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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十二篇)-k8凯发

发布时间:2024-01-27 热度:64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1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出具相应的健康证明(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入职后公司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卫生档案。不得安排有健康禁忌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对于直接面客接待工作的员工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加强员工的安全生意识;

四、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工作,使酒店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及生理健康。

五、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对工作场所有涉及到危害物质要醒目标识及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使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六、各部门配备相应的急救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具,合理控制高温下作业,确保高温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的提出与演变

“三同时”最早提出是在1973年10月21日,*中央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工矿企业的建设工程等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设施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的概括。具体的就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得削减。”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同时”,它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本质安全的一项有力防范措施。

“三同时”的规定就是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伤亡事故和使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的危害,保证从业人员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由于“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在19*的《环境保护法》和1995年的《劳动法》中都重申了“三同时”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法》在第二章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中第二十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工程的“三同时”进行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这条的目的,就是确保安全设施的质量,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不会由于某种原因而被排挤掉,以免建设工程先天不足而造成后患无穷,作到本质安全。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第3篇 分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监督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以下简称hse)体系的监督管理,保证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实现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的总体hse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05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0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

4 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负责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2各bt承包商应根据国家标准和bt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按企业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5 内容和要求

5.1 审核方式

5.1.1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各bt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以后,组织对其hse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进行第一次审核。

5.1.2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对各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5.1.3 各bt承包商向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报送本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的有关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管理文件结构、管理职责、hse管理工程师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检验、检测资料等。

5.1.4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相关人员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共同签署审核、检查意见。

5.2 审核内容

5.2.1 各bt承包商项目部执行贯彻gb/t28001-2001、gb/t24001-2004标准情况,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建立和企业通过认证、复审的情况。

5.2.2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目标、组织机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5.2.3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2.4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资源实际配置情况。

5.3 审核结果

5.3.1 监督审核、检查结果在当月的hse管理例会上予以通报。

5.3.2 经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能够满足工程建设hse管理需要,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予以确认。

5.3.3对于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情况,要求bt承包商必须限期整改,对于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bt承包项目部必须予以调换。

5.3.4 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联合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进行通报。

第4篇 中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全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全体员工。

3编制依据

3.1《安全生产法》

3.2《职业病防治法》

3.3《建筑法》

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3.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3.8《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3.9《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

3.1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27号令)

3.1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49号令)

3.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3.13《职业病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3.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_2007)

4职责

4.1公司董事长

4.1.1负责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4.1.2批准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4.1.3批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1.4批准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4.2.1为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

4.2.2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2.3编制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2.4审核基层单位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5识别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并对用工情况进行管理。

4.2.6职业危害告知工作。

4.2.7评价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状况。

4.2.8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4.3安全质量部

4.3.1分析辨识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影响范围、接触人数,编制具有适宜性、有效性、针对性防护措施等资料。

4.3.2配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进行调查、处理。

4.3.3联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监督检查基层单位、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情况。

4.4财务部

4.4.1负责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资金计划安排。

4.4.2监督检查基层单位、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资金的落实情况。

4.5工程管理部

4.5.1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4.5.2制定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计划,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的粉尘、噪声、毒物等指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档。

4.5.3编制施工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4.5.4编制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计划,确保其安全运行。

4.5.5制定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操作规程。

4.6工会

4.6.1监督公司执行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情况。

4.6.2识别女员工职业禁忌岗位,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

4.7党委宣传部配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员工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8基层单位(项目部)

4.8.1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4.8.2为本单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8.3向安监部门申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4.8.4为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治,并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4.8.5收集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和工伤员工保险待遇档案。

4.8.6配合处理职业健康违规事项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同时上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前期预防

5.1.1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项目部应及时、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向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5.1.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公司令第51号)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5.1.3在项目策划时,工作场所应符合: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公司合理,符合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里健康的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1.4基层单位(项目部)根据《职业病危害分类及目录》确定危害场所及检测计划。监测分两种,一是评价监测,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每年至少一次);二是定期监测,根据合同约定,并遵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中的有关规定。

5.1.5基层单位(项目部)要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及时调整合适岗位。

5.1.6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所从事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

5.1.7项目部要组织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岗中、离岗前检查。

5.1.8各项目部要制订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2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

5.2.1项目部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2.2项目部应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2.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项目部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应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2.4项目部要按规定为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和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台账?

5.2.5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防护器具,并定期校验,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保存校验记录。

5.2.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2.7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分包队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分包队伍和个人不得接受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5.2.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和项目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时,立即停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达标后方可作业。

5.2.10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危害和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5.2.11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2.12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等资料。

5.2.13收集本单位所属项目部员工的健康档案、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保存工伤员工建立保险待遇档案记录(理赔及鉴定材料等),并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备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2.14建立职业病档案记录,包括工伤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

5.3职业健康工作报告制度

5.3.1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公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组织人事部报告。并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3.2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5.3.3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项目部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5.3.4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要妥善保管。

5.3.5各单位于每年年底前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送年度职业健康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日常管理情况(根据记录《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内容》);

(2)统计职业病病例发生情况(根据记录《职业病病例发生统计报表》填报);

