇 物业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根据xxxx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费用是指管理费项下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汽车修理费以及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等项目。
第三条 费用报销必须据有发票,如特殊情况无发票的必须有两人以上的签字证明。
第四条 差旅费的开支管理:
一、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出差必须报经部门主管的副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职员出差可报销飞机票和火车软、硬卧票,如无特殊情况不准乘坐飞机头等舱。
三、出差补助标准:按50元/天执行。
四、市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
五、公司职员出差应填制'用款申请表',经办人、部门经理、部门主管的副总经理签字后,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准备差旅费。
六、出差回来的职员应按要求填制'出差旅费报销单',按公司总经理出差旅费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公司副总经理出差旅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其它职员的出差旅费由其主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批签字,送财务部审核报销。
如遇特殊情况可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销。
第五条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管理
一、业务招待范围:
1、招待市、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上级部门领导由公司总经理、对口业务的副总经理陪同。
2、公司副总经理招待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报告总经理。由业务对口的部门经理陪同。
3、部门经理因工作需要招待的,应由部门经理向其主管副总经理报告经同意后,由部门经理和主要对口业务人员陪同。
二、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1、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字报销。
2、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3、招待费的报销应注明时间。
第六条 汽车修理费用开支管理
一、汽车需要修理的,由办公室报主管的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修理。
二、修理费用凭发票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七条 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管理
一、开支前应填制:'用款申请表',经办人、部门经理、批准人签字后送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二、公司各部门购买办公用品及相关工具书籍、报刊杂志必须有书面申请,由办公室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报销时在发票上由经办人、验收人、部门经理签字,送财务部经理复核签字后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销。
三、其它零星开支必须取得有效发票,报销时应在发票上由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复核签字后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八条 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报销。
第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报销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报销制度(七)
一、费用支出管理原则
1、从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
2、任务明确,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部门费用的决策者和责任人。
3、费用发生情况公开、透明,财务按月分部门汇总数据,提供查询。
4、凡费用报销,财务依据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相关授权、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为准。
二、费用报销程序
1、由经办人将取得的原始票据分类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按规定填写事由、金额、并签字。
2、经办人将此票据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3、经办人将此票据交由小区核算人员审核,核算员应对该票据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的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票据进行签字。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计算有错误的票据,应退回给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单据补充完整、更正错误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单据,有权拒绝受理。
4、由核算员将审核过的原始单据于规定报销日交由公司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5、由核算员将由公司财务主管审核合格的票据报于总办主任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6、由核算员凭此票据到财务出纳处办理报销或冲帐手续。
7、2000元以上对公款需到财务上办理转账支票。
8、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报送用款计划。
9、各项费用于每周二上午、周五上午和每月28日进行集中审批报销。
三、各项费用支出具体规定
1、交际应酬费
①交际应酬费支出本着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由部门经理严格把关,财务部按实际支出额分部门登记交际应酬费用台帐,并按年汇总与年度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挂钩。
②部门经理的交际应酬费在限额以内的可自主把握,在限额以上的需请示总经理后才可发生。
③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如需发生交际应酬支出,无论大小,均需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发生。
2、差旅费
(1)外埠差旅费
①任何职员可乘坐除飞机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凭原票实报实销。若因公务需要乘坐飞机,需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在报销凭单上应列明出差往返时间及地点方可报销。
③住宿费在下列规定的标准内实报实销:
职别住宿标准
部门经理300
部门主管250
其他职员200
④两人以上同行出差,可与职级最高者享受同一标准;对于投亲靠友者自行安排住宿,每晚按100 元计发补贴;由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不计发补贴;参加会议在会务安排的,凭发票实报实销。
⑤出差地方市内交通费:机场、车站、码头等住宿地或工作地的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
⑥行李费、票务费、基金等实报实销。
⑦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按交际应酬费报销程序办理。
(2)市内交通费
①因公务需要配备专车的部门经理,每月限额报销50元市内停车费,不再批准其他形式的市内交通费。
②其他人员因公务外出需填写用车单报总办批准,在无车可派又不能暂缓办理的公务,需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出租车,在报销凭单上列明所办公务出发地至到达地名称后方可报销。
③各服务中心每月市内交通费根据计划限额控制,实报实销。
3、机动车费(并入总公司统一管理)
4、书报资料费
①书报资料费归口总办管理,公司下一年全年的报纸、杂志订阅应在每一年的第四季度做出预算,列入年度计划执行。
②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购置专业书籍,需经部门经理同意,购回后由图书管理员验收并办理好登记、借阅手续,审批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5、职员培训费用
①职员培训费用归总办管理。
②对于集体参与的培训,由总办制定出培训计划、用款额度,报总经理审批后凭票实报实销。
③对总经理安排的职员脱产学习或培训,执行以下费用规定;学费由公司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实报实销,限乘坐硬卧。培训机构指定住宿地点的,凭发票实报实销。培训机构不负担餐饮的,每天补助餐费20元。
6、通讯费
(1)移动话费:
级别
岗 位
标准(元/月)
部 门 经 理 级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50元
品质部经理
100元
财务部经理
100元
工程部经理
100元
5万(含5万)平方以下小区
80元
5.1万至10万平方小区
100-120元
10万平方以上小区
150元
主管级
安全主管、环境事务主管
80元
维修主管
80元
人事主管、培训主管
80元
客服主管
80元
经营主管、工程师
80元
员工级
水电班长
50元
财务部出纳
50元
品质员、客户代表
50元
其他员工(总经理批准)
50元
注:
1.移动话费的额度及执行日期由总经理专门批准。
2.通讯费用仅作为通讯补助,不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每月由财务部门统一充值。有特别情况的,由各部门经理进行上报经总经理审批。
(2)固定电话费:按年度计划控制。
7、行政后勤费用
①购固定书籍、办公机具、等归口总办管理。
②对于日常消耗性的办公用品(纸、笔、本、色带、碳粉等)由各小区依据管理人员每月10元的标准额度进行购买,工作人员每个月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问价,选用质价优的为阶段性供应商,每季度竞选1次,循环往复,所购用品在仓库管理员签收后依据审批程序实报实销。
四、借款制度
1、因公出差,交际应酬,购买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等需借款的,可按下列规定办理借支备用金手续;
①因公出差借款,实际额度控制,集体出差数额按出差地点和工作时间确定,出差、交际应酬、购买物品等借款由经手人填写“用款申请书”,注明借款用途、预计还款时间等,依序审批后,方可借款。
