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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办法
1 目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按系统地进行安全、环保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加强企业领导者的安全管理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普及全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提升整体劳动卫生健康、环保素养以及安全操作水平。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
3.1.1 负责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2 组织并要求新员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等)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
3.1.3 管理和使用教育培训资金。
3.2环安部
3.2.1 负责实施新员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外来人员等)的公司级安全教育。
3.2.2 负责组织复工、变换工种、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培训。
3.3各单位
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新员工的分厂(部门)级、科段(班组)级的安全教育以及各单位的日常安全培训。
4引用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4.2《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
4.3《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
4.4国发8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4.5《职业培训管理》
5术语或定义
5.1安全教育
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公司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潜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2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专门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经常性教育。
5.3三级安全教育的对象是指对新进企业员工、调动工作岗位、重新上岗、长病假(三个月以上)后复岗的员工、工伤康复后复工员工,这些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教育(一级)、部门(车间)安全教育(二级)和工段/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三级)。
5.4“四新”教育: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进行培训教育。
5.5经常性安全教育,它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对各类、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5.6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6工作程序
6.1新员工安全教育
6.1.1管理部根据规定以书面形式将职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等)的调动、分配、实习通知发送到环安部或接收单位。
6.1.2职工的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环安部从管理部处收到(以oa邮件形式)职工调动或接收通知,了解需要上安全课的人数、时间、地点、岗位及其它要求。
6.1.3环安部根据要求与实际进行培训入职前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准备相应的培训教材。
6.1.4环安部按规定开展公司级安全培训,各单位开展部门级和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各单位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及工段(班组)的安全培训。各级安全培训内容如下:
6.1.4.1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一级)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6.1.4.2部门级安全教育内容(二级)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1.4.3 工段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三级)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1.5三级安全培训要求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达100%。
6.1.6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6.1.6.1 新员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等)教育完毕由环安部、用人单位对每一位新员工进行相应的书面考试,新员工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6.1.6.2 要求考试合格率100%,考试不合格的管理部通知不合格新员工重新培训考试,考试满三次未合格人员由环安部通知管理部取消录用资格。
6.1.7公司安全培训需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登记卡要求一式两份,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一份由环安部保留,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留。登记卡不得涂改,终身存档保留。
6.2变换工种安全培训
6.2.1职工变换工种,在入职新岗位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职工从后勤到车间、从车间到车间之间变换工种的,视同新员工,由管理部组织,按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规定开展培训,遵守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规定。职工在车间或部门内部变换工种的,由本单位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安全培训。
6.2.2变换工种二级、三级安全培训内容由各单位参照公司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开展,重点培训新岗位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要点。
6.2.3变换工种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要求100%,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6.3复工安全教育
6.3.1复工是指因病假、产假或因工伤治疗结束后回岗位上班等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
6.3.2病假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复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二级、三级即部门级和工段(科长)、班组级安全教育。病假6个月以上的复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一级、二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和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
6.3.3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由各单位参照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开展,重点培训上岗后的意识培训及新岗位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培训。
6.3.4复工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要求100%,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6.4班组长安全教育
6.4.1对新担任生产班组长,每年要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
6.4.2班组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内容:
6.4.2.1 班组安全管理。
6.4.2.2 班组现场标准化管理。
6.4.2.3 班组岗位操作规程。
6.4.2.4 班组长安全生产现场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达100%,并建立教育档案以备查。
6.5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6.5.1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6.5.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6.5.3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5.4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6.6职业健康教育
6.6.1教育对象: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单位一把手、工艺员和相关医务人员。
6.6.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是指接触公司各生产车间的粉尘、噪声、柴油、煤油、高温、低温以及其他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等作业人员。
6.6.3教育内容
6.6.3.1 职业危害作业工艺流程及分布情况、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呼救的常识。
6.6.3.2 有关单位一把手、工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
6.6.3.3 工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6.6.4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现场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达100%,并建立教育档案以备查。
6.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
6.7.1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复审教育。
6.7.2考核和发证
6.7.2.1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独立作业。
6.7.2.2 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确定。
6.7.2.3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6.7.2.4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根据不同的工种由有关部门予以发证。
6.7.3复审
6.7.3.1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6.7.3.2 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根据证件复审期按时进行复审。
6.7.3.3 复审内容包括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体格检查、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6.7.3.4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进行特种作业。