(3)年度自评结果(根据记录《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考核评价计分表》开展自评得分);

(4)违规情况;

(5)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6)下年度工作计划;

(7)其他工作内容。

5.4评价与考核

5.4.1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总结,由基层单位社保科(综合部)汇总后报送公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5.4.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质量安全部、工会组成考核评价小组,根据各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自评结果,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评价考核,形成评价考核结果。

5.4.3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考核采用量化办法,按照考核内容相应设置考核指标,具体考核指标计分方法见记录《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考核评价计分表》。

6记录

6.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6.2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考核评价计分表

6.3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登记表

6.4职业健康体检统计表

6.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卡

6.6职业病危害体检员工名册

6.7职业病病例发生统计报表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8附录

8.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8.2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附录一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序号

类别

职业病

产生职业病的作业

过程或场所

工种

备注

粉尘类

电焊工尘肺

金属结构焊接

电焊工

矽肺

隧道掘进、打眼、爆破、碎石装运、喷浆砌碹、辅助、路基砌碹、路面浇注、路面摊铺、坝基砌碹、坝基浇注

混凝土工、喷护工、水电风钻工、爆破工、装岩、出渣工

水泥尘肺

水泥投料、拌和、浇捣

混凝土拌合运行工、现场装卸工

化学物质类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金属结构焊接

电焊工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油漆配料、金属结构表面除锈及喷刷油漆

油漆工

硫化氢中毒、苯中毒

沥青烧炼、建筑物防水

沥青工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噪声聋

打孔、破碎、喷护、施工机械作业

水电风钻工、爆破工、喷护工、混凝土工、重型载重汽车司机、推土机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混凝土拌合运行工

职业性眼、皮肤

电光性眼炎、皮炎

金属结构焊接

电焊工

批准:

审核:

编制:

附录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序号典型工种

工作服

工作帽

工作鞋

劳防手套

防寒衣

雨衣

胶鞋

眼护具

防尘口罩

防毒护具

安全帽

安全带

护听器

掘进机工

混凝土喷护工

水电风钻工

爆破工

装岩机工

瓦工

抹灰工

8架子工

9混凝土工

10钢筋工

11人力起重工(吊装工)

12闸门电焊工

13气焊工

14管道安装工

15起重机工

16推土机司机

17装载机工

18沥青工

19铆工

20机械木工

21带锯工

22挖掘机司机

23线路架设工

24挖土机司机

25施工机械修理工

26钳工

27白铁工

28锻工

29喷漆工

30重型载重汽车司机

31汽车修理工

32电气安装调试工

33一线炊事员

34电气修理工

35充电电工

36通讯电工

37内线电工

38扳金工

39通风工

40小翻斗车司机

41铲运车司机

42操纵工

43卷扬机工

44天车工

45混凝土拌合运行工

46建筑材料试验工

47车工

48刨工

49磨床工

50锅炉运行值班工

51修锯工

52闸门油漆工

53抽水机工

54发电机工

55恒压工

56铣工

57基地炊事员

58现场库工

59洗衣工

60消毒工

61印刷工

62茶炉工

63大客车汽车司机

64现场装卸工

65塔吊驾驶员

66履带吊驾驶员

67出渣工

附录: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cc——防刺穿

cj——防冲击

fg——防割

ff——防辐射

fh——防寒

fs——防水

fy——防异物

fz——防砸(1-5级)

hj——焊接护目

hw——防红外

jd——防静电

jf——胶面防砸

jy——绝缘

ny——耐油

sj——耐酸碱

zr——阻燃耐高温

zw——防紫外

申报登记号

年度第===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公司制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郑重承诺:

本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错报、漏报或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如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建厂时间

单位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作业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类型

行业分类

主管单位

企业年度产值

(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是否有专门的职

业卫生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业卫生管理人数

填报类别

变更原因

在岗职工总人数

其中:

女工

农民工

参加职业危害

培训总人数

接触职业危害总人数

其中:

女工

农民工

职业病累计人数

新增人数

疑似人数

体检总人数:岗前

岗中

离岗

申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

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中间品

主要门口、副产品

名称

年用量

单位

名称

年用量

单位

名称

年用量

单位

注: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年用量单位为千克/年(kg/y)、吨/年(t/y)或立方米/年(m3/y);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三、申报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

序号

作业场所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机构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作业

场所

危害来源

设备

状态

操作

方式

是否

隔离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强度)工程防护

设施

个体防护

用品

总人数

女工数

农民工人数

(名称)无

(名称)无

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培训机构

体检机构

序号

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接触职业病

危害人数

职业卫生

培训人数

上年度体检人数

体检发现

职业病患者

人数

调离岗位

人数

总人数

女工数

农民工人数

岗前

岗中

离岗

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考核评价计分表

单位(项目部):

日期: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与方法

得分

责任体系

(4分)未成立职业健康领导机构扣2分

未按人员和部门制定职业病防治职责和要求2分

规章制度

(10分)根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单位类型特点,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全面的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管理机构

(4分)未将职业健康管理纳入安全管理部门及并设立相应岗位的扣2分

未根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扣2分

前期预防

(12分)未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扣2分

建设项目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扣4分

工作场所不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7项内容一项不符合1分,最多扣7分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40分)未在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内容扣2分