②任务完成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对借款未还清者,不得再借支备用金,对借款后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从该职员下月工资中扣还。
2、备用金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有关人员可按批准的限额领用备用金,支出依序审批后,凭发票实报实销。每年度终了时办理结算手续,下年度开始时再依规定金额重新领用。
第4篇 某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准确核算公司当期费用发生额,对费用报销时间、审批权限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有效时间
当月发生的费用在次月10日前报销完毕。超过一个月以内者,书面说明事由,一事一报一批。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
第四条 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一)公司总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资金部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理
(二)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办人→财务负责人→二级机构书记/项目书记→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三)二级机构/项目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五条 费用报销原则
谁经办、谁报销,严禁以他人名义或代替他人报销。
第六条 审批有效时间
(一)公司总经理调离工作岗位自公布之时,审批权力即行终止,三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对本单位已发生尚未报销的费用,三天内当事人按程序提交报销凭据,原总经理鉴证,由新任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调离工作岗位自公布之时,审批权力即行终止,两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对本单位已发生尚未报销的费用,两天内当事人按程序提交报销凭据,原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鉴证,由新任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三)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的费用,离职两天之内整理完毕,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办理。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第七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要求
在消费地开票时必须注明日期、自行添加日期无效;无票费用必须在当月内报销完毕;发票必须有证明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费用核算
(一)按会计制度和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准确将费用归集到各部门及个人。对费用归集必须正确把握,对于文件中没有明确归集方向的费用必须以书面文件报公司财务资金部。
(二)对因当期资金原因不能及时支付者,先履行报销手续,必须将费用挂账,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
(三)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必须按会计制度和公司有关费用开支的规定,从严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对超标费用开支拒绝执行,但必须立即向各单位负责人汇报。
第九条 违规责任
违反以上规定报销者,对违规报销且自违规事实被发现之日起10天内无法追回的金额,相应单位行政一把手赔偿60%,财务负责人赔偿40%。
第5篇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我公司应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财务预算。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并建立安全经费投入台账。
第四条 我公司按上年度实际营业额为依据按1.5%的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自提自用,公司财务审计监管,确保需要,注重实效,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设施设备附属安全设备支出。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3、配备、维护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九条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使用由财务科单独分类统计,每年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十条 财务科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集中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第十一条 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公司经理负总责,分管安全副经理直接负责,安全科具体实施。财务科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跟踪、监督,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名称、投入金额,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真正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台账归档保存。
第6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更好的贯彻总公司开源节流的精神,本着既提高办事效率,又节约费用支出的原则,现就总公司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作如下补充。
一、部门正职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
二、部门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出差,单程连续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6小时方能到达目的地者,可乘坐飞机。
三、部门副职以下(含副职)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应事先报请主管财务工作的总公司领导审批。
四、原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本补充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
第7篇 有限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并有利于各部门对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成本;公司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非直接支出,计入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第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一)一般情况下,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项合同分解,将每项资产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单独核算其成本与收入。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包括独立的施工图预算;
2.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建造每项资产的收入与成本均可单独辩认(如每项资产均有单独的造价和预算成本)。
(三)如果一组建造合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组合同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3.该组合同中各项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于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的建造合同,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七条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清查制度,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二)统一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填制方法,健全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工时、设备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机构转移费等各项原始记录。
(三)严格原始记录的审查、签署、传递、汇集、保管等程序。
(四)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工程项目内勤会计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备用金报销的相关单据;
(2)准确统计该单项工程实际耗用的各项施工材料,做好施工材料耗用统计;
(3)准确统计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技工、普工等各类施工人员在本项目中分别所耗工时。
2.物资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项目小组在施工中所领用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及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情况,每月报财务部,以此作为各单项工程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依据。
3.各分公司制定工程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方法,将全部成本按性质分类,套定额计算,分项目汇总,核定工程总成本。建立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对各单项工程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以及零件等实行定额管理。
