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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协调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制定教学、科研规划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全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教学、科研、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对上述业务活动的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反馈有关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负责全院外出学术活动、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和有关奖励的管理。
5.组织对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奖励。
6.负责全院科研、培训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学会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教学、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9.协助院长对教研室、研究室(所)的建设、管理、评估、检查等工作。
10.与医务科等职能科室配合做好重点学科、重点科室的建设、评估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在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科研教学、技术建设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培训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组织检査,按时总结汇报。
3.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与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级、奖惩工作。
4.检査督促各科室进修实习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
5.深人各教研室、研究室(所)、科研课题组,了解、检查、督促教学、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教学科研管理进行指导,不断改进工作。
6.负责具体安排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外出进修、业余学习、专业培训等工作,负责培训等工作,负责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并搞好考核鉴定。
7.组织科内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管理水平。
8.负责医学院(校)临床理论课、实习、见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并认真完成鉴定工作。
9.负责外出学术活动的审批、管理工作。
10.做好科研项目的院内科室协调和院外协调。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