未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扣2分

未按管理暂行办法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开展防护工作扣2分

未按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扣2分

违反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规定扣2分

未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扣2分

未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扣2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扣2分

未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扣2分

未对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扣2分

未按本办法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岗前、岗间、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扣2分

未给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具扣5分

劳动者未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扣3分

职业病防护用具不能使用扣3分

未按本办法要求对健康出现损害的劳动者开展相关职业健康工作扣3分

未按本办法要求开展女职工的职业健康工作扣3分

档案管理

(6分)未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职业健康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及管理缺一项扣0.5分,最多扣6分

培训教育

(6分)未对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扣2分

未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扣4分

8应急管理(8分)未编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4分

对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未按相关要求办理和处置扣4分

9日常工作(10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职业健康年度总结报告扣5分

未按国家及公司要求开展其他职业健康工作扣5分

10合计

100分

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登记表

单位(项目部):

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职务

兼职

工种

工种

序号

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登

发货人签名

领用人签名

备注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领用时间

使用年限

到期

时间

职业病健康体检数量统计表

单位(项目部):

日期:

序号

体检工种名称

人数

备注

合计

项目部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年*月*日(公章)

职业病危害健康监护档案卡

单位(项目部):

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职业病危害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项目部)

工种/职务

职业史、既往史和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所在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频次监测时间和结果

(盖章)*年*月*日

上岗前检查

1、检查时间:*年*月*日

2、检查项目:

3、检查结果(是否健康):

在岗期间检查

1、检查时间:*年*月*日

2、检查项目:

3、检查结果(是否健康):

离岗时检查

1、检查时间:*年*月*日

2、检查项目:

3、检查结果(是否健康):

应急检查

1、检查时间:*年*月*日

2、检查项目:

3、检查结果(是否健康):

定期检查

1、检查时间:*年*月*日

2、检查项目:

3、检查结果(是否健康):

复查

1、检查时间:*年*月*日

2、检查项目:

3、检查结果(是否健康):

所在项目部或单位监护情况

(盖章)*年*月*日

医疗机构检查

(复查)结论

(盖章)*年*月*日

劳动人事部门

结论

(盖章)*年*月*日

备注

注:“检查项目”即“电焊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光性眼炎”、“噪声聋”、“矽肺”、“水泥尘肺”、“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硫化氢中毒”、“苯中毒”等等。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职工体检名册

单位(项目部):

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时间

参加

工作

时间

工种/职务

所在单位

上岗情况

所在

项目部

体验

项目

体检

时间

是否

在岗

是否

离岗

职业病病例发生统计报表

单位(项目部):

联系人:

电话:

职业危害事件类别

发生

时间

发生

地点

职业危害因素

种类及成分

涉及

岗位

涉及

人数

已采取

的措施

导致后果或

可能导致

的后果

备注

粉尘危害事件

高毒物品危害事件

放射性物质危害事件

一般性危害事件

其他职业危害事件

第5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一、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 3‰以内

3、在各级部门检查中,确保受检工程合格率 100%,优良率

4、确保奔项目部机械设备完好率达到 95%

二、职业安全健康指标

1、施工用电管理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2、施工机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三、职业健康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环保员及各生产班 组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上次小组,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1)对所分管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制定本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工作计划,分解至各施工班组 及个人,并进行定期考核。

(3)组织人员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主管部 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实施。

(4)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组织本项目部有关人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定人员 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6)组织各班组召开班前安全会议,向工人强调安全事宜,把安全工作贯穿到 生产的全过程。

(7)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先组 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8)负责组织落实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9)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如是上报,保护好现场,曹家调 查处理。

(10)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安全环保员

(1)入场后 8 日内完成《危险源调查表》,并报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进行评价。

(2)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或修订安全制度,并记录好《安全日志》 。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 发生的可能性。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工作,并记录号《职 工安全教育档案》及《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记录》 。

(5)深入基层分析研究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 制止违章作业。

(6)做好本项目部的周检及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

(7)及时填报《施工现场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教 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意见。

(9)鉴定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10)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噪声和扬尘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11)根据安全部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经 有关部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3、技术负责人

(1)做好友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环境管理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及内业管理 等工作。

(3)负责对安全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 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4、施工员

(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2)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负责,对整改通知书和隐患通知单中的整改内容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

(4)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 情况。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上级 分析、调查事故。

5、材料员

(1)负责按规定及时供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脚手架等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所需 材料,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使用、下发。

(2)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

(3)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做好进城抽验 工作,以确保材料使用安全。

(4)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别摆放,确保危险品 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5)保证安全“三宝”和电器绝缘用具的质量。

6、各班组长

(1)各班组长要遵守安全生产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告项目经理。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回报。

(5)做好本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教育工作。

五、技术措施及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张衡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明确各生产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对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有明确的奖罚 措施。

(2)安全教育:工人进场首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工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作业前,都应对作业班组进行书面 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对方必须签字。每天上班前,必须针对当天的作业内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4)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项目部注册登记管理,上岗 前应由安全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5)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安全防护设施情况。项目部安全环保 员应每天在现场巡视安全生产情况,并留有检查记录。对于检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