第八条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对于已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九条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履行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根据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及时地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预计发生亏损,企业还应当计提损失准备。
第十条对于跨期工程,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及时反映各期的合同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和损益。
在分期确认建造合同成本和损益的情况下,在账户设置与账务处理方面应考虑提供累积的成本与损益资料,一方面在各期末按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成本和收入,另一方面应按合同分别累积自开工以来发生的实际工程施工成本、已确认的毛利,以便于进行合同成本、损益的分析与控制。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
第十一条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现场经费
(一)直接费用。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人工费。指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以及租赁费用,包括水费(预算定额中列入材料费的)。
3.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二)现场经费。指内部现场作业层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季节性停工费或窝工损失等。
第十二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工程施工成本: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二)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四)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第十三条 各分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一般以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同时与工程管理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单序号紧密结合;
(二)确定成本项目;
(三)对项目小组、物资管理部等单位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四)确定成本计算期。成本计算期即每计算一次成本的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与会计期间一致,即按月计算;如果不一致,可以按施工周期计算,以便收入与费用合理配比。
(五)根据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成本明细账。成本明细账一般为多栏式,发生实际费用时逐项登记入内。
(六)将本期发生或支付的各项直接费用归集到各费用账户,单独受益的直接计入,共同受益的按一定方法和标准分配计入。
(七)月末,将由本月成本负担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由各该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等账户的借方。
(八)月末,将归集在'辅助生产'账户的辅助生产费用,按照各受益对象的受益数量,分配计入'工程施工'等账户中。
(九)月末,将归集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借方的施工管理费,按一定方法分配转入'工程施工'账户。
(十)确定未完施工的成本。
(十一)结转竣工工程(或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工程施工'的贷方结转到'工程结算'的借方。
第五章成本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第十四条为了总括地核算生产费用的发生、汇总和分配情况,可设置'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其核算内容及使用方法如下:
(一)'工程施工'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记入本账户的施工费用应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发生各项施工生产费用时借记本账户,按月结算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或按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期结算的已完工程成本,贷记本账户,期末借方余额为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辅助生产'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提供生产材料和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记入本账户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指为组织和管理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发生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借方,月终按受益对象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贷方,期末借方余额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实际成本。
(三)'待摊费用'账户
属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已经发生、但需分期进入成本费用的费用。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数,贷方反映按规定方法和时间分摊进入成本费用中去的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摊销的费用。
(四)'预提费用'账户
属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尚未发生、但需按照有关规定预提计入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按规定标准预提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数额,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余额反映已预提但尚未使用的数额。
(五)'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属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公司当期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
月终,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记入本账户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本账户贷方,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第六章直接费用分配
第十五条如果只有一个成本计算对象,直接费用可直接计入各项成本项目中;如果有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则需根据一定方法对直接费用进行分配。
(一)人工费分配
人工费应根据分公司制定的各类人员的工时定额,分配计入工程成本。应计入工程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二)材料费分配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根据领料单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的成本;几个项目共同发生的材料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某种材料费分配率=(当期发生该种材料费用总额÷各受益对象计量数量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材料费=该成本计算对象计量耗用量×该种材料费分配率
如果该类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月末应按相同的分配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三)机械使用费的分配
机械使用费和外租设备租金直接根据设备管理处提供的资料分配计入有关项目成本。
(四)其他直接费分配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如果有两个以上项目共同受益,采用预算成本法在相关项目之间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直接费分配率=(其他直接费实际发生数÷各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数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其他直接费=该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其他直接费分配率
第七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第十六条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工程成本共同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多项费用。包括:
(一)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
(二)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三)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探亲路费、探亲期间的工资;
(四)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用、排污费、技术转让费;
(五)一次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六)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数额较大的契约、合同、公证费、签证费、科学技术和科学经营管理咨询费;
(七)预付报刊订阅费;
(八)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分期摊入受益对象成本费用中去。在摊销时应区分待摊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且摊销期一旦确定,不可任意变更,不得把摊销费用作为调节工程成本的工具。
