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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园小区商铺管理公约
甲方:aa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zz豪园管理处
乙方:
乙方租用商铺________区__ ____号,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用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商铺及其公用场地、公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zz豪园管理处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南昌市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 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结算)。
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 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 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外属甲方与房地产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 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
2、公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
3、公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4、公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
5、垃圾清运(不含装修期间的装修垃圾);
6、公共秩序的管理;
7、商业店铺的管理(出租入伙管理、门前三包、装修管理等);
8、消防宣传和管理;
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分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和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第十四条 乙方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第十六条 乙方应负责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和绿化工作,达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放置垃圾,不得随意放置,污染环境。
第十七条 乙方送货车要遵守城区交通规定,服从管理,不翻压绿地,注意小区环境卫生,搬运货物后及时清理周围环境。
第十八条 为保持房屋整体外观,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乙方若欲立招牌、广告等,必须向管理处申请,报集团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第十九条 乙方不得在房屋周围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在房屋内外公用部分堆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条 乙方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严禁使用任何非正常渠道的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欲对房屋内部进行间隔、装修或其他工程,须先向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获准后报zz豪园管理处审核备案。涉及消防方面的申报必须经消防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以后方可动工。
乙方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不乱堆材料、不乱倒垃圾,不得损坏绿化草地(如属难以避免的,必须在工程完成后恢复原状),不得损坏房屋共用设施,不得影响其他用户。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房屋内安装机器、设备,存放物品不能超过楼面的设计承载能力。房屋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每个铺位必须按每50平方米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有影响或妨碍其他用户正常生活及经营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只能在房屋租赁合同列明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于乙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甲方有权责成责任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者处以罚款、停水停电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公约规定,对房屋设施或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害、以及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甲方除追究其有关责任外,将向房地产公司建议取消乙方租赁权。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不按照规定地点、时间摆放垃圾,经甲方书面通知二次后仍不改过的,甲方将予停水、停电并处每次违章100元罚款(依南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二十八条 若乙方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损坏小区绿地或地面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经两次劝阻教育仍不听从管理者,甲方将报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拖走。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章装修造成损失的要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拒不恢复原状的,甲方将强行恢复,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条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非法用于法律禁止用途,则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其它法律手段。
第三十一条 乙方如在租赁区域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甲方有权劝阻、没收;乙方如使用非正常渠道的液化石油气(俗称'黑气'),甲方除有权予以没收外,并视情节处以乙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本公约执行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南昌市有关法规,或基于多数用户和业主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通知签约人。
第三十三条 本公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约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aa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zz豪园管理处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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