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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承租单位严禁在承租区内设置危险品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配齐消防设施,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
2.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设置仓库而改变房屋、场地结构和使用性质,必须事先取得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对可燃物品仓库,应经地区消防部门批准同意。
3、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使用的涂料(颜料)、有机溶剂等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4.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5.仓库内灯具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总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库外。工作人员离开仓库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2篇 黑火药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库存限量:1000公斤。
二、黑火药仓库严禁超量储存,不合格的黑火药一律不准寄存库内。
三、库内要求堆码整洁,分类挂牌管理,以防错乱。
四、凭车间主任领料单发货,出货时只限1人进入库内。
五、黑火药入库、出库时严禁拖拉、摩擦、超量。
六、经常打扫库内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注意防止硝袋破烈漏硝。
七、任何人不准穿化纤衣服、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钉鞋进入库内。
八、严禁车辆进入库内或停放仓库门口。
第3篇 仓库堆垛安全管理制度
目标:
实现仓库内物品的堆垛安全与规范,保持通道畅通,预防火灾事故等的发生。
范围
所有矽比科嘉窑新会矿业有限公司的工厂。
标准:
1、 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安全通道要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 各种物资堆放必须整齐,稳妥,不得影响通道环境和安全。不得在消防装置、电柜、电闸等设施周围堆放杂物。
3、 堆放架子不得过量放叠物资,不得有摇晃和损坏等情况,防止物资倾斜倒塌。
4、 两人以上搬运物料,必须集中精神,加强互相联系,动作要一致,防止挤压等事故发生。
5、 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库房所置的消防灭火器设施、器具附近不准堆放物资,并要经常检查,必须要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及器具的完整良好,并能有效使用。
6、 库房内不得使用超过60瓦德白炽灯泡,照明灯具垂直距离物资的间距要有1米。仓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库房内应采用防爆式照明灯具。库内电线一般均应装在金属或硬质套管内,照明灯应装在通道上方,库内不得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气设备,不得用可燃物等作灯罩。
7、 仓库内不准吸烟及使用电热器具,库房内不能混合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资,防止产生自燃而发生火灾。
8、 仓库区内的消防设施严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要定期检验,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9、 保管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灾不得惊慌失措,迅速组织灭火,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0、 建立健全有效地安全保卫制度,库房外面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1、 库内发生可疑现象,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发生被盗,不得破坏现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2、 库房内不准为他人代放物品,非有关人员不准入内。出入库内及时锁门,管好钥匙。
13、 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并按规定程序方法入库。
14、 下班时,应对库房内认真检查一次,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总开关,关闭好门窗后方可下班离开。
第4篇 休闲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商务休闲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5、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6、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7、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8、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第5篇 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 职责
3.1.1 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 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 仓库安全管理
3.2.1 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 .
1.1 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 .
1.2 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 .
1.3 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 .
1.4 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 .
1.5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 .
1.6 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 .
1.7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 储存安全管理
3.2 .
2.1 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 .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 .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 .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 电器管理
3.2.3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 .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 .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 .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 .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 .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 火源管理
3.2.4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 .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 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 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 .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 .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 .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 储罐安全管理
3.3.1 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 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 .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 .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 .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 .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 .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第6篇 溶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公司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生产原料及化学试剂、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在仓库中安全存贮,保证生产的正常供应及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及人身的安全。
2范围及职责:
2.1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2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3严格危险化学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5经常巡视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消除事故隐患。
2.6对寄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2.7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细则:
3.1存放管理
3.1.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3.1.2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1.3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3.1.4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1.5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3.1.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3.1.7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1.8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1.9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3.1.10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1.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3.1.12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3.1.1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2进出库管理
3.2.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3.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凭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2.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3消防安全管理
3.3.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降温、防潮等安全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3.3.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和进行其它活动。