第十七条预提费用是指分月计入工程成本,但在以后月份才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预提收尾工程费用。是指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了使用和投产条件,但由于材料或设备短期内不能解决等客观原因,影响收尾工作的进行,而预提计入工程成本的收尾工程费用。其预提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竣工结算;
2.由施工企业提出收尾工程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并附计算依据;
3.预提的数额不得超过收尾工程的预算成本;
4.经主管部门审查和财政部门批准。
(二)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三)其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预提费用,如预提借款利息等。
第八章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第十八条辅助生产是指非独立核算的生产部门从事加工修理以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的活动。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要通过'辅助生产'账户归集与分配。
(一)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先在'辅助生产'账户归集,月终再按一定方法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中。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对于辅助生产部门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按受益项目可采用'交叉分配法'、'直接分配法'等方法进行分配。
第九章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第十九条工程成本中的间接费用是指公司所属的直接组织生产活动的施工管理机构,如工程处等所发生的施工管理费。一般包括:施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等。
间接费用发生时,先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归集,月末再按有关工程人工费或直接费用的比例等进行分配,记入各工程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各工程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之和]×100%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该项工程本月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
根据以上程序的计算与分配,就可以求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章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确定
第二十条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工程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施工费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划分。其平�公式如下:
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月初未完施工实际成本 本月发生全部施工费用-月末未完施工实际成本
计算本期已完工程成本的关键是确定期末未完施工成本。通常有如下两个情况:
(一)期末未完施工在全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且未完施工的实际成本不易求得。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视同其实际成本,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可按如下方法确定:
1.估量法:即'约当产量法',是根据在施工现场盘点后确定的未完施工实物量,经过估计,将其折合成相当于已完工程实物量,然后乘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公式如下:
月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月末未完施工折合成已完工程实物量×该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
2.估价法:是先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内各工序耗用的直接费用占整个预算单价的百分比,用以计算出每个工序的单价,然后乘以未完施工各工序的完成量,以确定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该工序耗用直接费用占预算单价的百分比
期末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未完工程中某工序完成量×该工序单价)
(二)如期末未完施工在当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应选择本期已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与期末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作为标准,分配实际生产费用。公式如下:
某工程本期未完工程实际成本=[(该工程期初未完施工成本 该工程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该工程本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 该工程期末未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本月未完工程预算成
本
第十一章竣工工程成本决算
第二十一条对于已竣工的工程,应编制'竣工成本决算'。
(一)竣工成本决算编制的程序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确定该项工程的全部预算成本和预算总造价,以便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2.对工程剩余材料进行盘点,分别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
3.检查各项费用是否全部记入竣工工程的'工程成本卡'。既需防止多记、重记或错记,又要避免漏记或转移,保证竣工工程实际成本准确无误。
(二)竣工成本决算的填制方法
1.从各单位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上按照预算成本的计算方法,逐一计算各单位工程的预算总成本及分项预算成本,并填入表中对应项目内。
2.根据预算成本数和实际成本数,分项计算成本降低额、降低率。
3.从竣工工程分项工程预算表上汇总计算竣工工程的预算耗量,从有关原始记录中汇总计算工、料、机的实际耗量,并填入对应项目中。
4.项目竣工时,应先填各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决算',然后根据所有单位工程竣工决算汇总填制项目竣工总决算。
竣工工程成本决算一般应一式若干份,其中一份连同竣工工程的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一起保存,建立竣工工程技术经济档案,备日后查阅。
第十二章期间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二条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项目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发生的期间,但难以判别所应归属的项目,因而在发生的当期便从当期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第二十三条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市场开发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广告费、展览费等等。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第8篇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二)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建立此制度。
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投入费。如安全监测、防静电、防灼伤冲淋、应急救援设施的投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6.安全风险抵押金。
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体检费用等。
二、安全费用使用要求
1.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安全资金挪作它用将处以挪用金额的3倍处罚。
2.总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足额投入,不管企业资金如何紧张,应始终将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免因安全投入不足产生严重后果。
3.财务对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当年度安全费用未使用完,则滚入下年度安全费用,如当年度安全费用超支,则列入当年度正常成本费用。
三、附件
《安全费用台帐》
第9篇 某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每年提取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3、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中去,对应实施而未实行'三同时'的工程项目经费应拒绝支付。
第10篇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范文
