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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订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参赛工作计划。
2.做好全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和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
3.负责竞技体育工作的综合性材料和数据统计等有关工作。
4.协调指导区有关部门开展教体结合工作,并做好区教体结合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承办省、市、区有关竞技体育比赛工作。
6.负责区三级裁判员、运动员的等级审批和三级以上等级的推荐申报工作。
7.组织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体育夏令营活动。
8.做好全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主持训练竞赛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的运动项目发展规划
和运动项目设置。
3.负责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拟定全市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业余训练以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
4.负责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负责市级竞赛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