6.8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
6.8.1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8.2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6.8.3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9全员教育
6.9.1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6.9.2全员安全教育周期要求为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目标值要求为80%以上。
6.10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10.1对新进入公司进行项目合作的外来人员,环安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进行首次安全教育培训,再由项目所在相关部门/分厂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6.10.2教育内容:
6.10.2.1首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内容、公司的生产特点、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6.10.2.2 二次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要求、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分布情况等。
7记录
7.1职工调动通知
7.2培训记录表
7.3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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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yp 10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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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
姚盈
2023年11月
第2篇 某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标准表格,同时监督、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
3.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填写与保存,最终上报安委办确认存档。
4、工作内容
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
4.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安监、卫生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某工厂安委会与各部门需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4.1.2本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4.1.2.1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
4.1.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2.3 职业健康专(兼)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及人员分工;
4.1.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4.1.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4.1.2.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4.1.2.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4.1.2.5.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4.1.2.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4.1.2.5.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1.2.5.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4.1.2.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1.2.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4.1.2.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4.1.2.7 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对策;
4.1.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4.1.2.9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4.1.2.9.1工艺改造技术措施档案;
4.1.2.9.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4.1.2.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的清单,实配备的清单,使用情况等;
4.1.2.1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4.1.2.12各种监督文书;
4.1.2.13各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4.1.2.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4.1.2.15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4.1.2.15.1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毒、有害因素分布;
4.1.2.15.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4.1.2.15.3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4.1.2.15.4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4.2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2.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记录员工职业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材料,按国家规定永久妥善保存。
4.2.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内容包括:
4.2.2.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4.2.2.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4.2.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2.2.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4.2.2.5个体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2.5.1 员工基本情况;
4.2.2.5.2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4.2.2.5.3相应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2.2.5.4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报告;
4.2.2.5.5职业病报告卡;
4.2.2.5.6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处理和安置记录;
4.2.2.5.7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5、工作记录
5.1《某工厂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台帐》
5.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5.1.1.2年度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5.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5.1.1.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1.1.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3号);
6.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6.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7号)。
第3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某道路改扩建工程,道路起点桩号为k0 000,道路终点桩号为k15 943.187;道路全长14.02km,道路控制宽度:70m,红线宽:52m,它既是某市城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重点环城路的一段。本监理组按合同要求负责本工程道路及配套附属结构工程和某某大桥的监理工作。
1.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综合管廊及箱涵。
2)雨、污水管线。
3)软基加固处理。
4)桥梁施工。
5)管廊供配电、照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6)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及景观绿化。
7)道路主体结构。
2.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4个月)
二、环境管理
1、环境目标(指标)
监理组办公室环境符合公司标准化要求;
监理组火灾事故为0,现场工地火灾、爆炸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环境教育率100%。
2、目的:
为动态地识别项目组在环境管理活动和监理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出重要环境因素,并根据项目组相关情况、特点及有关法律、法规与其他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以对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的有效控制。
3、编制依据: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某某监理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4、实现目标的方法、措施
序号 | 重要环境因素 | 目标 | 指标 | 方法措施 | 责任人 | 完成时间 |
1 | 生活用水、电无节约措施 | 最大限度节约水电消耗 | 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指标 | 1、随手关水龙头和电灯。2、及时保修损坏的水电设备。3、优先采用节能开关和节能设备。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2 | 纸张使用无节约措施 | 最大限度节约纸张消耗 | 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指标 | 1、无特殊要求的一律双面复印2、制定领用规定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3 | 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 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投诉为零 | 依据国家法律制定指标 | 1、强化员工消防意识,设置消防灭火器材。2、对吸烟、电线电器老化等火灾隐患进行控制。3、现场项目监理组审查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现场火灾、爆炸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检查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4 | 降低辐射、做好现场防护 | 无泥浆喷射污染土地、道路 | 按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管理 | 1、现场项目监理组审查施工方案。2、督促施工方进行泥浆输送泵、输送管、管道接头、沉淀池的检查。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开工至结束 |