一、 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 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 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 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 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 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 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 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 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第11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分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财企[2006]478号《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一)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二)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三)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四)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12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条 总公司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房屋租赁费。咨询顾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职工培训费等支出。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不含综合业务部,下同)应于年初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并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查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下达费用预算定额。年度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本部将视情况对费用预算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 开支各项管理费用时,属各部门预算内的正常支出,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直接审批报销。属预算外的支出和不宜执行费用预算管理的部门开支,必须提前向财务本部申请,由财务本部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或报批。
第五条 各部门报销有签字权的为部门正职。部门正职离京时,可以授权部门副职签字,并书面通知财务本部。如一个部门仅设正职单岗或副职单岗而离京的,报销暂缓;确需急办的,报请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部门正职本人业务报销须经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总公司副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本人业务报销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三章差旅费开支
第七条 总公司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和邮电通讯等其他费用。
第八条 总公司差旅费报销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地区不同,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第九条 总公司职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出差天数在一星期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超过此期限的,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广州、 汕头、上海、海南等),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日均算)。
第十一条 总公司职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车、船,飞机标准(见附表1)乘坐,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上述标准时,应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购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
第十三条 总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相应张数票据在100元以内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总公司总经理福!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标准(见附表2)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部门副职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此外,助理总经理及其以下人员出差每人每天给予出差补助100/130元(一般地区畸殊地区),出差补助包括在外地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职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80%给予报销。经批准开车出差,当日往返者,按每天出差补助的一半给予补助。
第十五条 总公司职工与总公司领导共同出差,财务本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总公司职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第十六条 职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宴请费,原则上应按本规定第二十六、二十六条 的规定于出差前申请,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单位后补办手续。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请当日一半的出差补助。
第十七条 职工出差发生的邮电通讯费、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第十八条 总公司职工为所属企业出差办事,差旅费应在所属企业报销,报销标准按所属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总公司职工在本市内公出办事,不报销任何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预算单”;若申请出差宴请费的,还应同时附上”招待费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属部门正职审核签字后,送财务本部审批。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返京后,应在七日内到财务本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招待费支出
第二十二条 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费用;宴请客人(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等费用;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衅l品等费用。
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用于接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发放及费用控制,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费用预算限额。
第二十四条 以总公司名义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订做和管理,各部门需领用时,按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总公司年末举行对外联谊活动所需费用,或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费用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集中管理。联合控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一般性招待用餐和礼品等费用一次支出在3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正职在财务本部下达的费用预算内严格掌握,不得超支。
第二十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办理。
1。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年度招待费用总额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预算;
2.限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宾人数;
3.严格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宴请标准(见附表3);
4.必须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单,并经批准;
5.凡违反上述原则,未事先申请或突破申请标准的宴请,财务本部有权拒绝报销并向公司总经理反映。
第二十八条 总公司各部门全年各项管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本部定期审核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亦可在不高于本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另行制订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总公司颁布之日起生效,原《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1
级 别
乘坐标准
飞 机
火 车
轮 船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头等仓
软席
头等仓
部门正职
商业仓
软席
二等仓
其他人员
普通仓
硬席
三等仓
附表2
级别
单人住宿标准(人.天)
(一般地区/特殊地区)
同性两人住宿标准(人.天)
(一般地区/特殊地区)
助理总经理
500/800内实报
――
部门正职
300/500内实报
――
部门副职
240/400内实报
150/210内实报
处级经理
200/320内实报
120/180内实报
一般人员
160/240内实报
100/160内实报
附表3
级别
标 准
行政副部级以上、特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
总经理特批
行政司局级、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助理总经理、部门正职出面的宴请)
200元/人
行政县团级、中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部门副职、处级经理出面的宴请)
150元/人
一般宴请
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