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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一、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由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二、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工种作业之前对所有相关作业人
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加盖手印)。
三、工长或施工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本办法附录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仅供参考,如有特殊情况,应另加补充)。
四、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完后,交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五、有违反以上条款者,据其情节轻重,按《员工守则》相关条款予以处理,直至建议人事部门辞退的处分。
第2篇 安全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协助本单位/部门责任人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等。
(2) 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协助单位/部门责任人制定相应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 负责根据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4) 组织、协助本单位/部门管辖各车间(科)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5) 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职工进行“三级教育”中的厂(分公司、部)级的教育和调换岗教育;按规定定期召开本单位/部门属下车间、班组例会,指导他们的工作以及进行的业务培训。
(6)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随时掌握本单位/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动态,对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及时进行整改和考核。
(7) 参与本责任区域发生的工伤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并负责做好登记、统计、建档工作。
(8)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3篇 总师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1.1.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1.1.3 在组织新厂房、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1.4 负责指导、审核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1.1.5 检查现场作业的同时检查安全、环境管理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及时指导、督促解决有关安全、环境管理技术问题;
1.1.6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1.1.7 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第4篇 生产车间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车间法定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
1.1.2 在本车间的各项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指标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3 负责编制、审核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协助公司主管领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并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1.1.5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讨论、研究安全环保工作,协调各副职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
1.1.6 负责组织本车间员工开展各项安全、环保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1.1.7 负责定期召开车间安全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当前安全工作状况,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安全重点工作;
1.1.8 负责定期组织车间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方面问题;
1.1.9 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5篇 库房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1.1.2 对进入库房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3 对进库的危险化学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1.4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
1.1.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准进入库房;
1.1.6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库房安全;
1.1.7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炉等危险活动;
1.1.8 负责做好库存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6篇 项目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
一、成立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安全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详框图。
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框图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各专业施工单位主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签订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治安保卫等各项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三、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设安全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6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和专职的保卫管理人员承担工程的安全、消防、保卫管理和协调,负责本项目上述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
四、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根据分包工程实际情况成立管理组织,建立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员、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和专职的保卫管理人员承担工程的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和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传递。
五、劳务作业队由作业队长、班组长任兼职安全员与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作业队和班组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六、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满足本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对口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由管理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人员承担,所有上述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由本单位进行控制,总承包单位进行备案存档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所有在施单位都必须编制明确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工程劳务合同和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同时与劳务承包方和分包项目经理部签订《消防、施工安全、保卫协议书》,协议中要根据该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补充条款,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和管理范围。
九、总承包部定期组织召开分包项目经理部、劳务承包方参加的消防、安全、保卫例会,及时向分包项目经理部传达公司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的管理方针、目标,明确管理要求,总结近期工作情况,交流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信息,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布置相关工作重点。
十、为加强宣传教育,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牌等标识;现场张贴应急程序及安全规则的相关海报;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及使用制度、用火证管理制度等等宣传资料。
十一、建立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应急处理预案。
第7篇 行政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 负责建立健全、管理《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及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的定期复查,以及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证、复审体检,发现禁忌症及时向生产部及人力资源部反映。发现职业病和急性中毒时负责向上级卫生部门上报。
(3) 负责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对新劳务派遣工的身份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
(4)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5)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6) 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7) 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8) 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9) 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0) 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五同时”原则。
(11)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2)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13)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1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15)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6) 不断修订、完善本单位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作业文件。
(17) 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对外(如处理废旧物资、采购食品、提供环卫绿化服务、职工交通车辆租赁)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必须与相关方签订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合同或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明确食品质量标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18)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8篇 工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监督和协助综合部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1.2 参与公司重伤、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执行。