5 | 对相关方环境因素控制施加影响 | 覆盖所有在监项目监理组 | 按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管理 | 加强现场标化工地的监理管理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开工至结束 |
6 | 复印机打印机的废墨盒的处置 | 减少对环境影响 | 对水土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 | 集中收存,统一回收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7 | 空调器滤网的污染 | 保持滤网清浩 | 每季清洗一次 | 定期对滤网进行检查清洗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8 | 净水饮用机的污染 | 保持清洁无污染 | 每季清洗一次 | 委托净水供应商定期清洗、消毒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9 | 生活垃圾处理丢弃 | 减少对环境影响 | 堆放垃圾不超过二天 | 与环保部门联系,及时清理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10 | 电话机使用的污染 | 保持清洁无污染 | 每季清洗一次 | 定期对话机进行检查清洗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11 | 各类电池等物品丢弃 | 减少对环境影响 | 对水土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 | 集中收存,统一回收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持续 |
12 | 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的泄漏和挥发 | 尽量减少化学类材料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 | 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 | 1、审查施工方案(组织设计)2、督促检查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施工监理阶段 |
13 | 空压机噪声的排放 | 噪声排放达标 | 昼间<70db,夜间<55db | 1、审查施工方案(组织设计)2、督促检查 | 项目监理组全体 | 施工监理阶段 |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监理组成员安全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中暑为0,食物中毒为0,交通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安全教育率100%。
2、目的:
为了实现并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确保项目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针对项目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定管理方案,从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3、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605号]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1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
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建(2004)第113号]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实施指南
某某监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健康安全奖惩办法,使健康安全方面的工作奖罚有据可循;并充分调动全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安全完成,制定此规定
2.范围
所有参加公司所属人员和管理人员
3. 职责
3.1 对公司安全做出重大贡献和安全改善的人员或事项进行奖励;3.2 对安全检查中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奖励或处罚;
3.3 综合考评各部门安全生产,对优秀部门进行奖励,对不达标部门进行处罚;
3.3 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
3.4 对公司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进行处罚;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奖励和处罚。
4. 奖惩原则
4.1各级组织、领导、各个部门、每个岗位都必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4.2 公司的各级组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遵循“逐级负责、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建立起逐级考核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运作。
4.3 逐级负责就是从上至下一级对一级强化领导,从下至上一级对一级全面的负责。即公司对各单位、各单位对下属单位要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下属单位对各单位、各单位对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上要全面负责,做到责权明晰,各负其责,实现有序管理。
4.4 领导负责就是公司、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责任,副职负具体责任。
4.5 部门负责就是公司及各单位的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安全负责,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负有管理、监视、测量、督促、指导的责任。
4.6 岗位负责就是全体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按权限和职责范围明确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5. 内容
5.1健康安全管理奖励和处罚的对象:
5.1.1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和承包商。
5.1.2个人包括:公司合同制以上员工、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员工。
5.2 奖励和处罚的实施主体分两个层次进行:
5.2.1 公司进行的奖励和处罚。每次具体的奖励和处罚意见由安委会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5.2.2 各部门进行的奖励和处罚。每次具体的奖励和处罚意见由各部门领导拟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5.3 健康安全管理的奖励
5.3.2 奖励事项:
5.3.2.1在生产中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5.3.2.2 在突发事件抢险抢救、挽救他人生命和财产中,表现突出者,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5.3.2.3 在制止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失职行为中表现突出,对维护正常生产施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者,给予50—500元的奖励。
5.3.2.4 以上人员奖励需通过安全奖励申请,报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后经财务部下发。
5.3.2.5 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20—100元的奖励,此项通过提案改善管理落实人员奖励。
5.3.2.6 对本单位(车间、班组)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项目组搞好安全工作,并且下属人员无违章的领导者。
5.3.2.7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3.2.8 此上两种情况由车间或制造部自己制定奖励措施,生产管理部监督实施。
5.4 健康安全管理的处罚
5.4.1处罚对象:为对处罚事件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公司部门、班组、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以及个人。
5.4.2 受处罚事件,主要包括:
5.4.2.1发生等级以上人身伤害、死亡事故。
5.4.2.2发生设备、火灾、交通等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5.4.2.3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
5.4.2.4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主管部门处罚的事件。
5.4.2.5 月度健康安全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查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事项。
5.4.2.6 个人多次违章和严重违章。
5.4.3 发生等级以上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
5.4.3.1发生等级以上事故,由安委会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4.3.2 发生重伤以上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人员进行处罚。
5.4.3.3发生轻伤事故或一般财产损失事故,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4.3.4 安委会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做好执行处罚的落实工作。
5.4.3.5 以上处罚标准参考《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对相应事故的处罚规定。
5.4.4 对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处罚:
5.4.4.1各部门发生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公司领导或安委会发现(或接到举报)后,由安委会及时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5.4.4.2 对发生轻微事故或险兆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5.4.4.3 对发生等级以上(或多起轻微事故)严重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责任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直接给予经济处罚500元。
5.4.5 对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当地环境管理部门处罚事件的处罚:
5.4.5.1 安委会对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是否因客观因素或是未履行责任问题;
