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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方案具体措施(15篇范文)-k8凯发

发布时间:2023-08-23 热度:84

【导语】安全管理方案具体措施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15篇优秀的安全管理方案范文,为便于您查看,我们对排版做了进一步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方案具体措施,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篇】安全管理方案具体措施

在施工 <>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1、安全管理目标与方针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安全施工工地。

工程施工中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死亡和重大伤害事故。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我们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一标五规范 '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排施工和进行检查,杜绝违规作业。

2、安全保证体系

我单位已通过了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安全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我们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项目的安全管理小组,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

对本项目,将建立以项目的安全管理为主体、上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业主和监理进行监察的多级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安全的主体,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负责人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3、安全制度 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专业分包应结合各自的专业施工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本项目部备案。

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 ,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的新工人入场都应进行入场教育。

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作定期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安全验收制度

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4、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包括:

个人安全防护系统,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等;

1)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楼梯间照明和行灯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所有施工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施工。

2)机械管理措施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各,要按干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了,安全装置可靠。

(2)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临时各种设施的各种电箱式样标准统一,摆放位置合理便于施工和保持。

3)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第2篇】汛期安全施工管理措施模版

一、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的防范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上级相关部门领导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星河名都住宅小区1#,2#,3#,4#,5#,6#,7#,8#及地下室工程。

三、 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

我项目部要求认真落实贯彻有关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有对一线工人的施工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连续强降雨天气的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连续强降雨天气引发的工程事故。

四、 施工现场防汛安全措施

1、 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汛期项目部要时刻关注本地区天气状况的变化,经常和本地区的气象站联系,以获得最新的天气状况,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2、 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的施工检查、监控。重点对基坑周边的有效支护定时检查。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 对于基坑周边的由脚手架搭设而成的上下扶梯,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4、 强化对施工现场链式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的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大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规范,尤其对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除照明、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用电的所有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 防涝,防大风工作措施

1、 基础施工时要用泵及时将坑内积水排出。

2、 预计浇筑混泥土,要有足够的防雨布。

3、 现场施工材料,设备要防止在地段高的地方,设置防雨棚。

4、 塔吊要求安装避雷针,以防雷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六级以上大风禁止作业。

七、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八、应急物质和人力准备

加强防汛队伍的组建和防汛物质的准备,汛期来临前需准备充足的编织袋等防洪抢险物料,保证遭遇特殊天气时有准备、有对策、有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准备大功率的水泵做好暴雨后有积水的基坑时,可以临时抽水。

九、值班制度

我项目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项目部统一安排,设置24小时值班人员,密切观察汛期变化,并与后方分管领导随时保持联系。汛情一旦发生,立即停止施工,切断不必要的电源,施工现场不参加救援的人员,并清点人数。

金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星河名都项目部

【第3篇】浅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是建筑企业的主战场,是建筑企业各项技术经济目标实现的主要场所。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安全管理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施工现场安全范围十分广泛,内容涵盖了人员、脚手架、防护、临时用电、机械、支护、环保、环境卫生、消防保卫等各个方面,且贯穿于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涉及参与施工建设的各个专业。表面上看工作内容有点繁杂,围绕以人为本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是可以做好这项工作的。现就这几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浅谈一下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隐患

安全施工隐患:安全意识是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关键,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是关键到整个工程进程的工作。按照《建筑法》第45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但是施工现场的无论企业负责人还是项目经理,或者施工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了,或者管理是否做到位了,都存在侥幸心理。对于一些问题,总是仅凭过去一些经验来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对一些方案的可行性,从来没有认真论证过和申请审批。

安全监管隐患:在目前的安全监督工作中,仍不免存在着某些形式主义。有些安全监督人员只着重于外在的一些安全表象,但是在实际的安全监督过程中,安监部门不但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还应与安全管理的资料相对照,这样才能更深入地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而且,应该强调的是,安全监督部门在施工过程的跟踪检查与管理过程中,应重视隐患治理,决不能打感情分、关系分,否则就无法达到预先诊断、超前控制的目的。

现场施工技术隐患:由于施工人员的素质不高.在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培训又不到位,在施工现场很多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jgj59-99》等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执行贯彻不到位,导致一些技术操作不当。主要表现:未能按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操作,造成横向扫地杆搭设错误或不全,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板上杂物多,材质差和不牢固;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等,存在违规做法较多,直接导致一些安全隐患,模板支撑系统不规范,缺乏稳定性,支撑垂直度不够好,并且还存在着钢材与木材混支现象,纵横支撑力量不均衡;拆模的时候违规操作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存在着大规模的拆模等,施工人员现场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是引起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主要原因。

2、建筑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的措施

在全面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小康的今天.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时刻讲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时刻牢记建筑施工安全所负的使命,扎扎实实地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安全施工程度: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中,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意识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的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的制度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建立了完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制度,才能落实责任到岗,才能落实责任到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做好。因此,要做好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把重点放在责任的落实上,由此建立起一整套从公司总经理到工程项目经理,再到工地工长、班组长、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层层落实责任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制度责任确定每一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落实下去,同时做好跟踪检查,对现场施工安全工作做得较差的个人,要按照责任要求进行追究责任。

施工技术操作:施工技术操作是直接影响到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施工技术操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现场施工技术操作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行为,坚决杜绝技术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1)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证,做到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或者情况,做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保证施工的安全。(2)规范脚手架搭设。要坚持按照国家操范《jgj128--2000》.《jgj59--99》或者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搭设,严格禁止新门型脚手架违规搭设使用,正确引导新门型脚手架按国家建筑安全规范搭设使用,坚决杜绝违规搭设使用,坚决杜绝钢管.毛竹混搭的现象等。(3)规范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坚决杜绝立柱对接;严格控制支撑所用的材料,严格控制立柱垂直度;严禁在主柱下面违规垫砖或者其他物品,严格控制其它的稳定性。