1.1.3 当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向行政方面提出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督促行政方面及时解决。
1.1.4 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第9篇 建筑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目录
一、主要编制依据2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3
三、危险源调查3
四、危险源评价3
五、重大危险源清单3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3-11
一、主要编制依据
1、公司《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qeo-a版第0修改)
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qeo-a版第0修改)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8、《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1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7、《安全帽》gb2811―89
18、《安全带》gb6095―85
19、《安全网》gb5725―97
20、《安全标志》gb2894―96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
23、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各部门及项目部开工前确定、选择识别范围,结合自身特点识别危险源,按经验判定风险级别,填写《危险源调查表》,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小组,按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归纳,整理成《危险源评价表》,最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调查表》、《危险源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由安全管理部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部门审核后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项目部的危险源管理方案由各部门、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和响应预案。
各部门及项目部要随时对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在安全日记中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安全管理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及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作业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点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事故,应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评价。
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在有粉尘、强噪音、光、放射、震动等特殊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保用品,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危险源识别
详见各部门、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表。
四、危险源评价
详见各部门、项目部危险源评价表。
五、重大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清单见附件。
六、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一)、安全管理
1、目标、指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度落实
2、主要措施
1)公司各层次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2)公司各层次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逐层次严格管理。
3)公司各层次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逐层考核
4)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认真执行。
3、启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部门: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公司各层次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二)防止倾覆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大型机械拆装、脚手架搭拆发生倾覆事故
2、主要措施
1)制定大型机械(塔机、人货电梯)拆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对机械拆装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大型机械拆装应由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拆装,拆装人员应该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拆装全过程应派专人监护。
5)拆装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说明中拆装工序拆装,严禁违规操作。
6)大型机械组装结束后,应先进行自检查,试运转后请当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挂牌运行。
7)根据工程情况和选用脚手架的类型,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8)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应按各类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搭设和验收。
9)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注重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力撑的设置,脚手架与防护栏杆,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架荷载,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和验收与交底等几个重大环节,保证脚手架安全可靠。
10)各类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安全部门验收。
11)暴风雨,防汛期间,应组织对脚手架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好排水工作。
4、起动时间:每次装拆前及装拆过程;完成时间:拆除完成
5、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设备部、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设备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设备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三)、防止坍塌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模板安拆、基坑坍塌事故
2、主要措施
1)模板、大模板施工前应首先进行结构设计,保证模板能承受各类荷载。
2)模板、大模板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3)施工中,应对各类模板、大模板吊运、安装、砼振捣过程,模板支撑系统,模板存放、模板验收、作业环境等和模板拆除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5)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7)在各类模板、大模板拆除时,应按模板拆除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8)根据土质和周边的情况编制深基础围护技术措施。
9)根据区域基础施工状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及专家论证。
10)进行深基础支围措施安全技术交底。
11)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12)注重坑边荷载,基坑四周不得堆放积土、积土应及时清运,且周边不得堆放材料和大型机械。
13)挖掘土方应按方案要求逐层施工,不应一次开挖过深,并做好排水措施。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四)、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高处作业时禁止向下方抛物。
3)室内清理的固体废物应袋装吊下,严禁抛洒。
4)凡吊装物体(钢材、砖、钢模、钢管等)应捆绑牢固,并有专人司索、指挥。
5)大型机械拆装作业的配件、工具等应装入工具袋防止落物。
6)凡拆除的脚手架钢管、井架角钢等应递送至地面,脚手架、模板上的工具、机具、材料应放置稳妥,防止落下。
7)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防止落物伤人。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8、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五)、防止触电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重大触电伤亡事故
2、主要措施
1)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分开设置。
2)线路架空或埋地铺设,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护套线。
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电缆线。在车辆进出的过道处和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要加套管保护。
7)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8)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9)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六)、防止高处坠落的管理
1、目标、指标:确保不发生高处作业坠落事故
2、主要措施
1)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对深基础临边、模板支撑、脚手架搭拆、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各类大型机械拆装和运行中的环节进行防护,并对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2)搭设外脚手架、吊蓝架、挑架等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详细向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搭设完成以后必须有公司安全管理部参加验收或分段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不准任意拆除和改变各类防护网,栏杆,安全门和隔板等防护设施。
4)高处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不准攀爬架子上下,不准酒后作业。5)施工外脚手架作业层外侧必须设双层防护栏,架子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接口封严。脚手板必须按规定要求铺设,不得漏铺,不得有探头板,架子离墙间距不大于20cm。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上下吊篮不准从窗口攀爬。升降吊篮时,要把安全带系在保险绳上,其他人员撤离吊篮,升降吊篮必须同步进行。
7)对吊篮的钢梁和钢丝绳的受剪部位要有保护,预埋吊环,要经常检查,发现有裂纹,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吊环严禁使用螺纹钢。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七)、防止火灾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主要措施
1)实行动火批准制度,经批准后动火。
2)指派专人进行监护,适时督查。
3)在施焊时,将楼层气焊点周边洞口堵塞防止焊渣掉落。
4)作业结束后,有专人清扫焊渣,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消防责任制、管理制度,划分消防责任区,落实到人。
6)对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电焊气割作业、涂漆、喷漆、木工操作间、配电间、沥青熬炼场所、危险品库、库房、使用喷灯卫生间防水作业,高层施工区楼层内以及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按规定配备满足防火要求的消防器材并落实到人。
7)高层办公区、高层施工区设置灭火专用的高压水泵,每个楼层设置满足防火要求的消火栓和水龙带。
8)针对季节性特点,制定季节性特别是冬季施工的防火措施。
3、施工现场: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八)、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主要措施