5.4.5.2 对确因责任问题造成等级事故或受到当地政府安监、环保部门处罚的,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讨论决定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5.4.6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的处罚:
5.4.6.1应在安全协议条款中明确承包商的健康安全责任和相应的处罚要求,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因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等原因造成我公司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恶劣影响,应根据合同要求承包商给予相应的赔偿或对其进行处罚。
5.4.6.2在为我公司服务期间,发生事故、发生严重险兆事件、不服从管理、因事故(或严重险兆事件)影响工期进度或给我公司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由项目组申报材料,安委会拟定处罚意见并执行。
5.4.6.3 对承包商或劳务分包商整体健康安全管理不力,并给公司带来损失和影响的处罚,除执行安全协议明确列明的处罚条款外,可包括列入“黑名单”永不再用、终止合同和经济处罚。
5.4.6.4 对承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经济处罚金额,根据具体情况,除安全协议明确列明的外,由安委会讨论决定。
5.4.7 人员违章处罚,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违章人员负主要责任80%,直接领导负20%的责任。
5.4.8 安全检查不合格项和整改不到位的处罚:
5.4.8.1 对安全检查不合格项车间检查超过3项者,每超过一项,给予20元的处罚。
5.4.8.2 对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每项给予20元的处罚。
5.4.8.3 对安全检查重复出现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每项给予50元的处罚。
5.4.9 违章作业的处罚:
5.4.9.1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对作业者和相关领导进行负激励,违章作业者50元/次,班长40元/次,主任30元/次,部长20元/次;
5.4.9.2 对违章作业者出现违章作业3次以上,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岗位或转岗,对出现3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部长负激励200元,主任负激励100元,对出现5次/月以上违章的部门,考核部门1000元,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关责任。
5.5 “停产整顿”处罚
5.5.1 “停产整顿”处罚,适用于车间和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的同时,给予集体或个人经济处罚。
5.5.2 项目 “停产整顿”处罚的最低条件:
5.5.2.1发生死亡事故。
5.5.2.2 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事故。
5.5.2.3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轻伤以上伤害事故。
5.5.2.4 发生10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2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6主要领导不重视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检查时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积极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3 车间“停产整顿”处罚的最低条件:
5.5.3.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
5.5.3.2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轻伤以上伤害事故。
5.5.3.3 作业员工多次严重违章,在一个月内连续有5人以上严重违章的。
5.5.3.4 发生5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 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1万元以上的责任财产损失事故。
5.5.2.5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对公司或项目部检查时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规定的限期内不予积极整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5.5.4 “停产整顿”处罚的实施:
5.5.4.1 车间和各施工项目的“停产整顿”处罚由相应安全检查部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上报安委会讨论同意后实施处罚。
5.5.4.2总经理、各主管领导可对安全管理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项目和车间直接做出“停产整顿”处罚决定,指示安委会实施。
5.5.4.3出现满足“停产整顿”处罚条件的财产损失事故时,由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处罚意见。
5.5.4.4对项目或车间“停产整顿”处罚的时间范围,一般掌握在两至三天,最长不能超过一周。以主要领导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认识,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作业现场混乱局面得到彻底改观为目的。
5.5.4.5执行“停产整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符合实际,不得乱做该类处罚决定或挟私报复,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6 对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考评和奖惩
5.6.1 各制造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公司安全相关文件完善本部门和科室的安全管理体系。
5.6.2 公司安委会定期检查和评审各制造部安全管理体系,并依据检查的情况对各制造部或科室进行评比。
5.6.3 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评比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考核总分为500分。考核结果在450分以上时为优秀单位;400分为合格单位;40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5.6.4 对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奖励,授予安全生产优秀部门的流动红旗,全公司表彰,并奖励1000元。
第5篇 项目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工作。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分公司安全文件指示精神,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的管理。
⑶审定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经验,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⑷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组织并主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并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代理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广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工程质量部
1、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重要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进行交底。
3、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各队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4、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参加本工地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安全环保部
1、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下令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负责普通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和每周一安全学习和检查工作的实施。
5、参加本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6、专责安全员
项目工程安全负责人,督促各级安全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令的贯彻执行。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对施工生产中的人员和安全状态进行监督,参加安全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
[7、其它管理部门
做好职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的宣传,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对归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控制工作。
[8、各施工班
各施工班是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具体实施者,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安全负直接责任。各施工班设专(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抓好本队的各项安全工作。
第6篇 物资采购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1.1.3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按安全要求组织入库;
1.1.4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2 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1.2.1 负责公司零部件及产品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负责;
1.2.2 负责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仪器、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1.2.3 对产品试车或进行中检查时,必须按安全环保措施规定认真执行,检查其能否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2.4 负责将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安全可靠性;
1.2.5 对产品的零件、购件、工具仪器、仪表等进行检验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
1.2.6 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符合安全要求;
1.2.7 成品出公司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大、中产品起吊、运输要有清晰标记和安全防护;
1.2.8 负责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1.3 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
1.3.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制度;