(6)现场设立十项安全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牌匾。

(7)现场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并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万无一失。

(8)现场安全资料由专人负责,匪类齐全,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现场安全环 保员必须佩戴袖标。

(9)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公司各部门会审、批准、拟建设 单位审批。

第6篇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5.1.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5.1.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5.2体检周期

5.2.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2年一次。

5.2.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3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年一次。

5.2.4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5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常规体检。

5.3体检项目

5.3.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内容:

5.3.1.1五官科:眼、耳、鼻、口腔

5.3.1.2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

5.3.1.3内科:血压、精神及神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发现异常时做心电图确诊)、腹腔疾病(b超),发现异常时可进行胸透检查予以确诊。

5.3.1.4化验:表抗、生化全项、血液分析全项

5.3.2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内容:

5.3.2.1妇女乳腺常规检查

5.3.2.2妇科常规检查

5.3.3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项目,按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执行。

5.4体检程序

5.4.1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在每年底将次年度体检计划列入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

5.4.2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工会、安全环保部在体检周期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与职工医院协商确定体检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予以约定,并按规定要求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5.4.3集团公司各单位按照体检组织部门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体检人员的组织和安排。

5.4.4入职体检: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本人并由专人陪同到职工医院进行体检。

5.5体检结果处理

5.5.1职工医院应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在每次体检结束后,如实出具书面体检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公司存档,一份职工本人保留),并进行整理归档,集团公司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5.5.2体检结果由职工本人到职工医院进行查询。

5.5.3对在体检中查出对健康有影响,存在较大疾病隐患的职工,在做好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由医院通知当事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并提出治疗建议与治疗方案,以防延误和错失治疗时机。

5.5.4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的,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时,体检组织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并提出相关评价报告。

5.5.5 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体检报告与入职材料一并归入个人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公司录用后,转职工医院建立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体检不合格的拟招录人员,通知本人体检结果,不予录用。

5.6体检费用

5.6.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体检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

5.6.2亿诚公司、千帆公司、社区中心、职工医院的职工体检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5.7体检要求

5.7.1公司工会、安全环保监察部对体检过程全程跟踪,及时协调处理体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5.7.2职工医院按体检要求认真进行检查,不得缺项或擅自更改检查内容,体检结束后,及时出具个人体检报告。负责体检工作的医生要以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态度对待体检工作,并如实填写体检结果,不得弄虚作假。

5.7.3因公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由体检组织部门协调进行补检。

5.7.4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组织部门不再安排补检。

5.7.5拟招录人员无故不参加综合管理部安排的体检,公司不予录用。

5.7.6体检全部结束后,体检组织部门与职工医院共同对职工的健康状况做出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由体检组织部门向集团公司提交体检分析报告。

5.7.7国家/行业规定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检查的项目,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

6.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解释。

第7篇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 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 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 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 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 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 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 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 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 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 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 2 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 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 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 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 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 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 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 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 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 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 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 作。

八、档案管理制度

1.体检科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2.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包括含职业史、既往史、嗜好、家族史、临 床检查的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以及给用人 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

3.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借阅应经体检科负责人批准,限期归还。

九、体检报告、签发制度 体检科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职业 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应按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必要时 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健康监护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 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包括总结报告和体检结果报告:

(1) 总结报告:受检单位、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 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名单、处理建议 等。

(2) 体检结果报告和签发: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 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但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 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由三人以上 相关专业的主检医师会诊并签发报告。体检发现有可疑职业病、职业禁忌 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它疾病的劳动者要出具体检结果报告,包括受检者 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结论、建议等。

(3) 个体体检结论: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个体的健康状 况结论可分为5 种:

a. 目前未见异常-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 内。

b. 复查- 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应明确复 查的内容和时间。

c. 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提交职 4 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

d. 职业禁忌证- 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患者,需写明具体疾病名 称。

e. 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 异常。 体检科应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资料和患有职 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

十、人员培训制度

1.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必须定期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职业病诊断培训。

2.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应当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

3.体检科应当定期组织所有健康检查医务人员学习职业病防治相关标 准、法规和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

十一、监督考核制度

1.不定期向患者和用人单位征求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的意见。

2.设立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由医院行风检查小组对投诉进行调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处理。

3.不定期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职业 病准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规定的要求。

4、如发现健康体检医务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的,则严格按医院质控细则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法律、法 规处理。

第8篇 职业健康制度: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制度: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不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不超过使用期限。

4.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1)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①厂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②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由设备部负责;

③采购个人防护用品时,主管人员核实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采购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用品的验收

①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部进行协助;

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验收,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部进行协助;

③发现个人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人员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部进行退货或换货。

(3)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

①个人防护用品仓库内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

②个人防护用品由所有者自己保管;

③共用的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保管;

④要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保养,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

①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选用规范》(gb11651)和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发放;

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安全部开证明,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

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超出正常发放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生产副厂长(经理)审批安全部备案后,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

④在职业危害抢险及其他特殊应急的情况下,仓库保管员有权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先发放后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其发放工作;

⑤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厂提出配备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防护用品的使用

①一般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厂级由安全部门负责,车间级由车间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