1)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2)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有连续二个断齿和裂纹长度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3)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木板厚度小于3公分,严禁使用平刨。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4)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
5)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6)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
7)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8)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9)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用砂轮切割22#钢筋扎丝。
10)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1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坚持十不吊。
12)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n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九)、防止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主要措施
1)严格控制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及原材料的使用,以从源头消除、减轻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
2)按规定发放口罩、防护镜、防护罩等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不得招收或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的特殊作业。
4)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要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设施。
6)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应针对具体危害特点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
7)每年对特殊作业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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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n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十)、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事物中毒、传染疾病事故
2、主要措施
1)各部门项目部食堂应根据“食堂卫生管理”的规定不断完善管理,确保食物卫生。
2)食品原料要做到防尘、防蝇、防污染源污染。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生熟要分开存放,采购的各类果蔬要经洗净,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杜绝事物中毒。
5)不准私建土煤炉、土电炉取暖,不准在室内用干材、煤炭、焦碳等材料取暖和煤气做饭,以免发生火灾和中毒。
6)保持办公、施工、生活场所保持卫生、通风,有消毒措施。污染物处置按程序文件中《环境运行控制程序》执行。
7)经常开展卫生习惯的教育,杜绝随便吐痰、随地大小便、随便扔垃圾的恶习,提倡勤洗手、勤洗澡的良好风气。
8)公司、项目部公共食堂餐具有高温消毒措施。
9)职工宿舍、职工浴池、厕所有通风消毒措施。
10)施工现场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施工现场茶水供应杜绝公用茶具。
3、施工现场: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办公区域:起动时间:2007年月日;完成时间:2007年月日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综管部、项目经理部n
负责人:综管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新的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
七、公司各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八、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九、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十、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10篇 法律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 审查公司各部门与外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劳务合同、维修合同、运输合同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
(5) 负责公司因发生事故引起的起诉或应诉等相关事宜。
(6)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1篇 综合管理部安全职业健康职责
.1 负责传达和传递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的文件、通知、指示,经公司领导批阅后,及时下达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2 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对外联络和对外宣传工作,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3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并负责公司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 负责公司员工餐厅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5 组织公司员工餐厅操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
.6 制定员工餐厅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
.7 负责值班公寓、员工餐厅、办公楼及其厂前区域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 负责公司夏季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9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严防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公司厂区而发生安全事故。
.10 协助安全安全管理科组织召开公司重大安全、消防、职业健康会议。协助安全管理科做好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安全、环保检查的接待工作。
.11 负责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在编制公司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时,须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培训计划列入内容,并监督相关部门按要求实施培训。
.12 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派遣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管理条款的要求,并监督执行。
.13 及时提供新入厂员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相关信息,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14 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奖罚工作的落实,在员工竞岗、晋级、评价时,在干部考核工作评比中,应把安全、职业健康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15 按公司要求参与安全大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行为。
.16 配合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及治疗工作,对有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
.17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因工负伤人员的待遇处理工作。
第12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确保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强化作业现场的施工监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实行“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分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业务保安,安全系统专业管理,管技术的对安全技术负责”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2023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是:在加强严、细、实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夯实基础,建立长周期“反三违”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并将浅采顶板管理、爆破物品管理、天井作业管理、通风防尘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危化品管理、尾矿库中长期防洪渡汛、用电管理、外包队伍管理、安全标准化作业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重点,力争实现公司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重伤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机电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跑、漏料液、污染事故为零,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率,降低“千人负伤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争创长周期安全文明生产和安全环保工作的良性协调发展。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和自我激励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教育文化等综合手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反三违”及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队组及作业人员签订“三不伤害保证书”、外包工程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承诺书、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办法,严格考核和奖惩,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达到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目标。
第六条 严禁非法用工和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就用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员工总数的3~5%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第八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制定和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设备、器材的保证,提高应急救援效果,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 安全环境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责:
1、 定期组织召开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施工队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考评,按《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书)》进行奖惩兑现。
3、 负责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4、 负责研究、审定、协调和监督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情况。