1.3.2 在编制特殊检验工艺方案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3 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检验条件变化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操作程序或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1.3.4 负责安全技术、安全设备、仪表的技术鉴定;
1.3.5 加强对有毒化学试剂的管理和安全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7篇 生产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环保法等规章制度,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把安全环保工作纳入车间主要议事日程,确保车间安全环保工作秩序正常化;
1.1.2 认真贯彻执行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008—2001/ohsas18001:2002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使体系在公司有效运行;
1.1.3 编制或制定关于防治尘毒、噪声危害、保护环境和防止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等劳动条件的规划和计划;
1.1.4 制定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并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1.5 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班组的专(兼)安全员开展安全环保各项活动,保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环保专题活动,研究并解决生产安全环保问题;
1.1.6 组织和领导本车间班组的专(兼)安全员开展班前会,讲解本班组当日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1.1.7 协助生产部做好各级安全环保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违章行为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1.1.8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险情或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8篇 保洁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2.1.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1.2 制订本岗位操作技能,监督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1.3 保洁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发展过程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2.1.4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上报的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
2.1.5 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2.1.6 协助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2.1.7 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9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实施程序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初次审核通常由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两个阶段组成(监督审核和复评不必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审核:
a.审核组长组织第一阶段审核组成员对受审核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评审。文件评审以gb/t28001标准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为审核准则,并出具《文件审查报告》。如发现受审核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不符合,应及时通知受审核方纠正。
b.与申请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交谈,了解体系运行以及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c.查阅体系运行的有关记录;
d.现场调查组织的危害源及不可容许的风险;
e.在现场结束前,审核组长应与受审核方沟通,通报第一阶段审核结论,以发现问题汇总表的形式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的要求。
第二阶段审核:
a.进行现场审核前,首先召开有受审核方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的首次会议;
b.通过现场审核收集审核证据;
c.召开末次会议,宣布第二阶段审核结果,编写审核报告;
d.对审核中开具的不符合报告,,受审核方应根据要求进行纠正/采取纠正措施,自行验证有效后,提交审核组长验证(验证的方式有书面验证和现场验证两种)。验证合格后,审核组长应将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报h*qc审核部,审核部审查后,提交中心技术委员会评定,如评定通过,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正式颁发认证证书。
第10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管理方针
葛洲坝集团公司于20**年4月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本合同实施中,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1.2管理目标
本合同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是:明确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责权明确,信息流畅通;相关人员依法、明确的管理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和义务;使所有影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类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1)监控指标:
工伤事故率<4‰,其中重伤事故率<1‰,无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率<5%,无重大交通事故。
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率<0.5‰,无重大机电事故。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1元/人年,无重大火灾事故。
无因劳保设施与用具引起的职业健康事故。
(2)安全管理目标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隐患整改率>95%,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尘、毒、噪声治理合格率100%。
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事故处理结案率100%。
第11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 |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 20 | |||
1 |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 ||||
2 |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 ||||
3 |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 ||||
4 |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 ||||
5 |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 ||||
6 |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 ||||
7 |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 ||||
8 |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 ||||
9 |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 ||||
10 |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 ||||
11 |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 ||||
12 |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 ||||
13 |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二 |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15 | |||
1 |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 ||||
2 |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 ||||
3 |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 ||||
4 |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 ||||
5 |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 ||||
6 |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 ||||
7 |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 ||||
8 |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 ||||
9 |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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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三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四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五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六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12篇 库房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1.1.2 对进入库房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3 对进库的危险化学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1.4 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
1.1.5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准进入库房;
1.1.6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库房安全;
1.1.7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炉等危险活动;
1.1.8 负责做好库存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