现场的检查及整改:在施工现场,现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不能简单地查一查谁没有戴安全帽之类的这一外在形式,更主要的是要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立起一个有安全保障的环境,要对安全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作出整改,必须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因为工人作为安全事故的第一受害人,其受损伤程度也是第一位的。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使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建立起安全意识。只有自身的安全意识加强了,安全施工的可能性才会增大,安全事故才会杜绝。

三、结束语

要做到以人为本,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通过多种方式,把握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科学预测安全生产的发展趋势,实现对施工生产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才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4篇】现浇箱梁施工安全管理总措施模版

1、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各专业工程师等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负总责。安全工程师是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

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按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编制实施性、可操作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审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5、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支架坍塌、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隐患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及时修订完善。

6、为施工现场人员入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进行全面安全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7、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要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保证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

9、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分析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做好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落实措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10、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识、标牌,做好各种危险源的防护工作。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1、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维修、保养,保证使用安全。

12、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加强特殊工种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3、施工过程中有检查、有总结,项目经理部每15天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认真整改、验证。

1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上报处理。

【第5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卡控措施

1.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齐全,管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并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爆破工、机械司机、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

3.施工用电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4.施工现场(项目指挥部和项目部)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定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5.重要工程现场必须设置标明工程名称、工程概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公告牌。

6.路基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对施工路段和主要便道进行洒水,确保现场道路不扬尘。

【第6篇】橡胶企业检修过程中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橡胶企业的生产设备主要有炼胶、压延、挤出、成型、硫化、锅炉、冷冻、压缩、高压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橡胶,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有,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2007年8.8炼胶一起火灾事故就是教训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设备,一定要清楚设备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

为便于管理,规定各维修间划分一个区域作为固定可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审批

由生产车间和动火部门或保卫科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生产设备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维修项目负责人或维修项目助理到保卫科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证。保卫科管理部的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理现场的措施。

三、是动火

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锅炉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焊割前并应明确告知监护人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监时流动的废油。

四、是监火

监火人必须是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岗位工龄,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二台以上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桶。戴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五、是清扫与验收

动火结束后,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使用车间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六、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

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橡胶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橡胶企业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橡胶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设备管理部

庄超勤

【第7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 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8篇】项目部现场主要安全控制措施及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措施(安全设施标准化)

项目部应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施工高峰、工程结尾阶段,每月施工计划重点布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临边(走道、平台、阳台、屋面、楼板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孔口(预留孔洞口、坑井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网和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差速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标准,在汽机房、锅炉本体及附属设施高处作业范围,使用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施工机械、机具电源使用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安全隔离电源。手持电动工具配备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统一使用电焊机集装箱。在锅炉本体设置高处水冲式厕所和废料垃圾通道。施工电梯零米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隔离层,电梯各层平台设置安全防护门。通过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和充分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1)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

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全部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对临边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杆。

⑥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⑦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2)洞口作业防护设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a. 边长小于50cm孔洞装设钢盖板。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盖板边缘比孔洞边缘大10cm,盖板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钢盖板安全警示色: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b.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d.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e.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

f.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g.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3)施工脚手架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编制施工措施。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脚手架搭设前全部编制“施工方案”;25~50m高度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搭设图纸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50 m高度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挂牌标识。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避免脚手架倒塌和缺少防护设施引起的高处坠落、高处坠物伤害事故。

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1、凡是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大型复杂的作业要编制防高处坠落的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逐级审批,特殊作业应专题研究决定,必要时进行核算。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且现场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准许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孔洞、容易发生坠落和物体打击处,必须有可靠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如: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高处作业处的平台、构架、设备平台必须牢固可靠,荷载能力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应有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的位置。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7、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必须满足《安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目测检查,对一般身体不适、体力不佳、睡眠不足,作业前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拒绝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不得打闹、追逐、说笑、接打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0、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1、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3、高处作业向上攀登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和办法。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锅炉间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采用双挂绳。

14、凡是载人的电梯、吊盘等机械,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闭锁装置。

15、高处作业必须着装合格。安全带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6、高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增设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落措施和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

1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防止刮、拌、碰、撞、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18、高处作业地点,应防止人身触及带电导线。对高处作业电源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电伤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三、防止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作业环境,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许开工。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有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3、施工区域内的孔洞必须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安全标志,夜间红灯警示。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4、吊运、吊装物件时应认真检查绳索、工具的牢固性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物件滑脱,小件要采取其它措施(如采用吊笼、吊斗盛装)吊运。起吊物件下方及附近严禁站人,必要时设监护人。

5、施工材料、工器具等不得放在高处通行道路上,不得堆放在孔洞、平台、屋面等的边缘上和墙上,堆放高度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物件的边角余料、高处施工用料及拆除、运输、传递要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高处施工用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不得上下抛接物件。

7、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施工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或荷重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模板、脚手架、排架等拆除时,禁止大面积推倒或整体脱落,要有防止大面积脱落、倾覆、掉件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有警戒绳,同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10、使用大锤击打物件时,不得使用焊接的铁锤把;打锤时禁止带手套;大锤击打物件的前方不得有人;要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

11、土石方爆破施工时,要有防止土石碎块飞出伤人的安全措施。

12、吊(安)装、焊接的物件不能及时固定或焊接时,要有防止物件倾倒、脱落的措施。

13、土建砖石施工时,材料的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施工人员在加工材料或配料时,要有材料飞出或工具损坏的碎片飞出伤人的措施。

15、调整重锤式安全门要有防止重锤滑脱伤人的措施。

16、工程试运行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设监护人。

四、防人身灼伤、烫伤、烧伤、炸伤的控制措施

1、从事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按工作性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将焊炬、割炬用作照明,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严禁将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放在一起,要有一定安全距离,运输气瓶时车厢上不得乘人。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填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电、火焊或猛烈撞击;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4、在井、坑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严禁用氧气作为压缩空气排烟、排灰或当成换气扇使用。

5、硫酸、盐酸、烧碱等液体的倾倒、填充、稀释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去做,操作时严禁打闹,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在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用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或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有效措施,同时,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有可靠且符合防爆要求;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有防火措施;电焊作业时,应有一定的地点停放设备并按有关要求接地,严禁使用漏电的电器设备。