5、 认真完成上级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事项,积极参与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第十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境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境科周家普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 周家普 段春红 杨永平 普自德 李志金 樊天周 王华荣 李永成 丁 伟 张红普 李丽君。
第十二条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机构设有一个安全环境科,主要生产单位:一分厂、二分厂各设1名专职安全员;综合一工区设4名专职安全员、15名兼职安全员;每个采矿队设3名兼职安全员;外包施工队每个作业点设1名专职安全员、3名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2、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 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7、 领导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8、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9、 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整改事故隐患。
10、 每年与公司所属主要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11、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指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7、发生重伤及重大安全事故,应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保证的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3、领导和组织工会、共青团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文化素质。
4、充分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5、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6、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四)、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2、工会是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工会主席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3、有权要求各单位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损害有关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行为。
4、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执行国家劳保政策,改善劳动条件,整改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5、积极组织参与全总、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和组织开展好“一法三卡”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劳动保护监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8、积极参与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9、监督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工作条例。
(五)、团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2、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网络,强化广大青工的现场安全防护和现场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好青年安全监督员安全形势研讨活动,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4、积极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五小”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提高青年队伍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5、加强青年安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组织控制、专业管理、信息共享、纳入规范”的运行机制及“共青团和青年组织纵线控制重组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横向牵动重专业管理”的管理模式。
(六)、技术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井下回采方案、采矿方法、通风系统设计等进行审查,并对事故质量、施工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技术引进等要有预见性、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3、在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负责组织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4、负责组织审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程,组织研究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审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和重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5、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技术鉴定与提出技术性的改进措施。
6、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工作(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贯彻执行“五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责任条款,并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组织工程(基建)系统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10、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七)、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有关问题。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厂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重点掌握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信息,责成副职及时组织整改。
6、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7、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合格的安技人员,充分发挥厂级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八)、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并协助履行好行政主要领导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九)、工区(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其所管辖范围的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安全、健康、负第一责任。
2.坚持深入生产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作业人员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处理得当。
3.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一切以安全为重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求真务实的思想,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4.及时提出本工区(段)安全生产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经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等审查,由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5.对本工区(段)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指导,提高工区(段)的战斗力和向心力。
6.加强通风防尘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通风防尘工作,抓好员工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十)副工区(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副工区(段)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对工区(段)长负责并协助履行好工区(段)长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工区安全员、值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区安全员、值班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工区(段)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工区(段)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落实,班后安全总结。受安全环保科的业务指导。
2.组织开展本工区(段)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周安排,日检查、整改和记录,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新工进行岗位安全实施操作规程、技能等教育、培训、考核。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三违”人员有权制止、教育、处罚,并及时报告。
5.勤跑现场,特别是危险源点的跟踪管理、检查、落实要认真、细致、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
6.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章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措施。
7.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作业人员注意环境及生产安全,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3.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作业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分析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所管辖范围内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抓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状况,坚持抓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深入现场安全检查,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采取临时监控和保安措施。
5.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求真务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6.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或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和事故损失。
7.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8.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有关原始记录和台帐。
9.参与本单位制定安全规划,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0.深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运行情况及与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11.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指导、监督厂、工区(段)对隐患的整改。
12.经常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配合厂、工区(段)开展好“一法三卡”活动,抓事故预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质量。
13.督促厂、工区(段)按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的程序,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责任追究意见,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查。