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③有关职能部门、车间、班组等有关人员,应经常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任何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着出厂,清洗时不得与其它物品一起清洗,杜绝和儿童衣物一起清洗。

(6)劳动防护用品报废

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由个人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行决定,职能部门、车间、班组等有关主管人员有权进行监督,发现不戴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的,有权强令其报废;

②共用的一般劳个人防护用品的报废由车间

、部门、班组的负责人,根据厂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决定,由仓库保管员鉴定并收回。

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须经车间、安全部门等有关部按照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鉴定后方可报废。

6.不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或者管理人员验收。

7.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8.个人防护用品由职业健康管理面机构统一管理和发放,并建立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台帐。

第9篇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安环部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5.4.1.2职业性健康检查(既有毒有害岗位体检)内容为:

a.粉尘作业体检内容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 高千伏胸部*射线摄片 肺功能。

b.酸性物质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 口腔 鼻腔检查 肝脾b超 胸部*射线摄片(其中肝脾b超与胸部*射线摄片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d.致化学性眼灼烧的化学物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 眼部检查 耳鼻咽喉科 角膜荧光素染色及裂隙灯观察(检查角膜及内眼):其中角膜荧光素染色及裂隙灯观察为视员工工作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f.有机物质作业体检内容(各类有机助剂):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 末梢感觉检查 肝脾b超 神经肌电图 头部ct 血清学检查(其中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头部ct、血清学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g.电工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 肱二头肌 肱三头肌 膝反射 视力 色觉 脑电图(其中脑电图检查为视员工作业危害严重程度和劳动者健康损害状况的选检项目)。

h.噪声作业体检内容:一般健康监护检查项目 纯音听力测试 耳鼻检查;

i.机动车驾驶作业:一般健康监护检查项目 远视力 色觉 听力 胸部*线透视。

5.4.2体检周期

5.4.2.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的体检周期为两年一次。

5.4.2.2职业性健康检查周期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a.粉尘作业:一年体检一次;

b.酸性物质作业:两年体检一次;

c.致化学性眼灼伤的化学物质作业:一年体检一次;

d.有机物作业内容:一年体检一次

f.电工作业:两年体检一次;

g.噪声作业:在90-100db(a)的2年体检一次、大于100db(a)为1年体检一次。

h.其余岗位每2年体检一次。

5.5体检结果处理及要求

5.5.1所有调入、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由行政办公室向江安县人民医院提供人员名单,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在体检期间的同时必须接受有害有毒物质危险性知识及气防应知应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根据体检结果分配相应的岗位工作,办公室应建立原始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备案。

5.5.2公司在册人员体检结果汇总后由办公室负责存档,每项体检化验分析单要保存到个人档案中,各类所拍片子要妥善保存,个人体检档案中每个项目的检查都要有所查医生的签字。

5.5.3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维护其真实性、科学性、保密性。除公司领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按照档案的管理规定查阅外,其他人员无权随意查阅。

5.5.4体检中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办公室要填写到体检结果一览表中,工种不适者,由办公室会同其相关处室予以调整。

5.5.5办公室在体检中发现群体中反应且可能与所接触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有关时,要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价,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对所监测超标的岗位和有毒有害岗位监测结果要定期报相关部门,对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员工进行体检时,也必须职工接触的作业场所有害有毒因素进行监测。

6相关/支持文件

6.1《 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10篇 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确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职责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批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3 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编制。

3.4 分公司经理根据机构设置负责划分项目分公司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3.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未列入本职责范围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4 资源需求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工作流程

5.1 总则

5.1.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公司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5.1.2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5.1.3 各级副职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凯发k8国际的业务范围内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负责。

5.1.4 必须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5.1.5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专业公司和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正职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决策和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全监察部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监察工作。项目分公司和专业公司成立相应的组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着统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项目分公司经理应根据分公司机构设置和分工、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分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对未设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专业公司经理根据人员分工和本职责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安全职责。专业公司经理对下属有关人员的职责可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本职责的规定作调整。

5.1.7 本制度未制订安全职责的岗位,由所属部门制定,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5.2 各级与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5.2.1 公司总经理职责

5.2.1.1 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和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1.3 批阅上级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2.1.5 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参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确保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专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对安全工作严格奖惩;

5.2.1.8 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2.1.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5.2.1.10 组织或委托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1.11 在向职代会报告的同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员工和员工代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5.2.2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1 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2 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内容,领导党群组织和政工部门,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群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6 责成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5.2.3.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安全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掌握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责在公司的工程协调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

5.2.3.2 负责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3.3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对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3.4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3.5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下属部门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3.6 对没有成立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业绩的审查;

5.2.3.7 组织或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4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职责

5.2.4.1 对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4.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4.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和奖惩规定。

5.2.4.4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5.2.4.5 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4.9 负责审批劳动防护用品、营养津贴的发放标准。督促及时采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 后勤多经副总经理职责

5.2.5.1 对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多经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

5.2.5.2 负责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5.2.5.3 批阅有关多经单位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5.4 负责组织并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5.5 主持多经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

5.2.5.6 审批多经单位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负责组织、督促及时采购、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门和多经单位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6 纪委书记职责