7、不得在制氢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附近从事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含氢量,含氢量小于0.4%且办理工作票方可作业。

8、焊接、切割及热处理工作时,要有防止爆炸及金属飞溅伤人的措施;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氢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工作票,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9、在高处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距易燃易爆物距离小于安全距离(5米)范围内工作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0、切割或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要采取可靠措施清洗干净后再割、焊,且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容器封头严禁站人;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煞制沥青等固体胶结材料时,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熬完的液体时,要有防止溢(溅 )出伤人措施。

12、电工在制作电缆头时,在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时,要有防止水滴等液体进入容器,引起熔化液爆炸飞溅伤人措施;制作电头过程中,要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3、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气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和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的危险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4、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板手进行,严禁接长板手的手柄。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的伤害。

15、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堂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6、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7、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并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8、锅炉吹管时,应严格执行吹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吹管场所和操作场所必须设警戒区,统一指挥,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靶旗交接制度。

19、挖井坑时,井内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

20、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严禁在贮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止土、石方或其它坍塌、掩埋的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及堆积要有施工方案,严禁采取挖空底角方法施工;挖深坑、深槽、隧道等要根据情况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撑,严防冒顶塌方。人员休息要远离坑、井边坡,人员上下坑、井要搭设带防滑条的跳板或靠梯。

2、在深坑及井内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挖掘的沟道或坑、井四周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3、在建、构筑物附近挖土要按规定距离挖掘,并有防止建、构筑物坍塌的措施。

4、在悬崖陡坡上施工时,应系好安全带。

5、石方开挖要有措施,严禁上下层同时撬挖或站在石块滑落方向,施工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警戒。

6、煤斗被煤堵塞后,不得将箅子拿掉,应使用专用捅条疏通;进入煤斗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捅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倾倒事故的防止对策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六、防止人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事故的措施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

2、有毒物品、化学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使用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专人管理,通风良好。

3、涂料、冷底子油的配制,沥青熬制,油漆调和要站在上风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汽油、煤油、松香水等做为辅料或稀释剂的施工时,要采取措施保证空气流通,预防中毒。

4、进行喷漆作业时,要有防中毒的措施;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它防腐作业时,安全带要系在仓外牢固可靠处,且设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能互相通视,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016条之规定。

5、在井坑、隧道、深沟内作业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气体,如有,确认排除后方可作业。严禁进入贮有煤粉的煤粉仓内工作。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工作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307条执行。

6、水磨石地面施工时,要有防止草酸中毒的措施。

7、蓄电池等充电、注酸后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将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单位。射源的运输、保管、存放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施工用压力容器的控制措施

施工用压力容器的管理。对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瓶)采购的管理。以供应部门为主,按制度严格管理,做到购置、发放的气瓶安全、合格;回收气瓶及时、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以使用单位为主,专人领用和管理。在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地点使用气瓶,符合安全规程防火、防爆规定。安监部门对氧气、乙炔气瓶的存放、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控制措施

油区、带电区、运行区和重大危险作业区域的管理。在油区、带电区、运行区作业和从事重大危险作业,严格逐级审批制度,安全监察和保卫部门经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作业指导的书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在油区作业采取仪器测量油气,防火、防爆安全距离,隔离作业的措施。在带电区采取停电、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作业设监护人等措施。运行区作业,采取设置安全隔离带与运行区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站岗巡视的措施。重大危险作业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从人力、机械、材料、施工步骤、作业环境方面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九、施工用电控制措施及管理

施工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电源分级管理,施工电源箱按“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配电箱均使用标准闸箱。现场供电值班室布置临时用电、临时电源系统图,明确标注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面积、计量表及配电箱号。严格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和恢复送电的工作程序,即:检修程序:办理作业票→断开电源→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验电和接地→检修。恢复送电程序:收回全部工作票→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及及接地线拆除→电气试验→恢复送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安装,由工程部门和安监部门验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部的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验证安全可靠。每六个月对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电气实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用配电箱,所带负荷侧应配有触电保安器,所有检修用电均应由专用配电箱负荷侧接线。

7、电热设备应安全可靠,外壳应接地良好。

8、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25.5.7条执行。

9、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焊机集装箱、铁工具房以及集装箱式的宿舍必须按要求接地,其电源的布设、使用必须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10、各施工项目开工时,施工电源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电源布置安全、合理。采用集装箱式变压器并使电缆直埋,从变压器到用电场地采用统一的配电盘,并标识该盘的功率及已用多少还剩多少,以保证用电的合理和安全。从配电盘到用户中间加统一的配电箱,以便使主缆、次主缆、次缆在主厂房、锅炉间及施工密集的区域统一排列,并不在地面出现。

12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安装好的用电设备要求横平竖直;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要求:盘箱内外整洁,外壳接地良好,门轴转动灵活;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采用封闭式,门上锁。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十、放射性物品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所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购置电动工器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电工认证标志。使用单位使用电动工器具前经过电气专业人员检验绝缘良好后在使用。购置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情况。定期检查、检测电动工器具、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的完好和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和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使其正确使用,做到干什么活,佩戴和使用什么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违章作业。

十三、安全标志的管理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现场标志进行策划、布置和维护管理。在施工现场应根据业主要求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规范化的“五牌二图”。

在不同施工阶段,按每月施工内容定位布置安全标志,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布置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做到有施工区域就有安全警示标志;有施工机械、机具,就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有安全标志,就有专人维护管理,使安全标志齐全、明显、有效,时刻提示所有进厂人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十四、交通控制措施及管理

对进厂、出厂运输,厂内运输进行现场交通管理。施工通道保持环通、路面平坦、雨季无泥泞积水,车辆转弯半径合理。道路修复及时,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栏杆、夜间警示红灯齐全。进厂道路和施工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及限速标志,指示路牌、警示牌,运输高峰及路面较窄部位设交通指挥。

进厂施工的机动车辆,经车况(机器设备、各转动部位、制动刹车装置良好)检查合格后,发场内通行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