14.负责本单位员工安全思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能等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系统活动,提高安全业务技能。
(十四)、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进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的检查确认工作,不安全不生产,及时处理、消除和报告事故隐患。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培训活动。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环保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生产预防、监督、服务、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考核和监督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4.负责重大危险源点、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检查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5.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作业现场查隐患、反违章,督促整改,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新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办证、复审换证工作。
7. 搞好安全台帐管理,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台帐、“三违”台帐、“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等有关台帐,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及汇报材料。
8.负责危险作业及野外用火的安全审批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员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与时俱进,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好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环境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1.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的安全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12.坚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切实狠抓事故的预防、安全操作规程等的督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制止,并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理。
1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指导、监督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14.履行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做好生产技术的业务保安工作,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好安全关和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编制年度采掘技术和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计划,并把情况汇报有关领导,以备决策。
3.完善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生产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生产安全技术设备项目。
5.负责组织工程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生产安全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6.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在下达和组织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任务的完成。
7.负责做好公司通风防尘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完善和畅通。
8.负责对机电设备、风、水、电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修保养规程,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对机电设备、生产技术专项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生产技术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决定和规定。
2、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部门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3、及时做好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文件的报送和传达。在领导的讲话文稿中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经营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保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中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及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加强生产安全措施计划资金的管理,落实计划项目和费用,监督管理费用的正确使用。
3、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及承包、租凭经营方案时,要有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安全措施费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的及时提取和使用。按时安排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所需要的资金。
(五)、设备供应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负责把好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备品备件等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的安全、质量关,并按规定定期检测,防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材料。
3、保证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的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和正常储备。
4、认真规划和管理好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并建立完善的统计台帐。
(六)运输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公司两条运矿公路的畅通和边坡安全。
2、配合公司安全环境科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矿区运输安全。
(七)办公员岗位职责
1、对本部门的所有工作负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2、检查本部门运行情况,确保符合整体运行体系的要求,防止潜在的不符合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
3、起草制订本部门工作制度和规范,管理并完成本部门的各类文件、记录和报表。
4、组织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和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完成任务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5、负责本部门同公司上级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6、汇总全公司各部门年终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并起草公司的年度总结和计划材料,报送分管经理审批经职代会讨论后,分解下发,并组织好考核工作。
7、管理、安排好驾驶班人员和车辆的调配、维修、保养、安全出车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员工正常工作用车和上下班途中接送。
8、安排每月值班任务表,在月底前将下月值班表发至各值班员,并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9、按照要求保管好公司印章,严格执行用印制度。
10、负责检查各部门年度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并与经济效益挂钩。每月对车间、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制的考核。落实中层干部例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11、指导公司内部班组建设,组织开展班组长培训和班组升级达标活动。
12、负责信息、情况反映、董事会决议、各类会议纪要的审核及签发。
1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等的管理和保养,做到合理配置与分配,并保证正常运行。
14、负责公司宾客的接待工作及参观事宜。
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16、每月底,编写下月的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
17、组织、协调下列工作:
17.1、公司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
17.2、公司微机室的各项工作: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编制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并制订具体的实施步骤;公司网站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做好互联网上的对外宣传及电子邮件的收发事项。
17.3、按照《文书处理办法》,领导企业相关文书处理和管理工作。
17.4、负责来信来函的接待、处理、催办工作。
17.5、协助人事部安排定期对微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17.6、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医药信息的查询、收集、处理和分发工作。
17.7、有关部门进行公司信息编码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保证公司信息编码的统一。
17.8、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年审及其工商协调工作。
(八)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3、经常督促、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者给予严厉考核并监督改正。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上级沟通现场情况。
5、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特殊工种和重要工种进行统一管理,重点掌控。
7、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方面的全面责任。
2、在组织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生产条例、规章及生产标准。
3、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7、参加图纸会审、定位、放线,做好有关技术交底。
8、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既管工程技术又协同管安全生产工作。
(十)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工地的各种材料供应,认真掌握所需材料的标准、质量、规格,并根据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
2、根据工程计划,及时组织货源,运力,保质保量的送到施工现场。
3、采购材料要掌握市场行情,严格注意质量、规格、型号,做到优质价廉,降低施工成本。
4、采购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选择正式厂家合格产品。
5、购回材料交保管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6、采购回的物资,做到实物与发票相符。
7、购回的材料、物资,个人不得私自倒卖、转让和送礼。
(十一)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认真坚持正点上、下班,在当班期间必须在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负责看管好施工现场的一切材料、设备,不得丢失损坏。
3、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并做好信件与报刊的收发工作。
4、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睡觉、不得搞其他娱乐活动,不得随意留宿外来客人。