5.2.6.1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5.2.6.2负责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落实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5.2.6.3按照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由于违纪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

5.2.6.4凡因领导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等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5.2.7 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7.1 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保证体系,健全公司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并使之有效、有序运行;

5.2.7.2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制;

5.2.7.3 组织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订技术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5.2.7.4 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7.5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5.2.7.6 组织编制并审批公司投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负责组织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查及审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

5.2.7.8 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审定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5.2.7.9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5.2.7.10 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参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5.2.8 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职责

5.2.8.1 组织并督促分管部门在进行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8.2 在组织检查、总结经营工作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2.9 公司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职责

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

督促财务部门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和安全奖励的开支;

监督、指导做好员工工伤和企业财产保险工伤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保险赔偿处理工作。

5.2.10 公司工会主席职责

5.2.10.1 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5.2.10.2 负责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的有关条例,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健康群众安全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

5.2.10.4 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为实现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5.2.10.5 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群众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5.2.10.6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5.2.10.7 审议安全奖惩办法,按照规定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0.8 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职业健康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2.10.9 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5.2.10.10 督促和协助行政对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和女职工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参与劳动鉴定工作,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督促和协助行政及时做好康复、治疗、疗养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5.2.10.11 会同女职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贯彻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制止超体能工作,限制加班加点。对必要的加班加点,督促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经费,按规定在生产工作现场设置可靠充足的劳动保护设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应要求有关方面予以完善、补充或更换。

5.2.11 公司工会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有关条例,开展群众监督网活动;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支持并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活动,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献计献策;

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实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员工劳动保护权利、威胁员工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中的群众监督作用;

参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奖惩条例的审定,并就涉及员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完善其内容;

帮助、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竞赛,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规定参加员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决;

及时反映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2.12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5.2.12.1 负责制定办公区域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

5.2.12.2 负责合理安全调度办公用车。保障应急情况下的用车。

5.2.12.3 负责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12.4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材料。协助做好重伤及以上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

5.2.12.5 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规程、规范和资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职责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13.3 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双文明建设评比工作和参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集体和个人的重要考核内容。

5.2.13.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13.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5.2.14.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14.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14.3 负责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在提拔、使用干部时,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在员工晋级、评奖时,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5.2.14.4 负责按定员编制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部门人员;

5.2.14.5 负责审定人员和机构编制,按照劳动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生产一线人员定员定编合理,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5.2.14.6 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职业防护用品和津贴发放标准,。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14.7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负责组织职工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它职业危害的检测;

5.2.14.8 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工作;

5.2.14.9 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的提取;

5.2.14.10 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在进行干部任职资格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考核;

5.2.14.11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干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5.2.14.12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

5.2.14.13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员工和领导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工作,负责办理违章和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手续。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5.2.15 公司卫生所职责(设在人力资源部)

5.2.15.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5.2.15.2 协助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职工的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禁忌和职业病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15.3 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负责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医护,协助鉴定伤情。

5.2.15.4 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

5.2.15.5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协助不设卫生所的工程点配置急救药品。

5.2.15.6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15.7 监督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财务部职责

5.2.16.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16.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16.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和公司财产保险工作。

5.2.17 公司经营开发部职责

5.2.17.1 负责在进行经营活动、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组织编制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签订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17.4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把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安全施工业绩、安全管理状况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17.6 参加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18 公司审计职责

5.2.18.1 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生产资金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合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2.18.2 负责审计经营承包中安全费用的正确使用和事故损失费用情况。

5.2.19 对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审计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监察部职责

5.2.19.1 协助考察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政绩状况。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纪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参加因干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执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

5.2.20.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编制投标书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中标后的施工管理中组织检查落实。审查未设项目分公司由专业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参与审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机械拆装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参与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5.2.20.3 在工程协调会和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及时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20.6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5.2.20.7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按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5.2.20.8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20.9 在固定资产的设备招标中,把设备的安全性能作为中标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确保采购的设备安全可靠;

5.2.20.10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组织季度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20.11 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2.20.1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5.2.20.13 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20.14 负责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属固定资产管理部分施工机械、安全器材及采购后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的设备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负责做好机械设备仓库、堆场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参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发生在分公司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21 体系部职责

5.2.21.1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

5.2.21.2 组织评价和确认公司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编制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中高度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2.21.3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门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5.2.21.4 提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需求;

5.2.21.5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实施;

5.2.21.6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等文件的编写、颁布、修订;

5.2.21.7 负责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确认、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信息交流;

5.2.21.9 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评审提供资料;

5.2.21.10 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职责

5.2.2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负责由公司管理的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劳动保护、防暑物品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及设备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23 多种经营产业部职责

5.2.23.1 督促多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23.2 负责建立健全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5.2.23.3 督促多经企业按时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措费用的计列和提取;

5.2.23.4 协助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多经企业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与管理;

5.2.23.6 组织和参加多经企业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多经企业人身事故的统计和上报。

5.2.24 分公司经理职责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监察部门;

5.2.24.2 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2.24.3 审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5.2.24.4 批准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4.5 保证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安全工作严格按奖惩规定实施;