场内运输不超载,安全行驶不超速,对重心较高的物体放置中心合理、捆绑牢固,加垫枕木、楔子塞牢,防止滚动。所有施工车辆每次运输做到安全措施齐全,确保施工现场(厂区)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

十五.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标识

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控制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保证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安全使用。

定期检验的有:

固定设施:施工配电间、消防设施、放射品库、危险品库、油库、木工加工间。

施工设备:起重机械(轨道式)、施工电梯、卷扬机提升系统、木工加工机械(电锯、电刨)、机加工机械(冲床)、卷扬机提升装置、搅拌站。

工器具:配电箱、开关箱、消防器材、安全帽、安全带、标准化安全设施、漏电保护器、起重卡具、吊钩、滑轮。

按制定的检验标准,对规定实施定期检验的固定设施、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形成记录并对实物进行检验标识。

十六.违章违纪现场管理

1.严格控制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

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是构成员工系统失误的主要原因,并且具有鼓励有意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的后效应,对随机失误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重点控制,主要控制以下六条违章指挥:

1.1指派未经对该项作业安全操作训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上岗。

1.2要求工人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

1.3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或者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

1.4强令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设备。

1.5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不予纠正、不予教育;默许不安全行为合法化。

1.6强令身心有病的工人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

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违章违纪的奖惩主要体现为对险兆事件执行三不放过制度:对于制止违章违纪避免险兆扩大的行为给以重奖;对于肇发险兆事件的给以重罚,作到防微杜渐、治小防大。

3.严格控制违章操作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违章行为由项目部安监部门通报项目经理对专业施工队伍的领导班子进行处罚,并给予曝光。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及事故案例,季节性安全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内容培训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征文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把自己和身边的特殊的安全经历、事故及对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写出来、画出来,共同交流、共同提高;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充分发挥青年职工的文化优势、群体意识、竞争意识优势,提高青工群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安全宣传板报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通过设立“安全论坛”、 “事故通报”、“违章违纪曝光栏”、“安全法规宣传窗”、“安全漫画”、“检查通报”等栏目,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十七.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项目部建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的机制和设施。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紧急处理的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中各自的职责和具体分工内容,明确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进行紧急救治的医务室和药械,有随时可用的通讯、车辆、人员,有防止事态扩大、降到最小危害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够立即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领导小组成员亲自检查落实。举一反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三定”原则(定人、定事、定措施)进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稳定、有序。

如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在两个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如现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在三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十八、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防止起重伤害的控制措施

1.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批和交底后实施,机械管理部和机械公司对设备拆装到负荷试验、交付使用,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2.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检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项目经理部对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机械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使用单位对在用机械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使用单位在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5日对其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日常维护保养。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9.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大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止机械倾覆的措施和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2.现场的机械安全文明管理

现场在用机械外观整洁,环境有序,标识规范,状态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机械操作场所有统一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不用机械按(待修、待用、封存、待报废等)状态分类统一存放,明确标识,码放整齐,有必要的防雨防潮设施。

13.防止起重伤害控制措施

①.起重机械必须定期保养、维修,保证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装置可靠,不准带缺陷运行。

②.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以上起重机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等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③.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日操作前详细检查,无异常方可启动,熟悉指挥人员的指挥方式和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后开始工作。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④.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得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⑤.起重机开动及起吊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吊的重物和吊臂上,也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和通行。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不准站人和通行。

⑥.严禁对起重机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机接近额定负荷时,只允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⑦.重物在空中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⑧.遇有大雪、大雾和雷雨,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⑨.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

⑩.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⑾.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载不吊;吊件捆绑不牢不吊;吊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品不吊;不符和安全要求不吊;吊件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斜拉斜拽不吊;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液态金属盛放过多不吊。起吊物绑牢。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⑿.卷扬机除牢固固定外,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卷扬机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下班之后切断电源。在工作时,钢丝绳卷入卷筒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压绳、绳与绳之间排列太松等现象,否则停车排除。

十九、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工作。建立安全防火组织机构网络,落实到人。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工作。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火计划,紧急处理火警、火险、火灾的预案。现场保卫值班室配置工程消防设施图。施工现场重点防范、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的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火灾事故发生,使施工、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秩序。

2.消防宣传

通过消防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项目部和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各级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各项防范措施,普及防火灭火知识,火灾案例等;

宣传机构:由保卫、安监、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组织消防宣传工作的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专门工作者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宣传网络;

形式和方法:坚持从工程项目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消防宣传。如新闻宣传、知识竞赛、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专业培训等,调动职工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积极性;按照先普及后提高、自上而下、层层学习、层层受教育的原则,不断扩大普及教育面。

3.教育和培训

保卫部门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场前保卫消防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教育有记录、有内容、有考核依据和结果,并存档备查;定期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培训(至少半年一次),有记录、有考评;

4.重点防火部位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计算机房、挡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持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对防火检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立案并限期整改。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对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监保卫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动火工作的过程中,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重新动火。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同时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a、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b、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c、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d、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悍或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e、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加设防火罩。

f、仓库的易燃物品的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二十 、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是工程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基础管理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不仅能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也能带动和促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为此,将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专项管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1.设立机构,专项管理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现场经理、各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组成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领导,工程合同部负责管理,安全监察部进行监督,各专业公司设文明施工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自责任区文明施工工作。

2.划分区域,落实责任

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将文明施工责任区细化到具体的管理单位,实行规口管理。工程合同部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区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保证责任区划分的合理性。专业公司负责各自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各专业公司现场经理对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文明施工管理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3.定期考评,督促整改

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工程合同部进行规划、管理与考评。项目部每周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予以考评。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将对现场各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作为一个监察重点。

4.施工现场环境控制管理

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环境(噪音、粉尘、废气、废液、废水、光污染)进行控制。为避免施工区和邻近区的环境受到不良影响,对机组吹管采取加装消音器的措施;对粉状类材料采取用密封容器或不渗漏袋装的措施。废气、废液、废水采取设置沉淀池、不渗漏容器盛放等措施处理。临近住宿或靠近生活设施的施工照明加装灯罩,防止照明产生光污染。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以及穿插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采取佩戴防护耳塞或头盔、缩短其劳动时间等有效措施。同时,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时间。

