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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会长或受会长委托的副会长召集,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听取和审查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执行本会章程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3.审查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
4.听取和审査年度资金筹集和财务预算报告。
5.制定本会工作规则和资金管理等有关制度。
6.评议审定对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7.选举常务理事会。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聘任副秘书长。
8.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9.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会。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1.主持慈善总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并检查上述四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决定其他重大事件。
理事会及各岗位职责
(一)理事长的职责:
本联盟理事长拥有最高决策权,负责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握联盟的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确定联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促进联盟的稳定和谐发展,执行省慈善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联盟的正当权益,对其他干部及干事进行监督并对协会负责。理事长作为慈善志愿者联盟的核心,统筹和规划联盟整体发展的思路,组织和协调下属部门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学习省慈善协会相关文件精神,把握总体工作方向,制定整体发展计划;
2.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统一工作思想,确定各部门活动方向,监督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进行工作总结;
4.向省慈善协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各部部长作为部门的负责人,执行理事长及联盟内部的各项决议,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各个干事开展工作,协调干事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从思想上引导干事成长进步,及时向组织反馈干事的思想动态,确定各自部门的人员安排,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对联盟负责。
(二)秘书处职责:
1.传达理事长的工作思想和活动方针,整理和发布联盟内部工作动态;
2.协调各部门工作,担负联盟与上级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活动后勤工作;
3.负责全体志愿者注册、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三)外联部职责:
1.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
2.担负协会整体设计、与媒体沟通联系、行动部门宣传指导等任务,制作活动海报和部门宣传栏,对联盟的各项工作与活动进行作及时的报道;
3. 协调联盟与慈善协会相关部门的常规性活动;
4.负责与社会各界及兄弟组织联系,为志愿者服务活动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四)策划部职责:
1.协调各部处理日常事务;
2.为协会的各项活动起草可行性策划书;
3.收集任何有关活动的资料和信息。
(五)组织部职责:
1.根据企划部的可行性企划书进行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对活动进行整体的调度和监管,保证活动的安全性;
3.对于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状况,必须及时掌握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应对措施,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