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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负责全局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5.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出国的政审工作。
7.研究制订全局宣传教育计划,负责直属单位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
8.指导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报道和宣传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局(代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县局班子建设。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4.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培训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人事教育科全面工作,研究制订本科室工作目标责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人才资源的开发及配置工作,研究拟定全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3.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聘评、社会保险及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5.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社会保险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人事教育科全面工作,研究制订本科室工作目标责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人才资源的开发及配置工作,研究拟定全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3.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聘评、社会保险及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5.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社会保险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