5.确定重点,严密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将下述工作做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土方施工管理、施工废料管理、进厂设备材料管理、周转工具管理、道路管理、保温及油漆作业管理、小型机械管理、成品保护管理、施工用电管理。

5.1土方施工管理

5.1.1合理的弃土方案:

对于现场临时堆放土方,据工程实际开挖方量,规定堆高、堆宽。

5.1.2加强管理:

1)对土方开挖作业实行计划管理,实施审批单制度,减少开挖次数和开敞时间。

2)现场土方运输车辆在现场装载行走时要加防护装置,防止所运土方散落在通道上。

3)在弃土场及开挖现场设洒水设施,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5.2施工废料管理

5.2.1在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及锅炉本体及其他工作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临时废料箱。

5.2.2严格作业程序标准化制度,将每日收工前的清理工作当作一道工序来完成。

5.2.3对垃圾通道及废料箱中的垃圾设专人及时进行清理。

5.2.4设备包装箱集中收集处理,尽可能地进行二次利用。

5.3进场设备材料管理

5.3.1对于进入锅炉、主厂房等主要施工区的设备材料,实行进场物料审批单制度。

5.3.2设备堆放、材料码放,统一标准,指定区域,划出界限,作好标识。

5.3.3进入施工区域的设备材料存放时间,不允许超过三天,并保证不影响交通,保持道路畅通。特大型设备的存放经主管施工经理批准。

5.4周转工具管理

5.4.1施工现场设集中供气管道(氧气、乙炔管道),尽量减少各类气瓶在现场的用量。对于分散作业点使用的各类气瓶,设统一的、标准的气瓶托架,不用的气瓶及时回收退库,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4.2对于道木、钢模板、脚手管及其卡扣等的各类周转工器具,在现场存放期间要按不同的规格、型号,进行分类有序的摆放。对于剩余或拆除不用的要及时回收。

5.5现场道路管理

5.5.1现场主干路进行环形布置,其布置要和电厂的永久道路结合考虑。主干道做成砼路面,路边设临时停车带和排水沟道,以保证道路畅通及雨水的及时排除。主干道的分支道路(施工中常用的)设置成碎石路面,保证雨季车辆及人员的通行方便。

5.5.2严禁在道路上存放材料物品,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

5.5.3对于现场道路设专人进行每日清扫,保证道路的整洁。

5.5.4设置洒水车防止扬尘。

5.6保温及油漆施工管理

5.6.1严格控制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及油漆的数量,拆除的包装及时回收。

5.6.2对于保温作业,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方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

5.6.3对于油漆作业,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

5.7小型机械管理

对于施工中用到的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机械,根据工程的需要规划摆放位置,进行集装箱化集中管理。

5.8成品保护管理

5.8.1在利用卷扬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尽量不要用已施工完的梁柱作为承力点,如工程确实需要,经严密的受力计算,在确保安全并对承力点做好包垫措施的前提下进行。

5.8.2严禁在已施工完的地面及墙面上任意打洞,确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洞的,经施工技术部门批准,并争得原施工单位同意,且施工完成后有相应的恢复措施。

5.8.3在各类仪器、仪表附近施工有防撞措施。

5.8.4严禁登踏已施工完的电缆桥架和已施工完的保温管道。

5.8.5进行油漆作业时有对成品的防污措施。

5.9供、排水管理

5.9.1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保证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的正常使用。

5.9.2供、排水系统畅通、合理成环。凡是有水源的地方就有排水系统。在施工期间同时作好雨水的排水。使通道和施工现场无积水。合理的布置水源(包括消防水),使其方便并满足使用。

5.9.3高处作业区设置高空厕所,解决现场随处大小便问题。

5.10节能降耗管理

对耗能设施、设备的管理。项目部对施工的主要能耗(施工用水、电、燃料、汽、钢材、木材、水泥、纸张)制定节能控制计划;对生活设施的主要能耗设备、设施(汽车、水电系统)定期检查,规定能源的合理消耗,制定检修计划。

5.11施工生活区管理

对施工、办公、生活区的安全、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饮水锅炉、浴室、食堂、宿舍安装的电气设施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饮水锅炉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上墙。

浴室、食堂地面防滑、无磕拌物,照明充足、灯具防爆。食堂、仓库达到无蝇、无鼠虫,通风、防尘,无腐烂变质食物。炊具、冷冻器具保持卫生,经常消毒,确保食品无污染。食堂炊事员、管理员持当地卫生防疫站所发“健康证”上岗。电动炊具安全操作规程齐全。仓库、操作间配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职工正常生活和饮食卫生安全,安心从事工作。

二十一、特殊作业措施

1.防火、防爆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氧气瓶库、乙炔站、板房临建、化学危险品库、建材库等,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易燃物品存放及使用的地点,满足防火的要求。

高处实施电火焊或切割作业前,先清除周围易燃物,挂设防止火花飞溅的防火毯,在电火焊作业下部平台或地面上设监护人,防止损伤设备。

在禁区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其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安监、保卫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2.汛期施工措施

汛期到来前做好防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防汛设施的措施准备、对所有仓库、房屋进行检查修补加固,设备及材料加高存放,用防雨苫布覆盖、有足够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排水沟道牢固,流向合理、沟道畅通。

转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对大、中型吊车轨道路基、现场的脚手架,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遇有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恶劣性气候时停止吊装及露天、高处作业。

3.雨季及防雷电措施

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电气设备的接地及大型吊车的轨道、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钢结构活动房屋等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中的有关规定。在梅雨季节,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电源、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发现设备受潮等现象,及时采取调换、检修的措施,不使用有隐患的设备。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中箱内,集中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和被水浸泡。

施工现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

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

4.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在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搭设休息凉棚。给职工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现场配备充足的卫生饮水点。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在容器及管道内施工时,设通风装置,加强通风。外部设监护人。在现场工作室、宿舍和食堂配设电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保持良好的休息环境。