3.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3.4在仓库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3.5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4运输装卸搬运管理
3.4.1运输装卸危险物品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在搬运时应当采取适当隔热防潮措施。
3.4.2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4.3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4.4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3.5发生紧急事故处理方法
3.5.1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时应做到:
3.5.1.1先控制,后消灭。
3.5.1.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5.1.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5.1.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
蔓延的主要途径。
3.5.1.5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
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3.5.1.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
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3.5.2如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及时送医院急救。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
3.5.2.1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并注意保暖。
3.5.2.2化学毒物沾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首先注意眼睛的冲洗。
3.5.2.3口服中毒者,如为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入肺部。若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
3.5.2.4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毒物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
3.5.3危险化学品烧伤的处理方法:
3.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3.5.3.1.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沾污的衣裤、鞋袜等。
3.5.3.1.2无论酸、碱或其它化学物烧伤,立即用大量流动自来水或清水冲洗创
面15-30分钟。
3.5.3.1.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不用脏布包裹。
3.5.3.1.4烧伤病人应及时送医院。
3.5.3.2化学性眼烧伤。
3.5.3.2.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千万不要未经冲洗处理而急于送医院。
3.5.3.2.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5.3.2.3如无冲洗设备,也可把头部埋入清洁盆水中,把眼皮掰开,眼球来回转动洗涤。
3.5.3.2.4电石,生石灰(氧化钙)颗粒溅入眼内,应先用蘸石蜡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水冲洗。
3.6废弃物处理
3.6.1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规定的技术标准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3.6.2属于废弃的化学品应独立存放于废弃物处理区域,不得与其它可用的化学品存放于同一处以免混淆。
3.6.3可燃性废弃物禁止堆积在危险化学品区域内。
3.7日常管理
3.7.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7.2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3.7.3每月不定期进行温湿度测量,特别在气候异常时期如高温、台风、低温等,更要经常进行测量,并正确填写“温湿度测量记录表”。
3.7.4做好每日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
3.7.5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7.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3.7.7危险品仓库区域,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事先请示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附件:
4.1欣泰格溶剂安全检查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08-506-saf-01-f1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4.2仓库温度测量记录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08-506-saf-01-f2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正文完
end
第7篇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第8篇 某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是商品和物资保管存放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二、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三、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四、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员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五、仓库范围不得生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批准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七、任何人员,除验收需要外,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八、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第9篇 c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双从管理、双人锁、双人帐目、双人收发、双人清退的“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料搭建搁层。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三)、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炮,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四)、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离、锁门、断电。
第10篇 仓库堆场储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库、堆场及储槽严禁烟火,及擅自安装电源设备,若需安装必须经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专业人员严格按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对自燃物品(黄磷)、油类、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及性质互相抵触的、扑灭方法不同的物品名称必须分类(库)储存和保管,并标明物品名称、性质、灭火方法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到仓库、堆场及储槽必须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定,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第四条:安全部门要定期对仓库、堆场及储槽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对通风不良库房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但人离开时要认真关严。
第六条:氧气等瓶装物入库时,库管人员必须对其认真检查。每个气瓶必须有瓶帽和两道防震圈。若欠缺的禁止入库。
第七条:搬运气瓶时轻抬轻放,严禁剧烈碰撞。
第八条:对酸、碱类,放入仓库、堆场及储槽时小心谨慎,严防倾斜和碰撞,同时认真检查,若有泄漏不得入库。
第九条:维护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及环境卫生。
第十条: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24小时轮班工作,确保公司良好的安保环境。
本制度自2007年3月3日起实施。
第11篇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库区内的火源管理,对入库人员要做好登记,严禁将各类火种带入库内,库区内严禁一切用火,如因维修特殊需要动火,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库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用电设备。
二、加强库区的防火检查。管库人员必须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必要时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贮存或使用化学爆炸物品,烈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使用。
四、仓库内的危险品要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库房内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货物存放完毕,应及时清扫漏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五、加强库区内的治安保卫,严格控制非本库人员进入库区内。
第12篇 仓库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库区温湿度计是否适宜货物储藏温度、库区内产品摆放是否规范、打包工具是否齐全、辅料是否在规定区域!有任何意见或者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条 必须保持库房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出口、 放置或周围堆放物品!
第三条 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库作业操作电、气焊应严格隔离;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使用电炉等,初犯者行政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实施开除,如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非库区工作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入库,必须先做好出入库登记,在仓库负责人或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五条 进入仓库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有责任提醒进入库区的其他人员遵守其安全规定。
第六条 应根据库区以及货物情况对装卸搬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事故。行政部负责人员支持,库房负责人负责指导流程及操作标准。
第七条 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客户方的允许,不得将货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 仓库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保管好仓库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条 下班前,仓库管理员必须关好库区门窗、关闭电源。
第十条 对已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