5、夜间值班人员搞好巡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警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各自当班时间必须责任明确。
7、场内的一切材料、设备出场时要负责查看出库手续或有队长签字的手续方可放行。
8、如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根据损失大小,追查当班人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努力学习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自觉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爱护并正确使用好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情况,主动采取措施,未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笫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四) 安全环保技术项目管理制度。
(五) 危险物品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六) 危险作业安全审批制度。
(七)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八) 通风防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九) 生产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十)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需建立以下台帐:
(一)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网络图,人员配备统计表。
(二) 对有关领导、安全管理干部、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取证情况统计表。
(三) 安全会议及领导安全讲话记录台帐。
(四) 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大活动记录台帐。
(五)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台帐。
(六) 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台帐和雨季“四防”工作台帐。
(七)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八) 生产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及费用统计台帐。
(九)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职业病健康检查统计原始记录台帐。
(十)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台帐。
第五章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要重视抓好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 必须建立企业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个人健康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入厂“新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一) 公司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一天,教育内容为:
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本公司生产特点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
3、 本单位一般的安全知识及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 坑(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两天。教育内容为:
1、 坑(厂)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2、 坑(厂)历年发生伤亡事故的案例及教训,应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
3、 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 工区(段)的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教育内容为:
1、 劳动安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2、 岗位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
3、 安全、消防装置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4、 分配到岗位后,在师傅的带领下,经3个月以上的工作实践,师傅认可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二十条 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并有活动记录。坑(厂)领导每月一次安全讲话,工区(段)领导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省政府第11号令《云南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实施办法》、《云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管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在2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特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按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一) 轻伤事故----指工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处理。
(二) 重伤事故----指原国家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的各类重伤事故。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
(三)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安全环保科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四)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10~19人的事故。由楚雄州、大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五)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一) 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
(二) 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分别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者负责。
(三) 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四) 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五)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复性事故,由有关领导负责。
(六) 违章作业或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故,由违章操作者负责。
(七) 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无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八) 因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或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决定拆除者负责。
(九) 作业环境不安全,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十) 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况的,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一) 安全管理工作无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
(二)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而造成的事故。
(三) 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或者员工未经考核合格上岗操作而发生的事故。
(四) 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而造成的事故。
(五) 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整改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的事故。
(六)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七)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安排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八) 各种经济承包租赁合同中没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内容而发生的事故。
(九) 未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
(十) 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事故。
第七章 职业卫生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保证职工的健康,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生产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由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负责,质检车间负责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并把监测结果提供给安全环保科和产尘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使职工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科要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代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和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劳动人事机构要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治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设计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方可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再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十三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要求:
(一) 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 有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
(三)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 有配套的职业卫生保健设施。
(五) 作业岗位有醒目的警示标志,说明生产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危害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危害的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 公司按照与云南思远投资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与所属各自生产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年一次对各生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各采矿队、施工队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风险押金管理办法奖惩兑现。
(二) 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和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等,在单位认可申报相关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报公司安委会核实后 给予个人奖励1000-10000元。
第三十七条 对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照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留用、开除)。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中若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