5.防台风措施

针对工程项目特点采取相应的防台风措施,制定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第9篇】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与预防措施

1.总则

1.1  为处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机、物、环“之间的关系,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1.2  工地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停车场、材料库、油库、配电房、炸药库、卫生室等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地点应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同时还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洪标准。

1.3 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均须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1.4  施工现场须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标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隧道施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

1.5  在隧道内工作的电工、装载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电(气)焊工、架子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1.6  施工所用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有检验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劳动保护用品要有质检证明书,并经安监人员认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严肃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组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特殊情况要在现场当面交待清楚。如有严重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险区,设立标志,派专人看守,同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处设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撑用料及各种使用工具等。

1.9 对所发生的事故(含事故苗头)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开挖

2.1  钻眼

2.1.1 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及时支护或者清除。

2.1.2 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者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3  钻孔台车、风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钻孔台车

1、台车停靠是否平稳;

2、钻杆钻头是否稳固;

3、液压部分有无露油、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4、湿式水压是否满足钻眼要求,水路是否畅通。

(2)风钻

1、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气管、水管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3、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堵塞现象。

(3)电钻

1、把手胶皮套绝缘是否良好;

2、电缆线有无破损、接头有无裸露;

3、防止电缆脱落装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风钻应稳固。

2.1.5 严禁在惨眼中继续钻眼。

2.1.6  不应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台车、风钻、电钻等机具。

2.1.7  进洞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服,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洞。电钻工还应穿绝缘衣和戴绝缘手套。

2.1.8  大型钻孔台车进出洞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限界,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2.2爆破

2.2.1  洞内爆破作业指挥要统一信号,人员要撤离至安全距离以外,隧道较长的宜增设交通运输车接送人员,还可设置临时避车洞。

2.2.2安全距离:

一、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m;

二、相邻的平行道内不小于100m;

三、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四、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五、双线上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2.2.4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

三、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爆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2.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min。并经以下各种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一、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二、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

三、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

四、支护有无破损与变形。

2.2.8  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9  装药时严禁火种,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0 严禁明火点炮

2.2.11  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和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八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远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过1000m时,可在适当地段或避车洞内设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存贮药量仅限于当班药量;

二、洞深应大于10m,应与隧道中线有60°的交角。并设两道外开门;

三、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看守;

四、洞内加工房设在坚固岩层中,并做好防水与必要的支护;严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物作业。

3.装碴与运输

3.1一般规定

3.1.1  运输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3.1.2  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车。汽油机械与车辆不得进洞,若施工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防尘的要求时,可以不受此限。

3.2 装碴作业

3.2.1  人力装碴前,斗车应停稳并制动;解除制动应使用工具,起动前应鸣笛或吹哨;人力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制动。

3.2.2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能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装碴不得高于车厢;

二、装碴机和运碴机之间不得有人;

三、为了确保运碴车就位和安全进出,应设专人指挥。

3.3无轨运输

3.3.1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执行下列规定:

洞内车辆限速表 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回车 5 10 10

3.3.2  洞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均应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洞内电线、风管、水管应设置在车辆不易碰挂的位置。

3.3.3  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超车;

二、根据隧道的长短,在避车洞的位置加扩一定尺寸供车辆会车;

三、同向行驶车辆应保持20m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距离。

四、车辆起动前应了望与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故障运行;

六、驾驶室不得搭载其他人员,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3.3.4  车辆在洞内行使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

二、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3.3.5  洞外卸碴点路面应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及标志。

3.3.6  洞内道路应加强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3.3.7  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4.支护

4.1  隧道各部位开挖后应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4.2  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空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4.4  当发现已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应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5  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支撑临时支护。

4.6  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一小时内通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4.7  傍山或者浅埋地段施工时,应控制拱顶最大允许沉降量,并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时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内出现裂缝时,应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质隧道中喷锚支护应有钢架支撑备品,以应急需。

4.9  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断面开挖的拱圈、拱顶部分不得因高、难而省略检查。

4.10  喷锚地段的危石应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应严格检查下列规定:

一、采用干式喷射砼时,应坚持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工作面应设置水幕,加强通风,降低粉尘浓度;作业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喷射手应配戴防护面罩、防水披肩、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乳胶手套;

二、喷射机械必须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书面记录;

三、向锚杆孔压注砂浆,压力应大于0.2mpa,注浆管喷咀,严禁对人放置,在未打开风阀前不得搬动或关启封盖;

四、钢支撑支护时,应按高空作业制订防护计划,根据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度,对构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块、人员坠落、表层岩坍落、砼硬化不充分产生剥落和由于部正确姿势作业,造成跌倒和坠落等要有超前的预防措施。

5. 衬砌

5.1  砼浇注前,应全面检查模板及支架结构状况,检查钢筋帮扎是否牢固、开挖面有无悬石坍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注作业。在振捣作业中,使用插入式振动器,则应穿胶鞋、戴胶皮手套,软轴部分不得插入砼中,电源线接头必须良好,湿手不得接触电源开关。

5.2  洞门衬砌时应先检查仰坡、边坡、坡顶有无裂缝,及时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认真检查,防止洞外坡面悬石坍塌。

5.3  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在洞外熬制时应远离人员和房屋集中地点。

5.4 衬砌台车下的净空应保证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5. 5 拆除砼输送软管或者管道时,必须停止砼的运转。

5.6  使用衬砌台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必须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三、砼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

四、台车就位后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应用铁靴刹住车轮。

6.通风与降尘

6.1  施工通风

6.1.1  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6.1.2  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应取样一次进行分析,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6.1.3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机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6.1.5  软管通风机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6.2.1  隧道内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内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内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浓度可为100mg/m3,但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总回风道风流中,应小于0.5%,开挖面装药放炮前应小于1%,开挖面超过2%时,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带。

6.2.4  隧道内气温不宜超过28℃。

6.2.5  隧道施工通风应能提供洞内各项作业所需的最小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两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

6.3  防尘

6.3.1  隧道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凿岩机钻眼时必须先送水后送风;

2、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

3、出碴前应用水淋湿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岩壁;