5.2.24.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5.2.24.7 组织并参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5.2.24.8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4.9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5 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责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和民主监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分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25.3 领导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双文明建设工作中,注重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2.25.5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2.25.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5.2.26.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分公司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在项目的专业公司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26.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26.4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2.26.5 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5.2.26.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2.26.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2.26.8 协助分公司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6.9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2.27 分公司经营副经理职责

5.2.27.1 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2.27.2 负责在经营管理的同时,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27.3 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奖惩规定,贯彻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办法;

5.2.27.4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5.2.27.5 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

5.2.28 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5.2.28.1 对分公司的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28.2 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2.28.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28.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指导编制人员按投标书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分类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掌握主要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和安全使用状况;

5.2.28.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5.2.28.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28.8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会(包括分公司、专业公司分工会)职责

5.2.29.1 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措施和计划。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对新进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对换岗人员、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29.5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反馈行政领导并督促及时解决,协助行政限期治理,严格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送达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及其它职业危害工作环境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超标立即限期治理,对治理难度大的问题,协助行政组织攻关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达标的职业危害作业点,要协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向上级报告;

5.2.29.7 督促和协助行政组织职工、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对伤残、尘肺病等职业病职工,及时协助做好治疗、康复、疗养工作和落实有关待遇;

5.2.29.8 参加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现象;

5.2.29.9 每季度召开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会议,讨论收集整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总结、布置季度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5.2.29.10 督促行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

5.2.29.11 督促行政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加班加点,对必须加班加点要督促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5.2.29.12 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5.2.29.13 会同女职工组织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5.2.29.14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

5.2.29.15 配合行政对班组安全建设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协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动,分工会主席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

5.2.29.16 参与伤亡事故及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及时上报事故和职业危害情况。

5.2.30 分公司办公室职责

5.2.30.1 负责制定办公、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锅炉和为生活服务的场所、设施的维护管理。

5.2.30.2 负责饮食卫生和生活区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5.2.30.3 负责办公用车的安全调度及应急情况下车辆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作用。

5.2.30.5 及时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送交有关领导批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处理。

5.2.30.6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协调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5.2.30.7 紧密围绕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生动活泼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协助领导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传递安全生产信息,起草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时印发有关安全学习的文件和材料。负责订阅、分发安全报刊和资料。

5.2.30.9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5.2.30.10 协助工伤事故的抢救和事故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门职责

5.2.31.1 负责组织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5.2.31.2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5.2.31.3 协助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31.4 协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把干部的安全生产政绩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5.2.31.5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协助解决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2.31.6 协助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5.2.31.7 负责安全考核的实施和安全奖励的提取。

5.2.31.8 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5.2.31.9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5.2.32.1 确保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5.2.32.2 负责及时承付安全奖励用款。

5.2.33 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5.2.33.1 在进行经营活动的同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5.2.33.2 在组织编制分公司施工计划及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规律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签约。

5.2.33.4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5.2.33.5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5.2.33.6 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参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参加分包单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5.2.34.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审查一类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和审定二类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5.2.34.3 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总平面的布置与管理。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成品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5.2.34.4 负责在检查、验收工程项目的同时,检查、验收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三同时”。

5.2.34.5 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及时协调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改善作业条件,促进安全施工。

5.2.34.6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5.2.34.8 负责现场机械安全使用情况的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2.34.9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有关项目。

5.2.34.10 负责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审查。

5.2.34.11 负责安全施工措施的分发管理工作。负责分发安全规程、规范和安全资料。

5.2.34.12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定期组织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

5.2.34.13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门职责

5.2.3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现场的实施细则。

5.2.35.2 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特种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资材料、小型机械、配件、工器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

5.2.35.3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仓库管理、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中安全防护设施的催交供货。

5.2.35.4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负责做好物资和设备仓库、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的按期检查和试验。

5.2.36 分公司卫生所职责

5.2.36.1 负责夏季防暑药品的发放供应工作。

5.2.36.2 负责新入厂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2.36.3 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协助做好伤情鉴定工作。

5.2.36.4 负责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

5.2.36.5 掌握职业病危害岗位的情况,参加职业危害的治理。

5.2.36.6 负责饮食、饮水等生活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卫部门职责

5.2.37.1 组织制订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加强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等 “四防”工作。

5.2.37.2 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负责开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

5.2.37.3 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和防火、防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37.4 负责组织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7.5 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5.2.37.6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2.38 专业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责

5.2.38.1 对本单位在各工程点所承担的项目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38.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负责组织编制、批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5.2.38.3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38.4 负责配置保证各工程点安全施工的各项资源。

5.2.38.5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38.6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5.2.38.7 负责组织对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业指导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对各工程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38.8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负责提出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本单位在各点的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38.10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38.11 负责对分包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38.12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39 专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责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2.39.3 领导和带领本单位党群组织,紧密围绕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职业道德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2.40 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包括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职责

5.2.40.1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0.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2.40.3 负责组织编制未设分公司由本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及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审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一类作业指导书,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二、三类作业指导书。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5.2.40.4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0.5 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5.2.40.8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2.40.9 参加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项目专业公司(系指专业公司在项目分公司的机构)经理(副经理)职责