4、施工人员均应佩戴防尘口罩;

5、风道或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小于10m,若风道和风管属易损物组成,可在放炮时进行掩盖或移至安全处;

6.3.2  防尘用水,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设沉淀或过滤设施。

6.3.3 喷射砼宜采用湿喷,如采用干喷时,应加强通风与照明,并采取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6.3.4  钻眼作业应采用湿式凿岩。当水源缺乏、容易冻结或者岩性不适于湿式凿岩时,可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干式凿岩,但所采用的防尘措施应达到粉尘容许浓度,否则严禁干式凿岩。

7. 防火与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区域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7.2  应配备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

7.3  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7.4  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的洞室应安装外开的防火门。

7.5  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存放处均应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内的杂草必须铲除干净。在林区施工时,应按林区设置隔火带。

7.8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7.9  在雨季前应进行一次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

7.10  对地下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

8. 供电与电气设备

8.1 动力线路

8.1.1 洞内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供电。

8.1.2  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派专人在电闸看守。

8.2 电气设备

8.2.1  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电器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四、低压电气设备宜安装漏电保护器。

8.2.2 电器(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8.2.3  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8.2.4  36v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每班均应由当班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8.2.5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8.2.6  通风机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8.2.7  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足够,均匀不闪烁。

8.2.9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9. 软岩与不良地质隧道施工

9.1 一般规定

9.1.1 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应备足抢险材料

9.1.3  当设计文件说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时,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

9.1.4  对不良地质隧道,应采取弱爆破、短进尺、强支护、早衬砌、先支护、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发现隧道内有塌方的迹象,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专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9.1.7  发生坍方,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保护等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9.2  不良地质地段的掘进

9.2.1 对浅埋的软弱地层,应按设计进行地层加固,再行开挖。

9.2.2  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9.2.3  对预报有岩爆发生地段采用超前钻孔,注入高压水,达到超前释放应力,软化围岩,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设超前锚杆,以锁定前方围岩。开挖后,直接在开挖面上喷雾洒水,软化围岩,降低脆性,促使应力释放和调整。中等以上岩爆地段,在开挖轮廓线外的拱部和边墙打注水孔,向孔内喷灌高压水,软化围岩,加快围岩内部的应力释放。加强初期支护,对发生岩爆地段挂设钢筋网,加长系统锚杆,喷射钢纤维砼,达到弱化岩爆程度的目的。

9.2.4  个别地段铀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强对放射性的监测,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监测仪对隧道内的γ射线进行监测。

(2)对隧道施工人员进行身体防护,配置防护服装,确保人身安全。

(3)及时封闭开挖面。每次开挖后采取喷砼及时封闭开挖面,喷砼厚度5~8cm,防止射线直接对人体的辐射。

(4)加强隧道通风、降尘。对存在放射性的花岗岩地段,采取不间断的通风,及时排除洞内污浊空气;每次放炮开挖后,及时喷雾洒水降尘,待掌子面粉尘及炮烟排净后才允许人员进场施工,防止人员吸入带辐射的微粒造成内照射,确保人员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强排水,并进行帷幕注浆止水,以及设置超前释放孔放水减压的措施,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温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达到420m,存在高地温,地温可达27.6℃。根据隧道施工规范规定,洞内作业温度不超过28℃。针对高地温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洞内通风。采用两台大风量、高风压的通风机,并辅以局部射流风机加强通风,降低洞内温度。

(2)在隧道内隔段设置喷雾洒水龙头,以降低洞内温度,同时降低洞内粉尘。

【第10篇】做好煤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应对措施

面对上述制约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的因素,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对煤化工行业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煤化工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曲靖市化工行业消防安全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人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提出如下应对煤化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一) 与煤化企业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解决煤化工程建设的多边化问题。当前国内经济迅速发展,煤化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地方经济和能源建设的支柱性产业,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煤化企业工程建设周期紧、进度要求快,不可避免存在边摸索、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情况。因此,消防监督机构要提前介入,主动与煤化企业进行沟通交流,要求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流程上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流程报送有关方案、报告、消防设计专篇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查。对于不能及时完成的工程设计,要提前把有关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内容与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研究探讨,确定科学合理的消防设计。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和消防安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工程建设科学合理。

(二)加快建立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煤化工企业安全发展。一是要建立更加有力的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大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投入,按照一流的装备、一流的专业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消防机构和人员配备,强化消防装备配置,尽快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二是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成立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机构,各级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对所监管环节的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狠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三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逐步建立起“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四是建立事故查处机制。要通过建立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问责制,认真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和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五是要建立应急机制。要着眼于早防、早控、勤管、勤抓,加快建立一整套应急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必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和设施,建立科学合理、实用实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专业人员和设备,切实增强煤化企业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煤化企业防火防爆技术处理措施,提高煤化企业自身的防控能力。防火防爆技术是煤化企业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控制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措施。从理论上分析,一是按照煤化企业原料和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二是按照火灾爆炸发生的条件采取防火防爆技术;三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和减少爆炸危害的技术措施。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受生产条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应该按照有利于生产、保证安全的原则,从预防性措施、限制性措施和疏散性措施等几个方面综合制定防火防爆技术措施,以减少危害,降低损失。 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煤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业务素质。针对目前公安消防机构的人员构成和知识结构的类型,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强化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并且从人才选拔上招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内部培训、专家授课、实地讲解等多种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基层消防监督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做好煤化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随着各地煤化企业的不断发展,今后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是我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好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成为了现今我国消防安全监督的重点研究课题,以上论述只是结合个人的一些经验和知识做的简单分析论述,大量的专业技术措施还要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研究,确保煤化企业的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11篇】电气安全管理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近期大、小甲醇厂发生的电气事故,机动部组织相关单位电气人员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为确保各单位供电安全可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电气事故再次发生,机动部提出以下六项预防整治措施和对策,以加强全公司电气安全管理:

1.完善电气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公司机动部已对《电气及电气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统一的电气专业管理要求,将由公司体系办审核发布。各生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各项电气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如,建立测温管理制度及记录,补充巡检的具体项目标准及要求;对全厂高、低压柜定期切换检修制,定期强制性检修制等。要求此项工作在7月底以前完成。

2.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1)对甲醇厂主变进行改造更换,与大甲醇及聚甲醛的主变同型号,同容量,使301、301a、301b主变互为运行及备用。7月底甲醇厂拿出方案。

(2)督促大甲醇项目尽快完成301与301a的10kv段联络柜及线路安装、试验工作,可提高大、小甲醇厂供电可靠性及电力主设备检修的灵活性。此项工作在7月底以前完成。

(3)对二甲醚临电线路进行改造,公司机动部将协调,重新选择电源点,彻底消除临电线路故障对大甲醇厂安全生产造成的威胁。此项工作计划在8月底以前完成。

3. 加强继电保护管理,防止误动、拒动

按公司机动部的工作安排,除甲醇厂保护定值计算正由烯烃公司协助、计划7月10日前完成外,其它各单位均完成了本年度保护定值核算和保护校验计划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必须成立相应的继电保护班固定专人对装置保护整定,效验、改造、检修及更换设备强化管理。确保装置的各类保护安全、可靠。

针对甲醇厂303变电所失电造成全厂停车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各单位要充分重视低压保护装置的校验工作,要求尽早利用设备切换和检修时机,逐批对所有重要的低压保护装置进行校验,此项工作应在10月底以前完成。

4. 提高对化工装置区低压、辅助设备的风险认识,采取防晃电技术措施

各单位应组织工艺、电气、仪表技术人员,着手对全厂用电设备进行分级,列出一级负荷设备明细,采取措施确保出现晃电事故时设备短时间内不跳车。对大机组和重要机泵的润滑油联锁系统进行优化,增加跳车延时,适当提高辅助油泵联锁启动设定值。根据技术资料对比及甲醇厂的试验结果,对重要的低压设备使用防晃电接触器,简便且效果较好,各单位应尽快采用。同时,各单位应编制、完善晃电、失电应急处理管理规定与调度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学习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此项工作在8月底以前完成。

5. 更新淘汰落后的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按集团公司电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单位应对照标准,消除电气设备存在的缺陷,完善电气设备的防护及各类保护装置;通过检查,对在用的淘汰落后设备、国家明令禁用设备、不具备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进行统计,7月底之前报公司机动部审核汇总,上报公司及集团公司,进行更新。

6. 增强电气技术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电气队伍素质

针对部分单位电气人员新员工多、流动性大的特点,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大、小甲醇厂等单位电气人员岗位编制进行重新审核,招聘一批熟练电气人员,尤其是熟练掌握电气试验、二次安装调试、保护校验的人员。公司机动部在7月上旬将组织abb公司电气专家举办低压配电设备维护、调试专题讲座、培训。以后根据各单位电气管理、技术存在的共性问题,定期联系、组织培训。各单位要对电气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开展实战性的培训。各单位拿出具体的培训方案上报机动部协调安排。各类电气操作人员必须适合于现场操作需要并持证上岗,消灭无证上岗。

公司机械动力部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12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1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十一)

为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施工,对于施工范围的生产施工进行全面监控管理。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第13篇】设备管理部停电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原因由于安太堡与二号井选煤厂原煤联通工程施工吊装与附近高压线过近,影响吊装,需协调停电,便于安全施工。

2.时间停电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点,计划停电时长为5小时,至下午14点整送电。

3.停电安全技术措施设备管理部在停电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停电期间严禁所有相关人员下井(厂家、本部门人员)。2)停电期间办公区由发电车供给基本用电,严禁在停电期间使用大功率用电器。3)机修车间在停电期间需停止一切工作任务,且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做好相关防火措施。4)库房在停电期间需关闭总闸,做好相关防火措施。

5)停电期间各班组长必须在岗,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在8:00前在办公室待命,负责人员:李碾峰、曹昆、刘琦、**弟文、刘伟、贾桂元、杨光、于文兵、于彦鹏、常松华。

设备管理部所辖队组在停电期间安全要求

1)停电期间各掘进队组掘进迎头在下山的队组,需将掘进机提前移动至标高较高的安全位置,以防停电期间水淹机组。

2)任何人严禁在停电期间进行涉电作业。

3)必要时,将电气设备(开关、水泵等)移动到巷道标高较高的地方,防止水淹。

4)各掘进队组提前准备好水泵,一旦恢复供电,及时排水。

5)各队组开机前,加强电气设备检查,注意设备防潮。

【第14篇】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⑴、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⑵、管道试压,要使用经效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试压过程中严防超压,试压期间要严禁敲打、修补和拧动螺栓。

⑶、电焊安全作业

a、电焊工作人员在施焊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皮手套、绝缘鞋、工作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许卷起袖子或穿短袖衣衫工作。

b、施焊时要戴好防护面罩,清理熔渣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以防飞溅熔渣损伤眼睛。

c、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焊接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电焊机外壳要有可靠接地。

d、电焊时,周围5m内不得有有机灰尘、木屑、棉纱和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0m内不准有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等。

e、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f、施焊时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

g、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h、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i、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与把线分开。

⑷、气焊安全作业

a、气割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鞋盖等劳动保护用品,施割时要戴好适度的有色防护眼镜,以保护视力;要裹紧衣服、扎紧袖口,以防烫伤。

b、氧气瓶、乙炔瓶及橡胶软接头、阀门及紧固件要连接牢固可靠、严密,不许有漏气现象发生;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

c、乙炔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d、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e、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f、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g、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折弯前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h、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i、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j、作业后应立即卸下减压管,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k、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⑸、机械用油及其易燃物品进入本工程要勤购少进,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须有必要性的防护和防火标志。

【第15篇】隧道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 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斡旋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本事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1.6 本规定适用于山区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适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 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枪支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2.1.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9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1.10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2 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 m;

(3)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 m;

(4)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时,不少于500 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砂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2.2.8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 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2.2.9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2.2.10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 m。

2.2.11 爆破后必须经过15 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12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3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4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 m(软岩为20 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当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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