5.2.41.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2.41.2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2.41.3 负责组织并实施对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和鉴定工作。

5.2.41.4 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2.41.5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2.41.6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5.2.41.7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1.8 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1.9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5.2.41.10 受本专业公司经理委托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2.42 班组长职责

5.2.42.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5.2.42.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5.2.42.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5.2.42.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的安全小结。

5.2.42.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2.42.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指派专人带领新工人上岗工作。

5.2.42.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施工中,严格按作业指导书(任务单)的要求组织施工。

5.2.42.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5.2.42.9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负责按规定安排对本班组使用的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2.12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5.2.42.13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5.2.43 班组(专业、项目)技术员职责

5.2.43.1 负责本班组(专业、项目)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43.2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5.2.43.4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2.43.5 协助班组长(专业、项目)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职业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维护。

5.2.43.6 参加班组(专业、项目)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5.2.44 施工人员职责

5.2.44.1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5.2.44.2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5.2.44.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2.44.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5.2.44.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本单位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5.2.44.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2.44.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5.2.44.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5.2.45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

5.2.45.1 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2.45.2 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5.3 监督检查分公司、专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5.4

5.2.45.5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2.45.6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5.2.45.7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协助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和中层干部的岗前安全教训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

5.2.45.9 参加工程投标文件和属公司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参加公司自身基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未设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赁在外的大型起重机械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5.2.45.10 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5.11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5.2.45.12 负责对分公司和专业公司进行安全考核。

5.2.45.13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并监督试验、鉴定工作。

5.2.45.1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5.15 组织制定公司本部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网络,加强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2.45.17 负责公司范围内消防器材的调配与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

5.2.45.18 负责对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5.2.45.19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5.20 对环境保护和生活与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5.21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参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5.22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5.23 对公司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5.2.46 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5.2.46.1 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5.2.46.2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2.46.3 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的第一级安全教育。

5.2.46.4 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2.46.5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6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46.7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6.8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控制。

5.2.46.9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2.46.10 参与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46.11 负责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6.12 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鉴定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5.2.46.13 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5.2.46.14 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5.2.46.15 负责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负责对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5.2.46.16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5.2.46.17 协助分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5.2.46.19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人身、厂内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的管理工作。

5.2.47 专业公司(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5.2.47.1 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5.2.47.2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2.47.3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审查三类作业指导书。

5.2.47.4 参加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2.47.6 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2.47.7 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5.2.47.8 负责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协助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5.2.47.10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5.2.47.11 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5.2.47.12 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5.2.47.13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5.2.47.14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5.2.47.15 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47.16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5.2.48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5.2.48.1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5.2.48.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2.48.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5.2.48.4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2.48.5 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5.2.48.6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5.2.48.7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6 监测与改进

6.1 在安全检查时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2 在机构和部门职能调整时,对本职责作相应的调整。

7 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7.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第11篇 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劳动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2.1各分公司工会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2.3公司工会每年对各单位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3.职业病防治

3.1公司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2分公司安全科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3公司各级组织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设立相应的劳动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3.4公司各级组织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3.5分公司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3.6公司各级组织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4.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4.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4.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4.3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5.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

劳动管理部门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

6.本制度由公司工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定期对在岗员工健康检查,合理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保障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为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既切实发挥作用同时也不浪费。

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3、本制度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4、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周期,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最低库存要求等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根据《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安徽省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办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体检类别:

1.1入职体检:新员工面试合格后,由综合部通知,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1.2年度体检:公司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1.3特殊情况体检: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或员工因工作原因接触过传染病源,按公司规定,应进行专项体检。

2、劳保用品的配发、验收、发放和使用的总则

2.1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严禁折发现金和其他物品,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2.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验收、使用须知及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工作由安管部统一管理。

2.3 本规定是按照不同性质、程度的需要,对不同工种、岗位,不同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3、建立监督约束机制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公司成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委员会。主任由经营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燃料部经理、综合部劳资专责、安全专工组成。监督委员会负责选择劳动防护用品式样,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报销手续等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

4.1 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编制必须严格依据《安徽省电力系统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制定的发放标准进行。

4.2 公司全年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生产部负责安全的专工于每年12月3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费用计划,经公司研究批准列入公司下年度预算定额。

4.3 当年新进公司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由生产部安全专工依据综合部劳资管理人员提供的人员及其工种分配情况及时编制,再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及时发放。

4.4 机组大小修或工程施工需用的临时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报生产部汇总平衡后提前20天编制采购计划,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采购。该部分费用在大小修或专项工程费用中列支。此类物品要严格控制,认真把关。

4.5 劳动防护用品计划一式三份,生产部、财务部和劳保仓库各执一份。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与报销

5.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综合部物资专责负责,同时综合部应对所采购用品的质量负责。

5.2 安全专工应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劳保需用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经生产部经理审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综合部采购。

5.3 劳保库要严把质量验收关,对进库用品要尽可能的做到每件检查,防止粗制滥造用品入库,没有计划的采购不得入库。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护品要检查其“两证”,无“两证”的一律不得购入。

5.4 劳动防护用品报销时,须凭国家规定的发票和物资验收单,并经安全专工登记,生产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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